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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食—品生产经营一般【规定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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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五条《 从事《下列:活动的应当依—法取得许可
!
! (一)食品生产】、经营;
【
? ? (二)】食品添?。加,剂生产;
】。
: 】(三)用于食品的包!装材料、容》器、洗涤剂、—消毒剂?和用于?食品经营的工具、设!备等属于生产许可】管理范?畴的食?品相关产品生产
!
》 销售食用农】产品不需要取得【许可
》
》 食品生》。产加工小作坊、食品!小经营应《当办:理工:商登记并取得食【品生产加《工小作?。坊核准证和食品小经!营核准?证食品摊贩实行【登,记管理食《品生产加工小作坊、!食品:小经营取《得核准证后食品小摊!贩取得食品摊—贩登记卡后方—可,。。从事食?品生产经营活动【食品生产加》工小作坊、》食品小经营、食品摊!贩,的生产经《营分别适用本—条例第?六章第一节至第【三节规定《。;没有规定的适用】本章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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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六条 》 ,委,托生产?属于生?产许可?管理范畴的》食,品,相关产品的应当委托!。具有相?应生产许《可资质的生产企【业生产
! 第二十七条! 食?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!食品、食品添加剂】、,食品相关《产品的生产许—可,证、食品经》营许:可证、营业》执照:。、备案证明或者食品!生产加工小作—坊核准?。证、食品小经—营核准证《等证件?悬挂或者《摆放在生产》经营场所显著位置】
【 食品、食【品添加剂、食品【相关产品生产—经营者、《食品生产加》工小作坊、食品小经!营应当在其生产经】营场所门前显著位置!悬挂牌匾
!
《 食品生产加工小】作,坊,。、食品小经》营、食品摊》贩不得转让、出租、!出借或者使用伪造、!变造、冒用》他,人的食品生产加【。工小作坊核》准,证、食品《小经营核准证—、食品摊贩登记卡
!
【。 第?二十八条《 从?事接触直《接入:口,食品工?作的食品生产经营】人员:、送餐人员以—及从事直接接—触食品?相关产品和餐—具、饮?具集中消毒的—生,产人员应当》每,。年,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!康证明后《方可上岗工》作健康证明需随身携!带或者存放在生【产经营场所健康证明!在全省范围内—有,效
《
第二!十九条 食品生产!经营企业应当组织食!。品安全管理人员、食!品质量检验》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!进行食品《安全知识培训—建立培训档案
】
】第,三十条 除—应当符合食品安【全法第?三十三条规定外食品!生产经营还应当【符,合下列要求
【
!。 (一)食品生!产经营场《所内不得生产、贮存!有毒、有害及—容,易造成食品污染的】物品;
! 《 (二)【食品:添加剂销《售,场所内?不得:存放化工原料等【非食用物质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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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】贮存食品和食—品原料的库房—应当设架分类存放】并保:持,通风干燥;
!
: 【 ,。。(四)食品生产经】营设备或者设施应当!定,期维护及《时清洗保持清洁卫生!;
《。
《 【(五)餐饮服—。。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!求对餐具、饮—具进行清《洗、消毒并存放在专!用保:洁设施内《;
—
, 《 《(六)使用餐具、】饮具集?中消毒?服,务单:位生产的餐具、饮】具的应当查验—并留存餐具、饮具】集,中消毒服务许可【证复印?件和消毒合格证【明;
?
》 (!七)食品原料、半成!品、:成品:的盛放容器、—包装材料加工操【作工具、设备应当】符,合食品安全》要求;
》
! (八)—接触直接入口食【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上!岗时应当将手洗净穿!戴清:洁的工作衣》、帽等不得佩戴影】响食品安全》的饰物;《。
】。 (九】)防:止,食品加工机具的润】滑剂污染食品;
!
《 ? (十【),法律:、法规和食品安全】标准规定的其他要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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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食品《生产经营者应—当严格按照》产品执行标准组【织生产生产经营【的食品除符合食品】安全:标准以外还》。应当符合产品—明示标准和标签标注!明示要求,确保产品!各项:质量指标《合,格
! 第三《十,一条 除不得生】产经营食《。品安全法第》三十四条规定的食品!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!相关产品外还—不得:有下列食品生产【经营行为
【
? 】。(一)用非食—。用,物质和?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!康的物质作为食品】和食品?。生产:原料生产经营—或者用其处理—。食,。品;
》
,
? (二!)以病?死、毒?死、死因不明的禽】、畜的油脂》或者废弃食用油【脂作:为原料加工制作食用!油脂以及以此类【油脂作为原料—。加工制作食》。品;
《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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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(三)生产经营本省!。。为防:。病,。等特殊需要明—令禁止的食品;
】
《
《 (四【)标注虚假生产日期!、,保,质期;
《
】。 》(,。五):法律、法规禁止的其!他行为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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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》二,条 : 食品和《食品添加剂的标签】、说明书应》当清楚、明显生【产日期、保质—。期等事?项应当按照规—定显:著,标注容易辨识
【
!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将!企业和产品等信息】设置成二维》码在包装上进行标注!
— 第三十三条! 食?品、食品添加—剂、食品相关—产,品生产者应当建【立出厂检《验留:样制度对出厂—检,验的所有批次—。产品应当留取备检】的样品保存期限不】得少于产品》保质期;《没有明确保质—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!于产品售出》后,二年: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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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三十四】条 ?食品、食《品,添加:。剂生产经营者对初】次交:易的食品供》货者应?当查:验其营业执》照和生产经》营许可?证,。并保存营《。业执照和许可证复印!件定期进行复—核确保其资质—合法有?效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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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食?品、食品添加剂经营!。者采购食品和食【品添加剂《应当索要《并保:存购货凭《证和食品、》食品添?加剂质?。。量合格?。证明文件的复印【件购货凭证和证明】文件:复印件保《存期限?不得少于产品保质】。期满后六个》月;没?有,明确保质期的保【存期限不《得,少于产品《售出后二《年
《
第三!十五:条 食品、食【品添加剂、食品相关!产,品生产者和食品批】发企业、食》品,添加剂经营者应当建!立销售台账,如实记!录,。。所销售食品、食【。品添加剂《、食品相关产—品的名称、规格、】数量、生产日期或】者生产批号、保质】期,、销售日期以及购】货者名称、地址、联!系方式等内》容并保?存相关?凭证记录保存—期限应当符合—本条例第三十—。四,条第二款规定
!。
第三!十六条 《 食品生产经营【者应当?建立食品《添加剂使用记录制度!记录使用食品添加剂!的名称?。、使用范围》、使用?量、使用日期等【相关内容记录保存期!限应当符合》本条例第三十—。四条:第二款规定
】
:
食—品生产经营者—贮存:食,品添加?剂,应当指定专》人保管专柜或者专】区,存放并标明“食品】添加剂”字》样盛放容器应当标明!“食品添加剂”【名,。称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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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: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!应当符合国家有关】规定采用精》。确的:计量工具称》量
】 ?餐饮服务提供者【。不得采购、储—存、使?用,亚硝酸盐
】
? ?第三十七条 — 暂:时停止生《产,活动两个月以上的】在,停产、复产时食品】生产者应《当如实向设》区的市级或者—县级人民政》府市场监督管—理部门报告停产、复!产情况复《产后:生产条件应当—符,合生产许可要—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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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第,三十八条 食品】生产经营者应当【定期检?查库:。存,和待:销,售食品、食品原【料发现食品、食品】原料已经变质或【者超过保质期—的应当立《。即停止用于食品生】产销售进行无害化处!理或者?销毁并建立处理或】。。者销毁记录》不得退回供货—商或者生产者记录保!存,期限不得《少于二?年
【 鼓励食品经!营者:设置临近保》质期食品销》售专柜或者专—区并:在显著位《置进行明《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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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九条 婴幼—。儿配方食品生—产企:业应当?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!系利用信息化—等手段实施从原料进!厂到: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!量,控制对出厂的婴【幼,儿配:方食品实施》逐批检验保证—。质量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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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】经,营者销售实行注【册或者备案管—理的保?健食:品、特殊医学用途配!方,食品和?。婴幼儿配《。方乳粉的应》当查:验,产品注册证书或【者备案凭证并留【存复印?件核对产品标签标】注,内容与注册证—书或:者备:案,凭证所载《明内容是否一—致,。
?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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销售】保健:食品、特殊医学用】途配方食品和—婴幼儿配方食品的】应当设专《柜或者?。专区并在《显著位置进行明示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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销】售保健食品的还【应当在专柜或者专】区显著位置》标明“本品》不能代替药物”字样!
》
在许可】的保:健食:品经营场《所内宣传推》介保健食品》的其功能和成分宣传!应当与保健食—品标:签、说明书相一【。致可以现场销售
】
【 在?。许可的?保健:食品经?营场所外《举办保健食》品宣传推介活动的】应当依?。法取得省人民政【府市场监督管—理部门核发的保【健食品广告批准文】件并告?知设区?的市级或者》。县级人民政府—市,场监督管理部门【其宣:传内容应当与保【健食品广告批准文】件一致?不得作虚假或—者误:导消费者的宣—传不:得,现场销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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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!级盐业主管部—。。门应当科学设定未】加碘食盐《销售网点并向—社会:公,布满足特《殊人群消费需求【
《
: 《第四十条 食品】集中交易市场开【办者、食品柜台【出租者和食品—展销:会、临时性(—季节性)餐饮服【务活动、《附带餐饮服务的【大型文体商务活动等!。举办者?除应当遵《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!一条规定以外—还应:当履行下列管理义】务
》
,
? (一】。)建立食品安全【管理制度;
】
》 (二)!查验接触直接入口食!品从业人员的健【康证明;
》
—。 【(三)与《食品经?营者签订食》品安全承诺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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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》 (四)记载食品!经营者基本》情况、主要进货渠道!。、经营品种品牌等信!息;
《
! (五)设【置垃圾收集》容器配备清扫保洁人!员维护环境》卫,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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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六—)设置信息公示【。媒介及时发布食品】。安全:管理信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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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七)协助!。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!、卫生?健康、农业农村等部!。门开展监《督管理工作
【
【 食品展销会、临】时性(季节》性)餐饮服务—活动、附《带餐饮?。服务的大型文—体商务活动等举办】。者应当在展销会举办!前五:个,工作日内向所—在,地县级人民政府市场!监督管?理部门书面》报告报告内容包【括举办单位、举【办时间、地点、展】销品种、参展—。企业名录、食品【安全管理措施等
】。
》 第四十一】条, 学校(含—托幼机构)》和养老机构实行食】品安全?校长(院长)负责】制,建立健全食品安【全岗位责任》制度、突发事件【应急制度《以及其?他管理制度配备【专职或?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!理人员加强食品安全!日常管?理消除食《品安全隐患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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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(含!托幼机构)和养老机!构食堂以及集体用餐!配送单?位应当?严格执行相关—食品安全标准和操】。作规程;建立稳定】的食材供应渠道和】追溯记录保证购【进原料符《合食品安全标准【;推:行“明厨亮》灶”:通过透明玻》。璃窗、玻璃墙等方式!或者视?频监控等《信息化?技术展示《食品加工过程—。接受监督《保障用餐安全
!
》 学校(含—。托幼机构《)和养?老机:构食:堂以及集体用餐配】送单:位应当对每餐—食,品成品进行》留样并保存留—样记录留样存放时间!不,得少于四十八小时留!样量应当满足检【验检测需要并符合国!。家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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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二条】 餐饮服务—应当按照《食品:安全操作规》范严格?执行进货查验、加工!操作、清洗》消毒、人《员管理?等规定?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!通过“明厨亮灶【”等方?式展示?食品加工过程接【受社会监《督;使?用,环保可降《解的容?器、:餐饮具和包装—材料;?提示和引导》消费者?开展“?光盘:行动”减《少污染和浪费
【
— 餐饮配送应当!遵守下列规定
【
》 — (一)盛放食品!的容器、餐饮—具,和包装材料应当无】毒、清洁符合食品】安全标?准和相?关要求;
【
? 】(二)送餐》包、箱等配送容器、!工具和设备应—当安全、无害并【定,期清洁?、消毒;
》
】 , , (三》。。)送餐时应当有【防止:。灰尘、雨水、—蚊,蝇等污染食品的【措施;
—
? , , (【四)配送《。高危:易腐食品应》当冷:。。藏配送并与》热食类?食品分开存》放盛放;
!
《 (五【)容器和包》装应当?严密通过《加,贴,封签或者其》他方式?。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!触食品;
—
《 — (六)在容器】、包装或者随—附,单据上标注制作时间!、保质期或者—食用时间《提示、经《营者名称和联系【方式等信息;
!
?。。。 》 , , (七)法律、法规!、规章规定的其【他要求
《
【 第四十三条【 :市,场监督管理部门负】责网络?经营食品安》全的:监督管理工》作通信管理部门负】责网络相关电—信与信息《服务的监《督管理工作市场监】督管理部门与通信】管理部门《应当建?立监管协作和信息】共享机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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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网络食品》交易第三方平—台提供者应当在通】信,主管:部门批?。准后三十个》工作日内《向所:在,地,省,人民政府市场—监督管理部门备案】其在我省设》立的子公司》、分公?司和代理商等—分,支机:构应当在设立后三】十个工作日内向所】在地:设区的市级或者县】级人民政府市—场监:督,管,理部门备案;通【过自建?网站交?。易的食?品生:产,经营者应《。当在通信主》管部门批准后三十个!工作日内《向所在地设区—。的市级或者县—级人民政府》市场监?督管理?部,。门备案
! 从事入网】食品生产《经营应当依法取得生!产经营许可》证或者核准证法律、!法规规定不需—要取得食品生产【经营许可的》除外提?供入网餐饮服—务,的应当具有实体经营!门店通过《互联网销售食用【农产品的不需要取】得许可通过第三【。方平台进行交易的】食品生?产经营者应当在【。其经营活动》主页面显著位置【公示其食品生—产经营许可证—或者核准证》;通过自建网站【交易:的食品生产经营【者还应当在》其网站?。。首,页显著位置公示营】业执照餐饮服务提】供者应?当同时公示》餐饮服务《食品安全监督—量化分?级管理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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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【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!当按照法律、法规】、规章的《规定:和有关?标准规范制作食【品网络销售的餐【饮食:品应当达到》实体经营门店销售】的餐:饮食品质量标准从】事网络?订餐配送的应—当遵:守本条例第四十二】条第二?款的规定
】
》 从事自动售货【设备食品经营的【应当:。在自动售货设备的】明显:位置公示经营者名称!。、地址?、联系方《式、营?业执照和食品经【营许可证《编,号等信息自动售货】设备及其放置地点】应当符合食品安全】条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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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》。十四:条 市场监督管】理部:门应当加强对生【产和使?用直接接《触食:品,的食品容器、餐【。具和包装材料的【监督管理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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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事食品!贮存、运输、—送货送餐服务的【企业应当加强—食品贮存、运输过程!的管理?保证食品贮存、【运输条件《满足食品安全要【求,。
】 食品生产—经营者委托》仓储、物流配送企】业贮存、《运输食品的》。应当对受《托的仓储、物流配送!企业的食品安全【保障能力进》行审查查《验受托企业营业【。执照并留存营业执照!复印件
《
【 :受托从事食品贮【存、运?输的应当按照规定查!验并留存委托—。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!证,。复印件并承》担贮存和《。运输过程中的食品】安全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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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—十,五条 从事餐具、!饮具集中消毒—服务应当取得县级以!上人民?政府卫生健康—行,。政部:门核发的餐具、饮】具集中?消毒服务《许可:。证许可的条》件、程序和期限等由!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!行政部门规定
!
,。
第四】十,六条: 餐具、饮—具集中消毒服—务单位在生产经【营过程?。中应当遵守卫—生规范并《。符,合下列要求
!
】 (一)》使,用的:餐具、饮《具、洗涤《剂、消毒剂》、包装材料》应当符?合国家标准及—有关要求;
【
— 《 (二)已消毒】。。的餐具、《。饮具和未消毒的餐具!、饮具?应当分开《存放;
】。
【。 (?三)生产的餐—具、:饮,具经检验《合格后方可出厂;】
【 , 《 (四《)独立包《装上应当《标注餐具、饮具【集中消毒单》位名称、地》址、联系电话—、许可证号》、消毒日期》及保质期《等内容;《
! , (五)建】立生产?经营记录和物料采购!验,收记录?保,存期限不得少于一】年;
》
! (六)》用水符?合国:。家规定的生活饮【用水卫?生标准?;
】 (】七)设立卫生管理员!建立健全《。卫生管理《制度和卫生管—理档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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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》(八)法《律、法规和食品【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!要求
?
— ?。第四:十七条 食用农】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!、粮:食收:购者和储存》者应当将转基—因项目?纳入食用农产品批发!市场销售《、粮食收购和储存等!。关键环节《的检验检《测项目中
【
:
, 经营—转基因食用农—产品和食《品应当显《。著 标?识
【 ? 销售转《基因食用农产品【和食品应当设—。专柜或者专》区并在显著位—置进行明示
!。
,
餐饮服】务提供者使用转基因!食品作?为,食品原料加工—食品的?应当在?经,营,。场所显著位置进【行明示
—
:
, 第四—十八条 《 本省建立食品【安全全程追溯制【。度
】 食品》生,产经营者《应,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!体系确保记录真【实完整确保食品【。可追溯?支持食?品生产经营者采用】现代信息技术采集、!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!立食:品安全电子》追溯体系
】
鼓励社!。会资本投资建立食品!安全:第,三方追?溯平台为食品生产经!营者提?。供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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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!管理部门会》同省人民政府农业】农村等部门建立食】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!机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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