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章 食品《安全风险监测和【评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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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二条 县级—以上人民政府—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风!险监测制度对食源】。。性疾病、食品污染】以及食品《中的有害因素进【行监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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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县级以上人民政【。府卫生健康行政部】门会:同同级市《场监督管理、农【业农村、工业和信息!化、:商,。务、粮食《、海:关等部门《建立食?品安全?风,。险监测数据通—报和监测结》果会商机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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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》卫生健康行政部【门应当加强本行【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!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!组织疾病预》防控制?机构:开展食品安全—风险监测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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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三条】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卫:生健康行政部门【会同同级市场监督】管理、农业》农村、工业》和信息化、商—务、粮食、海关等部!门统:一制定?、实施食品》安全风险《监测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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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食!品安全风险监测计】划应当依据国家食】品安:。全风险监测计—划,制定并根《据省食?品安全风《险评估食品安全【标准制定、修订食】。品安全监督管—理等工作需要进【行调整报国务院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】备案并实《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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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!区的市级、》县,级人民政府卫生【健康行政部门应当】结合当地人口—分,布特征、食品—消费结构、居民饮食!习惯等区域特—点制:定本级食《品安:全风险监测》实,施方案报省人—民政府卫生》健康行政《部门备?案并实施地方特【色食品可《以纳入?本级食?品安全风险监—测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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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四条 医】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!制,机构发现《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!或,者食源性疾》病聚:集病例后应当按【。照规定及时报告县级!以上人民政》府卫生健康行政部】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!时,组织同级疾病预防】。。控制机构《进行:信息核实核实后二】十四小时内报告上级!人,民政府?卫生健康《行政部门;当—发现与食品生产经】营行为有关》的食:品安全隐《患时应当及时将相关!信息通报同级人【民政府市场监—督管理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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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十五》条 省人民政【府卫生健康》。行政部门建立统一组!织实施、相关部门配!合、地方有序参与、!资源协同《共享的食《品安全风险评估工】作机制
! 《本省:行政区域《的食品安全》风险评估结果由【省人民政府》卫生健康行政部【门统一管理涉—及本省行政区域以】外或者进口食品的】风险分析研判结果】。由省:人民: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!。门报:送,国务:院卫生健康行政部】门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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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省》食品安全《风险评?估专家委员会由省】。人民政府卫生—健康行政部门组建】和管理负责》审定食品安全风【险评估结《果报:告,解释和交流【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!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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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六条 食品安!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等!工作:人员有权凭县级【以上食品安全管【理部:门统一制发的工【作证件或者委托书进!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!植(养殖)、—食品生?产经:营、粮食储运与加工!等场所采集样品【、收:集,相关:数据:相关:单,位和人员《不得隐瞒、拒绝或】者阻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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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集用于!风险监测《和评估的样》品应当按照市场价】格支付费用被采【集样:品单位?应当开具发票或者】。。其他:有效:形式的购样凭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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