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四章? ,健康:。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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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一条 ! 企业、事》业,单位对新从事粉尘】作业:。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!检查发?现有下列疾病者不】得从:。事粉尘作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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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。 (:一)各?种类型活动》性肺结核病;—
! 》(二)慢性肝部疾病!严重:慢性上?呼吸道和支气—管疾病;
!。
】 (三)《显著:。影响:肺功能的胸膜、胸廓!疾病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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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)严重【的心血?管系统疾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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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对在职和离—职的从事粉尘作【业,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!检查并建《立健康?档案职?工工作调动其健康档!案应随同调转
】
《 第二十二条! :健康检查的内容、期!。限和尘?肺病诊断标准按【黑龙:江省工?业劳动卫生管理条例!。实施细则和尘肺X线!诊断标准及处—理原:则以及其他有关职】。业病管理规定执【行
【 从事健康】检查:的医疗卫生机—构,应经地、市以—上卫生行政部—门批: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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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第二十三—条 对《确诊的尘肺病患【者由职业病》诊断机构《发给职?业病诊断证》明书具?体发放办法由—省卫:生行政?部门制定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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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二十四条 企!业、:事业单?。位对持有职》业病诊?断证明书的患者必须!将其调离粉尘作【业岗位并给予—治疗或疗《养
【 : 从?事粉:尘作业的职工—其健康检查费用【和患尘肺病的—治疗费用按国家和省!有关规定执》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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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五条: 从事《粉尘作业者》生前:未确诊尘肺病死【亡后家属要》求进行?病理学诊《断的检?。查,费,用,由企业、事业—单位支?付经病理学诊断为尘!肺病的?按尘肺病待遇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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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六条 【企业、事业单—。位,必须贯彻执行职【业,病报:。。告制度按期》向当地卫生行—政部门、劳动部门、!工会组织和上—级主管部门报告职】工,尘肺病发生和死【亡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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