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—章 健康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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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一《条 : 企业?、事业?单位对新从事粉尘】。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!。健康检查发现有下列!疾病者不得从事粉】尘作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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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各种类型】活动性肺结核病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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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(二)慢性肝!部疾病严《重慢性上呼吸道【和支气管《疾病;
! 《 ? (:三)显著影响肺功能!的胸膜、胸廓疾病】。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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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(四!)严重的心血管系统!疾,病
【 ? 对在职和》离职的从事》粉尘作业人员应定】期进行健康》检,查并建立健康—。档案:职工:工作调动其健—康档案应随同—调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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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二十二条《 健康检查的内容!、期限?和尘肺?病诊断标准按黑【龙江省工业劳—。动,卫生管理条例实【施细:则,和尘肺X线》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!以及其他有关职业病!管理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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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从事健康检》查的医?疗卫生机构》应,经地:、市以?上卫生行《政,部门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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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第二十三条 】。对确诊的尘肺—。。病患者由《。职业病诊断机构发】给职业病《诊断证明书具—体发放办法由省卫】生行政部《门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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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四条 企业】、事业单位》对持有职业》病诊:断证明?书的患者必须将其】调离粉尘作》业岗位并给》予治疗或疗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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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!事粉:尘作业的《职工其?健康检查费用—。和患尘肺病的治疗】费用按国家和—省有关规定执行【
【 第二十五条 ! 从事粉尘作业者生!前未:确诊尘肺《病死亡后《家属要求进行病理】学诊断的检》查费用由企业、【事业:单位:支付经病理学—诊断为尘肺病—的按尘肺病待遇处理!
】 第二《十六条 《 企业、事业单【位必须贯彻执行职业!病报告制度按期向】当地卫生行政—部门、劳《动部门、工会—组织:和,上级主管部门—报告职工尘肺病【发生和死亡》情,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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