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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。 ? 第五章 奖励和】。处罚 《   】  第二十》七条  对在尘【肺病防治工作—。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!位和个人由其上【级主管部门给—予奖:励;:做出突出成绩的【单位和个人由卫【生行政部门、劳动】部门、工会》组织给予表彰或奖】励 》     第【二十八条《  企业、》。事业单位违反本办法!有下列行为之一【的,由卫:生行政部门、劳动】部门给予《处罚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一?)作业?场,所的粉尘浓度超过】国,家卫生标《准的应限《期治理;逾期不【治,理的处以五千元【以下罚?款,。并责令停《业,整顿 【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—二)强令尘肺病患者!继续:从事粉?尘作业的《除责令?限期将尘肺病患者调!离并:安排适当工作外同时!对单位处以》。二千元以《下罚款 《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(三:)不执行测尘制度或!健康检?查制度的给予警告并!。处以一千元以下罚】款 —   ? ,。   ?。。  (四《。)假报测《尘结果或尘肺—病诊断?结果的给予警告并】处以:一千元以《下罚款;《逾期不改的》处以五千元以下罚】。款 :  — ,      (五)!防尘设?施搁:置不用或任意—拆除的给予警告并限!期改正逾期仍—不改的处以五千元】以,。下罚:款 【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 (六)—挪,用防:尘,措施经?费的应限期补回并】按挪用经费总额【的10%以下处以罚!。款 《 ,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》七):安排未成年人从【事粉尘作《业的除责《令将其调离粉尘作业!岗位外同时对单位】每采:用一名未《成年人?处以五百元罚款【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(八)?违反本办法第—十一条规定的处以五!千元以?下罚款?并责令承接单—位停:业整:顿  】   ?  :  (九)违反【本办法第十二—条规定?的责令停业并处以】二,千元以下罚款 】      ! ,。  (十《)违反本《。办法第十四条—(三)、(四—)项规?定的处以一万元以】下罚款? 》  :   第《二十九条《  卫生《行政:部门或劳动》。。部门作出停业—整,顿处罚决定》的应事先《报同:级人民?政府批准《 ,   【  :第三十条《  当?事人:对处罚不服》的可在接到处罚通】知之日起十》五日内向作出—处罚决定的部—门的上一级机关申】请复议上一》级行:政机关应在接到【。复议申请之日起【三十日内作出复议决!定当事人对复—议不服的可》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!起十五日内向人【民法院?起诉 《     】第三十一条  罚】款,全,额上缴同级财政用】于企业改善有—害作业条件》和,进,行监测不得挪—用 》     第三十!二,条  企《业、事业单位负责人!和监督?、监测人员玩忽【职守违反本办—法致使国家和人民利!益遭受损失情节【轻微的由其》主管部门给予—行政处分;》造成重大损失构成】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!。法追究刑事责任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