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二章: ,规划:和名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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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二条】 省林《业行政主管部—门应当会同有—关部:门和单位编》制全省湿地保护【规划报省人》民政府批《准,。后组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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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】、县人民政府应当根!据上一?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!编制本行政区域湿地!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!同时报?上,一级人民《政府湿地主管部门备!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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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】条 湿地保护规划!。应当:符合土地利》用,总体规划、城乡规划!、环境保护规划【并,与水资源、防洪【、水土保持、林地保!护利用、旅游发展等!专项规?划相互?协,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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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?十,四条 湿》地保护规划应当【包括下列内容—:
】 , : ? ,(一:)湿地资源》分,布情况、类型—及特点、生态功能和!水资源、野生生物】资源状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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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: ,(二)保《护和利用《的总体?要求、目标、措施、!。保护责任;
!。
! (三)湿地—保护区划与建设布】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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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。
】。。 : :(,四):生态、社会以及经】济效益分析和评价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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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—五):。保障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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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?五条 编制或者修!改湿地保护规划应当!公开征求有关单位、!专家和公众的—意,见
【 经批—准的湿地保护规划】应,当向社?会公布
【
: 任何单位】和个人?未,经批准不得》。修改湿地保护规【划确需修改的应【当按照原《审批程序报批、备案!。湿地保护规划修改】后应当重新公—布
》
第十】六条 ? 湿地保《护实行名录管理【。省林业行《政,主管部?门应当根据湿地资源!调,。查,结,果拟定全省湿地名录!报省:人民政府批准—并公布
《。
!湿,地名录应当》明确湿地的名—称、:类型、保护》级别、保护范—围、主管部门或者管!理机构等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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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十《七条 湿地实行】分,级保:护,按照:湿地生态《功能:。和,环境效益以及重点】保护野生动》植物物种的重要性将!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!一般:湿,地重要湿《地包括国际重要湿地!、国家重要湿地和】省级重要湿》地重要湿地以外【的湿地为《。一般湿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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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八条 国际重!要湿:地,、国家级湿地自然保!。。护区、国家湿—地公园?划分:标准和保护》管理: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!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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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—级重要湿地的划【分标准和《保护管理《办法由省林业行政主!。管部门会同》有关部门制定—
— 第十九条 ! 县级?以上:。人民政府在发放不动!产登:记权属?。证书时不动产中含】有,湿地的应当标明【湿,地类型、面积、范围!以及其?他依法?需要标明的内容
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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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条 ? 经公布的湿地应当!由湿:地主管部门》或者湿地管理机构】设,立保护标志任何【单位和?。个,人不得损毁、涂改】。、擅自?移动湿地保》护,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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