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。 第《一章 ?总则 —   —。  :第,。一条  为》加强湿地保》护维护湿地》生态:功能和?生物多样性促—进湿地资源》。可持续?利用根据有关—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!定结合本省实际制】定本条例《 :   —。  第二条 — 在本?省辖区内从事与【湿地:。有关的活动适—用本条例 》    】 第三条《  本条例》所称:湿地是?指常年或者》。季节性积水》。、适宜?动植物生存、具有】一定生态功》能、纳入湿》地名录?的,地带或者水》域包括沼泽》、湖:。。泊、河流等自然湿地!和库塘等《人工:湿地 — :    第四条【  湿地保护—。遵循保护优先—、科学利《用、严格管理和可】。持续发展的原则 】。  —   第五条  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对本行?政,区域内的湿》地保:护,工作负总责 !    》 第六条 》 省林业行政—。主管部门是全—省湿地行《政主管部门;市(】地下:。同)、县(市、区下!同)人民政》府(行署)》林业行政《主,管部门负责本行政】。区域内的湿地—保护工作;国有重点!。林区主管部门负责】国有重点林区—范围内的《湿地保护工作(【以上部门统称湿【地主管部《门)湿地主管—部门对?湿地保护、利用【、监:。督和管理负》有主管责任对其他】部门和单位管理的】湿地负有《监督指导责任 【 ,  》   发展和—改革、财政、国土资!源、公安、》畜牧、水行政、住】房和:城乡建设、农业、】。渔业:、旅游、《交,通运输、气象—。等部:门按照相关》法律、法规和—本条:例的:规定:。负有保护湿地的【责任环境保护行政】主管部门依》照环境保护法律、法!。规,。。的规定对《湿地的环境保护【负有监督责任 【。 《     乡(【镇)人民政》府、街道办事处(含!社区下同)对本地区!的湿地负《有保护责任应当组织!有关村民《委员会、居民—委员会做好湿地【保护工作 》     !松花江哈尔》滨段湿地的保—护和管理由哈—尔滨市人民政府依照!本条例的规》定明确主管部门及其!具体责任 —  》  : 第七条  —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及—其,。有关部门《违反本条例规定【造成:湿地生态环境损害】的依据国家有—关生态环境》损害责任追究的【规,定追:究主:要负责人和主管【负责人的责》任 —     第八【条  ?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应当依法《。设立湿?地自然保护》区、湿地《公园管?理机构明《。确管理职《责跨行政区》域,或,者部门管理的重【要湿地可以由上【一级人民《政府成立管理委员】会统一组织协调对】湿地的管理 !     湿地管!理,机构:履行下列职责: 】 ,。 : 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《一,)宣传和贯彻执行有!关自:然资源管理和生态】环境:保护方?面,的法:律、法?规和规章;》 》 ,   ? ,   ?。 (二?)组织实施》湿地保?护规划; 》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三)制!定并组织实施湿【地的各项管理制【度和突发事件应急】预,案; —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四)统一!保护和?管理湿?地,内野生生物等自然资!。源; 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(:五)组织开展自然资!源和生?态环境等方》面,的调查、监》测、:评估以?及保护和利用的科】研、科普教育; 】 , 《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六)负—责湿地内防火巡护检!查、火险监控和日常!预防管理;》 , :  《。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七)负责》有害生?物防治、疫源疫病监!测;: ? ,  ? ,      (八】)管理湿地内的科】研,、教学、参观—。、考察和生态旅游等!活动; 【   《    《  (九《)开展国际、国内湿!地保护?和管理工作》的,交流与合作; 】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—十):。集中行使《所辖区域内湿地保】护和:管理的行政处罚【权 :     !第九条  县—。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应当将湿地》。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!济和社会发展规【划以及综《合评价考核体系湿地!保护和管理经—费,纳入同级财》。政预算 !。    建立湿【地生态红线制—度县级以上人民【。政,府应当科学划定【并严:守湿地?生态红线确》保,湿地生态功》能,。不降低、面积不减】少、性?质不改变 》。    】 建立湿地保护【补偿制?度具体实施办法由】。省人民政府另行制】定 《  《  : 第十条  县级】以上湿地主》管部门和湿》地管理机构应—当对:湿地的自然资—源、生?。态环境和生物—多,样性进行调》查和监测并组织【科,研,单位开?展湿地科学研—究、:技术创新《和技术推《广工作提高湿地保】护、利用和管—理的科学技》术水平 —。 ,     —第十一?条  每年》的,六月为湿地保护【宣传月六月十日为】黑龙江?湿地日 —     各】级人民政府及其有】关部门、新闻媒【体应当组织开展湿】地保护宣传教育普】及湿地保护法律、法!规和科学知识传播湿!地文化提高全社会】。湿地:保,。护意识?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