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章 湿!地保护? 【     第二十一!条  湿地保—护可以采取建—立湿地自然保—护,区、湿?地公园、湿地保【护小区等形式—进行:  【 ,  第二《十二条  湿地自然!保护区的建立和【管理:按照国家和省有【关规:定执行 !    《湿地自然《。保护区内禁止—扩大耕地面积并逐步!实,行退耕还《。湿、:还林、还草》现,有的:耕地应当在》湿地主管部门或【者湿地管《理机构的《指导和监督下发展有!机,农业 — :   ? 第二十三条  具!有一定规模和景【观价值适宜开—展生态展示》、科普教《育,、生:态旅游等活动的【湿地可?以建立湿地》公园 》 ,     第二】十四条 《 湿地公园分为国家!湿地公园、省—级湿地?公园、市级湿地【公园和县级》湿,地,。公,园 《。 :    《 国家湿地公园的建!立和管理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】。执,行   !  省、市》、县级湿地》公园由同级人—民政府确《。立并命名 》     !第二:十五:条  湿地公园可以!实行分区管理采取分!区管理的湿地—。公园可以根据—湿地:的主要功能》划分为湿地保育区】、恢复重建》区、生?。态,功,能展示区、合理利用!区、管理服务—区,等 》 ,     第二【十六条?  湿?地自然保护》区、湿地《公园所在《地的: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保!护需要?可,以在湿?地自:然保护区和湿—地公园的外围划定一!定面积的外围保护地!。带,   】。  第二十七—条,  对生《态区位重要》、生:态功能明显尚—。不具备建立湿地自】然保护区《和湿地公园条—。件的:湿地经湿《地所在?地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!准可以建立湿地保护!小区 《 《 ,   湿地保护【小区的?管理办?法,由省林业行政—主管:部,门在本条《例,施行:后六个月内予以公】布 《 :     》第二十八条》  未建立》湿地自然保护区、】湿地公园和湿地【保护:小区的湿地县级以】上人民?政府应?当根据实际情况采】取相应?的保护?措施防止湿地面积】减少和湿地污染维】护湿地生态系统结】构和功能《。    ! 第二十九条—  湿地内的—水体、地形地—貌野:生动物?、植物植被等应当】保持:生态原状确需进行人!为改变的应当符合湿!地保护规划》 —    第三—十,条  在湿地内【从事割芦苇》。、割草等活动应当按!照湿地主管部门或】者湿地管理机—。构划:定的:范围和有关规—定进行不得破坏【湿地和野《生动物栖《息环境 !    第三十一】条  因气候变【化、自然《灾害:等造成湿地生态特征!退,化的:县,级以上人民政府应】当进行综合》治理采?取退:耕、补水、截污【、禁牧、限牧—、季节性休牧、【生态:移民:等措施恢复湿地【生态功能 —    【 湿地主管》部门或者湿地管理】机构应当根据湿地】生态平衡的需要对】。重要区域实行定期】封闭轮休并可以划定!一定的范围限制【人员进入《    ! 因工程建设等造】成重要湿地生态【特征退化的省林业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会同有?关,部门督促、》指导项?目建设单位限期【恢复 》     第】三十二条  —建立湿地生态—补水机制《对于季节性缺—水严重的湿地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组织?有关部门《给予补水;跨行政区!域的湿地《。生态用水由共同【的上一级人民—政府组织《。有关部门建立湿地生!态补水机制 — ,。 :    》 县级以上水行【政主管部门在编制】水资源相关规—划时应当统》筹安排?生活、生产和湿地】生态:用水满足湿地—生态用水需求 【    】。 ,开发利用湿地上游水!资源和周边地下水资!源,应当进行《科,学论证不《得造成湿地缺水或者!退化 》 ?    《第三十三条》  湿地内原则上】。不,得进行景《观建设? :     对!湿,地内确需建设—的旅:游设施?和基础设施应当按】照黑龙江省城乡规】划条例的规定进【行,规划:。。设计并按照规定【的程:序审批后方》。可进行建设 —   【  垦区《、国有重点林区内国!际重要湿《地、国家《重要湿地设施建【。设的规划设计—应当:经省:人民政?府批准 】    《 ,经依法?批准在湿地内从事建!设活动的《单位和个人应当【制定生态保护和【污染防?治方案保护湿地景】观资源和自》然,生态:环境建设项目—。的,建筑物或者构筑物】应当采用节》能环保材料》和设:施并与自然生态环境!相协调建设活动结】束后应当《及时清?。理场地?恢复原貌 【   》  第三《十四条  》湿地主管部门—。或者湿地管》理机构应《当对湿地自然保护区!实验区和湿地—。公园内的旅游、【。餐饮、?住宿、娱《乐等商业服务网点】进行统一规划—、合理布局并根【据,保护生?态资源、人文—历史风貌以及公【共安全?、环境卫生》的,需,要对商业服务网【。点的经营《。。方式、种类、时间】、地点?等内容作出规—定 —  :  : 在湿地内开展【旅,游活动的应》当按照湿地》生态旅游规划进【行湿地主管部门【或者湿?。地,管理机构《应,当根据湿地承载【。能,力和对资源的—监,测评估结果确—定资源利用强—度和游客最大承载量!并,予以公布 】  ?   第三》十五条?  除法《。律、法规另有规定】外在湿地内禁—止从:事下列活《动: 《   —  :    (》一)开垦、挖沟、】筑坝、堆山》;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二)填埋、】。。倾倒垃圾《。和有毒有害物体【排放生活污》水、工?业废水?;  】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三)—排放或者抽采—湿地水资源; ! 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?(四)?砍伐林木、采—挖,泥,炭、勘探(国家【公益性勘探除外)】、采矿、挖砂、【取土;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五)破坏鱼类!等水生生《物洄游通《道和野生动》物的:。繁殖区及其》栖息地; !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六)猎捕保护!。的野生动《物、捡?拾鸟卵或者采用灭】绝性方式捕捞鱼类】。以及其他水生生【。物;: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七)《引进外来物种或者放!。生,动物; 《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(八)破坏湿—地,保,护设:施或者监测设—备;:  【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九)其他破坏湿【地及其生态》功能的?行,为 — ,    对于违【。反前款第一项、第三!。项规定以及填埋、】倾倒垃?。。圾和有毒有害物体】、采挖泥炭》、,擅自改变湿地用途的!林业行政《主管部门《或者法律《、行政?法规授权的组织【可,。以对实?施违法行为的—施工机械、设备【和工具进行查封【、扣押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