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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四章: 建设工程竣工验】收监督 《 》 :。    第二十二条!  施工单位—通过自?检,认定:建设:工程:。项目达到竣工条件】的应当向建设—单位提交建设工程】竣,工报告同《时,送交建设工程质【量控制资料》。和建设工程技—术资料并在建设工程!竣工验收合》格后出具建》设工程质《量保修?书实行监理的工程工!程,。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!工程师签署意—见 :     !第二十三条  建设!单位组?织竣工?验收:前应当向城》市,规划、公《安消防、环境保护】、,人民防空等主管【部门提出建设工【程的竣工认可申请】城,市规划、《公安消防、》环境保护、人民防空!等主管部门应当在】法定:期限内出具是否认】可或者准许使—用的文件城市规划】部门作出的认可【意见应当签》署在建设工程规【划许可证的》附图及附《件名称?栏中 ?     !第,二十四?条  建设》单位应当按照规划】设计对住宅小区附属!设施组织竣工验【收验收时《应当邀请业主代【表参:加并由业主代—表签署验收》意,见, 《 ,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五条  建设—单位:应当在接到施工单】位所提交《的,建设:工程竣工报告之【日起十个工作日内】组织有关单位—。进,行建设工程竣工【验收建设工程—竣工验收开始前【。建设单位应当书面】。报告工程质量监督】。机构工程《质,。量监:督机构应当对建【。设,工程竣工验》收程序进行监—督建:设工程竣工》验收未书面报—告工程?质量监督《机构的工程质量监】督机构不予办理建】设,工程竣工《验收备案手续 !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六条  建设】工程竣工验收—合格后建设单位【应当:自工程竣工验收合】格之日起十》五日内到建设—工,程所在地的》工程质量监》督机构办理备—。案手:续建设单《位申请办理备案【手续时应当同—时提交下列文—。。件 ?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一)建【。设工程竣工》。验收报告《;  】   ?    (二)【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!专项建设工程的认】可和准许《使,。用,文件; 】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三】)参与?验收:的业主?。。。代表签署的》认可意见《; 《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四)—监,理,单,位出具的《建设工程质》量评估报告; 】 ,   》  : ,   (《五)建设工程—质量保?修书;? 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(六)设计单位和施!工图:审查:单位出具的认可文】件; ?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七【)法律、法规规【定的其他文件住宅建!设工程项目还应当提!交住宅质量保—修书、住宅使用说明!。书和分户验收—。。证明建设单位—提交的文件》不符合本条第二【款、第三款规定【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!应当一次性》告,。知;:符,合规定的工程质【量监督机构应当在五!个工作日内向—。其发放建设工程【竣工验收《备案证书《 :  》 ,  第二十》七条  建设工【程交付使用前应当】取得工?程质量监《督机构核发的—建设工程竣工—验收备案证书否则不!得交付使《用房屋建筑》建设:工程未取《得建设工《程竣工验收备—案证书的房屋—所有权登记机关【不得办理房屋所有】权登记手续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