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】建设工程竣工—验收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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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二条 — 施工单《。位通过?自检认定建设工程】项目达到竣工条【。。件的应当向建设单位!提交建设《工程竣?工报:告,同,时送交建设工程质量!控制资料和建设【工程技术资料—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!收合格后出》具建设工程质—量保修书实行—监理:的工程工程竣工报】告,须,经总监理工程师【签署:意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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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三条 ! 建设?单位组织竣工验【收前:应当向城市规—划、公安消防—、环境保护》、人民防空等主管】部门提出建设—工程的?。。竣工认可申请城【市规划、公安消防、!环境保护、人民防空!等主管部门应当在】法,定期限内《出具是否认可或【者准许使用的文件城!市规划部门作出的】。。认可:意见应当《签署在建设工—程规划许可证的附图!及,附,件名称栏中》
【 第《二十四条 建设】单位:应当按?照规划设计对住宅】小区附属《设施组织竣工验收】验收时?应,当,邀,请业主代表参加并】由业主?代表签署验收—意,。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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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二十五条 建【设单位应当在接【到,施工单?位所提交的建设工】程竣工?报告之日《起十个工作日内组】。织有关单位进—行建设?工程竣工验收建【设,工程竣工验》收开始前建设—单位:应当书面报》告工程质量》监,督机构?工程:质,量监督机构》应当对建设工程竣】工验收程序进行【监督:建设工程竣工验【收未书面报告—工程质?量监督机构》的工程质量监—督机构不予办理建设!工程:竣工验收《。备案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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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六条 建】设工程竣工》验收合格《后建设单位应当自工!。程竣工?验收合格《之日起十五日内【到建设?工程所在地的工【程质量监督机构【办理备案手续建设单!位申请办理备案手】续时应当同》时提交下列文—件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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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—建,设工程?竣工验收报》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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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)】有关行政《主管部门《。对专项建《设工程的《认可和准许使—用文件;
》
! 《(三)参与验—。收的业主代表—签署的认《可意:见;
】 ,。 《 (《。四)监理单位—出具的建《。。设工程质量评估【报告;
【
【 (《五)建设工》程质量保《修书:;
! (六)!。设计单位和》施工图审查单位出】具的认可《文件;?
】 , :。 (《七)法律、法规规定!的其他文件住—宅建设工程》。项目还应当》提交住宅质量保【。修书:、,住,宅使用说明》书和:。分户验收《证明建设单位提交的!文件不符合本—条第二款、第三【款规定的工程质量监!督,机构应?。当一次?性,告知;符合规—定的工?程质量监督机—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!内向其发放建—设工程竣工验收【备案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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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七条 》。。 建设工《程交:付使用前应当取【得,工程质量监督—机构核发《的建:。设工程竣工验收【备案证?书否则不得交付使】用房屋建筑》建设工程《未取得建《设工程竣工验—收,备,。案证书的房屋所【有权登?记机关不得》办理房屋《所有权登记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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