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》三章 经营者的义】。务 【 ,   ?。  第十条  经营!者应:当履:行以下义务 — : :。   ? ,     》(一)不得生产、销!售不:。符,合保障人《体健:康和人身、财产安全!的商品或《。者腐败变质》、受污染不能使(】食)用?以及其他可能危害】人身和财产安全【的商品不得》以,次充:好、以假充真、【掺杂使假不得以不合!格商品冒充合格商】品;有?。瑕疵的?商品应?当在商品或》者商品的包装—上做出明显标记【方可销售;提供服务!。达不到规《定或:约定标准的应当【重做或?者,减,免收费?; 【。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(二?),生产、销售的商【品,应当按照国家—规定附?有检验合格》证,、,中文使用说明书、生!产者名?称、地?址;:限,期使用的商品应当标!明生产日期、安全】使用期或者失—效日期以及》法律、法规规定需】要标注的《。其他内?容; 》 ?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三)生产、销—售商品应当》依,法使用?商标:不得冒充注册—商标或?者假冒他人注册【。商标; 】 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(四)不得销售!未按:国,家规定检验、检【疫的进口商品; !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五!)商品?价,。格,和服务收费》。标准应当《符合:国,。家价格管理的有关规!定并按照规》定明码标《。价; —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六)生产!、销售商品应当使用!合格计量器具保证】计量结果准确;【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七)商品《和,。服务:的广告应当》真实、合法不—得发布虚假》广告或?者进:行其他欺《。骗性宣?传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八)不得—强迫消费《者购买商品或—者接受?服务不得在经营【活动中欺《行霸:市、哄抬物价—。、讹:诈,。消费:者; —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。(九)消费者要【求当:场验证核《实的商品应当—当场验证核实; 】。 :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【十)以预收款—、邮购、电视直销】、互联网、电话等】方式销售商》品或者提供》。服务应?当保质、保量、按】期履约; ! 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 (十一》)按国家和省规定或!者双:方约定实行包修【、包换、包退的【商,品应当履行“三包】。”;按照国》家和省规《定或者双方约定应】当,重新提?供服务?的应:当,重新提?供服:务; 【 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(十二)尊【重、支持消费者组织!依法履行职责;【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十《三)消费者权益【保,护法和其他法—律、法?规规定的义务— —    第》十一条  》商品质量不合格【。使消费者合法—权益受到损害消费】者要求销售者赔【偿的:销,。售者应?当先行赔偿;不【属于销售者责—任的由销《售者:向责任?方追偿 !。    服务—质量:不符:合规定或者约定使】消费者合法权益【。受到损害《服务:者应当先行赔偿;不!属于服务者责—任,的由服务者向责任方!追偿 】。  :  第十《二条  经营者拟】订合同格式条款【应当符合《中,华人民共和国—合同法?的有关规定对与消费!。者权:益有重大关系的【合同条款经营—者应当事先向消费者!提示经营者不得【利用格?式条:款规避?责任:和限制消费》者的合法权利 【 《   ?  对格式条款【有两种以上解释的】应当作出不利于【提供格式条》款一方?的解释格式条款和】非,格,式条:款,不一致?的应当采用》非格:式条款 —  《   第十三条 】 提供消费环境【和场所的《经营:者其:经,营场地、服务—设施、店堂装饰、商!品陈列?等应当符合》保障消费者》人身、财产》安全的?要求对可能危及【人身、财产安全【的场:所或:者经营项目应当【。履,行监督管理责任采取!相应的防护措施【设置显著的》警示:标志 《    【 第十四条  经营!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!务存在严重缺—陷可能?对人身?、财产安全》造成危害的应当【立即停止销售商品】或者提供服》务并报告《有,关部门;《对已:经售:。出的商品应当立即告!知消费?。者并召回该商品进】行修理?、更换、退货或者】销毁;对《已经提供的》服务应当立即采取相!。应的补救措施 】 ,   》  商品召》。回和:服,务补救的费用由【经营者承《担 :   【  :。第,十五条  经营者以!促销方式提供的奖】品、赠品或》者,免费:。服务应当保证质【量不得免《除其应当承担的修】。理、更换、重作、补!足商品?数量、赔偿》损失等责《任,    ! 第十六《条  ?经营者提供商品【或者服?务时不得要》求消费者《提,供与:消费无关的》个人:。信息 【     未经消】。费者同?意不得将消费—者的姓?名、性别、职业、】年龄、住址、身份】证号码、《学历:、联系?方式:、婚姻状况、工作】单位:、收入?和财:产状况、指》纹、血型、》病史等个人信—息及其家庭的—有关信息向第三【人披露或者用—于其他用《途法律、法规另【有规定?的从其规定》  【   第十》七条  商》品房经营者应当【以书:面形式向消》。。。费者明示商品—房的准确位置、建】筑结构、建筑面【积、套?。内面积和共用分【摊建筑面积》、装饰标准、外【部环境、公共设【施,。、配套基础设施、】。计,价,方式、付款方—式、交付使用条【件及日期、产权证】书办理等情》况 : , ?  :   商品房经营者!。不得有下列》行为: ?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一)故意!隐瞒未取得商品【房预:售许可证的事实【或,者提供虚假的商【品房预售《许可证订立商品房】买卖:合同的; —      !  : (二)故意隐瞒】所售房屋已经抵【押、出卖或者—为拆:迁补偿安置房—屋的事实订立—商品房买《卖合同?。的; 》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(三)订立商品房】买卖合同后又将该房!屋抵:押或者出卖的—; 【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 (四《)将:。未经竣工验收或【者验收不《合格的商品房交付】使,用的; !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五)【违反合同约定迟延】交付经催告》后在:三个月的合理—。期限:内仍未交付的—;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六《)交付房屋的主体】结构质量经核验确】属不合格或者因其他!质量问题题严—重影响正《常居住使用的; !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七)交!付,房屋的实《际面积误差比绝对】。值超过百分之三的;! ,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八)由于经营者的】原因导致未在合同约!定,期限内办《理房屋所有》权证的; 【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九)擅—自变:。更规划、设》计导致容积率、商】品房质量、面积、】结构、朝向、楼【层等与合同约—定不符的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十)商品房外】部环境以及》其他配套设》施与:经营者?的承诺?不相符的《 , :     【。有前款第(一)、(!二)、(三)项【规定情形之》。一,。的导致?合同目的不能实【现、合同《无效或?者被撤销、解除的消!费,者可以请求返还已】付购:房款及利《息、赔?偿损失并《可以请求商品房经营!者,承担不超《过已付购房款一【倍的赔偿责任 】。 ,   》  物业经营者应当!全面履行物业服【务合同接受》业主和业主》委员会的监督经【营者:未按合?。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业!主大会有权依法【解除合同《 》    《 第十八条 — 供水、供电、【供气、?供热、有线电视、邮!政、电信、》公共交通运输—、互联网等公用企】业和依法《具有独占地位—。的经营者应当按照】国家规定以及与消费!。者的:约,定提:供商:。品和服务并遵—守下列?规定 《 ,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,一)不得限定消【。费者向其指定—。的经营者购买商品或!者接受服务》。;不得违背消费者】意愿搭售商品或者提!供有:偿服务?;, 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 (《二):不,得擅自?提高收费标准或【者增加收费项—目;未提供材—料的不得收取—。材,料费;铺设管道【、管线等公用设【施的费用由经—营者负担法律、【法规:。另有规定《的除外;《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三)消费【者要求暂停服—务的:不得收?取暂停手续费但【占用资源《或者需要另外提供】服,务,的除外; ! 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 (?四)收取费用时【出具:。项目收?费清单; 】 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(《。。五)不得《规定最?低使:用限额; 】 :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六)不得因部!分用户不按时交【纳费用而停止向其】他用户提供商—。品或者服务》; 【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七)对设—备进:行维护、检修影响】公用服务《正常运行应》。当提前三《日告知消费者—法律、?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!规定; 》 ,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—八)采用格式条款】订立:合同的?应当将合同样本【报行业主管部—门备案; 】。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 (九)因》消费者未及》时支:付费:用等原因停止提供商!品或者服《务的应?当,事先告知《。消费者关给予—消,费者必?要的:准备时间; !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十)对!。消费者有关质—量、计量等问题的】投诉应当自接到投诉!之日起七日内查【明原因并《告知:消,。费者;?非因消费者原—因造成的计量增加】的,不,得要求消费者承【担,由此产生的费—用 ?     第!十九条?  从事洗染业的】经营者应《当事:先与消费者约定服务!内容和要求造成【。衣,。物损坏、《串色、染《。色、遗?失的:经营者应当退—还所收费用并依法】承担赔偿《责任 —     —第二十条  装【。饰装修业的经营者应!当,与消费者约定装饰】。装修材料、施—工时限?、施:工质量、保修期限】、费用结算、违约责!。任等内容因施—工质量间题或者经营!者提供的材料不符合!约定:的,经营者应当》依法免?费重作、返工或赔偿!消,费者损失 【 ?  :  装饰装修—工程的保修》期限不?得低于?二年 —    》 第:二十一?条  汽车》。经营者应当》与消费者约定维护、!修理、?更换、退货以及【损失赔偿等事—项建:立与:销售规模《相适应的、具备【相应:。资质的?维修服务组织汽【。车售出?后主要部件出现安全!性能故障《的经营?。者应当按照国家【规定或者与》。消费者的约定—免费进行修理—、更换或《者退货? —   ? 第二十二条 【 非学历教育培【训服务机构应—当如实告知》受教育者培》养目标、教育—项目、?。课程设置、师资状】况、办学《与教学地址、学习时!。限、收费项目—和标准、发放证【书的认可机构等情况! , , :     有下】列行:为之一的经营者应当!退还有关费用—并,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!任 :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(一)以》虚假招?生简章或者广告【欺诈:受教育?者;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二)擅—。自提高收费标—准或者增加》收费项目; 】。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,。(三)达《不到承诺的教育标准!。或者不提供相应的】。教学设备和》设施; 《 , 《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,(四)以不正—当理由使受教—育者提?前终止或者延迟【学,业;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,(五)颁发的—证书得不《到有关机构认可【。;   !     》 (六)法律—法规规?定的其他侵害受【教育者合法》权益的行为 — 《。     》第二十?三条  摄影、【摄像、冲印、—光盘刻录经》营者应当妥善保【管消:费,者的胶卷、底片、】磁带:、存储卡《及其存储的》数据资?料;按照与消费者的!约,定,提供服务后将相关胶!。卷、底片、》。磁带、存储卡及其】存储的数据资料【交付消费《者并不?得另行收费未经【。。消费者书面授权【经营者不得使用【或者提供给他人【使用消费者的照片】或者其他影像资【料 —     》。第二十四条  旅游!服务业经营者应当与!消费者签《定书:面旅游合同明确旅游!线路、游览景点、】。日程安排、食宿标】准,、交:通工具、旅》游价格、自费—项目、安全》责任、违《约责:任等事项安排旅游】购物的应当》。在合同中《明确:约定购物的地点【、次数、时限不得】强制消费《者购物 !    未》经消费者同意经【营者不得《擅自改?。变合同约《定擅自改变合同【约定增加游览景点】、娱乐、购物等项】目或者提高食宿、】交通:工具:标准的由《经营者承担因此【增加的全部费—用,擅自减少合同约定】的项目或者降低食宿!、交:。通工:具标准的《经营者应《当退还?相应费用并》承担违约责任 ! ?    第二十【五条:  食?品经营?者,应当具备法》律、法规规》定的食品安全条【件按:照国家食《品安全标准和—要求向消费者提【供食品 【    》 餐饮业的经—营者应当尊重消【费者对服务内—容和:。服务项?目的选择权经营【者对所提《供的餐?饮和服务《应当事先将价格【明确告知消》费者不?得附加不公平—。的限:制,条件不得收取不合】。理,费用  !   第二》十六条  》社会团体或》。者其他组织、—个人在虚假广告中】。向消费者《推荐食品使消—费,者的:合法权益受》到损害的与》食品经营者》承担连带责任—法律、法规另有规】。定的从其《规定 》    — 第二?十七条  经营者以!邮购、电视直销、】互联网销售》、电话销售等—方,式提供商品的应当按!照约定提供并—将经营者名称、联系!方式:等情况如实告知消】费者未按照约—定提供的应当—按照消费者》。的要:。求履:行约定?或者退回货》款并承担消费—者为此支付的通信费!、邮寄费等合—理费:用 》     第二十!八条  人才、劳】。务、婚姻《、留学、《房,屋等中?介服务经《营者应当与》消费者约定服—务内容、费用—、违约责任等—。不得以欺《诈、胁迫等》手段从事中介服务不!得向消费《者收取约《定以外的《费用:经营者未按》照约定提供服务的应!当退还服务费用;造!成消费者《损失的?依法承担赔偿责【任  】 ,。  第二十九条  !从事修?理、:加工服务的经—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!定或者双方约—定提供?服务按期交货保证】质,量提供服《务,时应当事先》告,。知消费者修理、加】工所需?要的零部件、—材料、价格、期限等!情况 】    经营者不】得偷换零部》件或:者更换不需》要更:。。。换的零部件不得虚】列修理项目或—者,谎称更换零部—件 ? ,  《   经营》者对修?理的部位《。应,当予以包修包修【责任:期,不得:。少于:六十日包修责—任期自?商品修复交付消费】。。者之日起计算 【   【  第三十条  美!容美:发业经营《者应当使用符合【国家质量、卫生标】。准的材料和》器具并事先向消费者!明示价格、》服务效果《及注:。意事项和存在的【风险;因经营者的】责任达?不到约一定服务【效果的应当》按照消费者》的要求免费重作或者!退还已收取》的费用;给消费者】。造成人身伤害—或者其他《不良后果的应当依法!承担相应《的法律责任 !  ?   不具备—国,家规定资质或者【资格的不得》从事医?疗美容服务 !  ?   第三十一条 ! 租赁他人柜台或者!场地从事经营活动】的应当在醒》目位置?标明其真《实,名,称和标记出租柜【台或者场地的经营】者应:当在:醒目位?置标明?出租柜台和》出租场?地的位置、》。范,围   !  展销会举办者、!场地和柜台提—供者应当督促参展者!和场地、柜台的【使用者?。标,明其真?实名称?和标记 —     【租赁他人柜台—、场地或者设施的】经营者、使》用他人营《业执照的违法经营】者损害消费者—。合法权益的柜—台,、场地、设施—的提供者以及营业】执照的出借者应当】依法承担民事—责任不得拒绝消【费者:的赔偿要求 —。。    】 损:害消费者《合法:。权益的?企业:分立或者合并变更后!。承,受其:权利:、义务的企业应当】承担赔偿责任 【 , ,   》  第?三十二条  经【营者应当建立文明】服务、售后服务【以及接受消费—者监督等《规章制度《。并严:格,执行 】   ?。。 经营者《与,消费:者发生纠纷》、争议?时前:款所列规《章制度、服务公约】等有:关对:消费者的承诺均应】当作为消费》者维权的依据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