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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?二章 城《。。乡规划的制定 ! 《     第九条】  制定城乡规划】应当根据本地经【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!要科学?预测城乡《发展统筹城乡—空间布?局,统筹城?乡产业发展统—筹安:。排城乡基础设施和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】促进公共资源在城】。乡,之间均衡配置实现城!乡基础设施和—公共服务设施共建】共享促?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!。发展 【 ,    第十—条  制定城乡【规划应当依据国【民经济和社会发【展规划并《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!、产:业发展规《划,、生态功能区规划相!衔接 ?。     !制定城乡规》划应当科学确定城市!、镇、?村庄的?功能定位注重城乡】规划之间的衔接坚】持以城带乡、—以工促农充分发挥】城,镇对农?村发展的《辐射带?动作用促进城乡生产!。要素流?动实现城乡相—互促进和发》展   !  第十一条 【 制:定城:乡规划应当遵守国】家和本省的技术标准!和规范坚持政—府组织、《专家领衔、部门合作!、公众参与、—。科学决策 》  —   第十二条  !省人民政府》。组,织编制省《域城镇体系规划【用于指导《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!。、县:。域村:镇体系规划》和城市?总体:规划、?镇总体规《划的编制 !     省域城镇!体系规划报国务院】审批 —     第十三!条  省城》乡规划主管部门【根据区域经济—社会发展的需要【组织编制跨省辖市的!区域性城镇体—系规划用于指导区域!内县域村镇体系规划!、,城市总体规划—、镇:总体规划《的编制?    ! 区:域性城镇体系规【划报省人民》政府审批 — ,   》  区域性城镇体】系规划的内》容,应当包括该区域的城!镇空:间布局城镇》的功能?。分工和规《模控制区域内产【。业发展布局重大【。。。基础:设施布局《资源、环境和历【史文化遗产保护【禁止、限制和适【宜建设的范围 ! ,。  ?。 ,  区域内交通、水!资源开?。发利用、生态环【境保护等《专项规?划的编制应当—。。与区域性城镇体系规!划相衔接 —    【 第十四《条  ?县人民?政府组织编制县域村!镇体系规《划用于指《导镇总体规》划、乡规《划和村?庄规划?的编制 】。  :   县域村镇【体系规划报上一级】人民政?府审批 —    — 县域村《镇体系规划的内【容应当包括县域经济!社,会发展战略和—。产业发展布局县域空!间管制镇、乡、【村庄空?间布局人口用地【。。规模控制资源优化配!。置生态环境和—历史文化遗产保【护基础?设施和?公共服务《。设施建设 【    — 第十五条  城】市人民政府》组织编制城市总【体规划 —  《。   郑《州市以及国务—院确定的《城市其?总体规划《由省人?民政府审《查同意后报国务院】审批 】   ? 其他城市的总【体规: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批!  【。   第十六条 】 县人民《政府组?织编制?县人民政府所在【镇的总?体规划以及》未设镇的《县人民政府》所在地的总体规划】报省辖市人》民政府审批并报省人!民政府备案 】     其他!镇的总体《规划由镇《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!上一级人民》政府审批并报省辖】市人民?政府备案其中—省辖市?的区所属镇的总【体规划报省辖—市人民政府》审批 —     第十】七条  乡、镇人民!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本!辖区内的乡》规划:。。、村庄规划》。报,上一级?人民政?府审批省辖市的【区所属乡、村—庄的乡规划、村庄】规,划报省辖市人民政府!审批 》     不】隶属于乡《、镇的村庄规—划由城市、县人民】政府城乡《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!制报城市、县人【民政府审批 — , 《   ? 乡规划《、村庄规划应—当包括规划区范【围农村生产生活【服,务设施、产》业发展、公益—事业等建《设的用地布局和建设!要求以及对耕—地等自然《资源和历史文化遗】产保:护、防灾减灾的具体!安排:。乡规划还应当—包括本行政区域内】的村:庄发展布《局 》  ? ,  第十八条 【 ,。。历史文化名》。城、名镇、名村、】历史文化街》区、优秀近现代建筑!和其他受保护—的,建筑应当编》制保护规《划并按照有关—法律、法规》规定报送审》。批、:备案 —     第十九!条  城乡规划中交!通、水?利、电力、》燃气、?通信、给排水、环】保,、人民防空等专项】。规划由城乡规划主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】。共同组织编制报本】级,人民政府审》。批各类专项规—划,之间应当衔》接, 《 ,。     》城乡:。规划主管《部门可以依据城乡】规划中的《有,关专:项,规,划实施规划许可 ! ?  :   ?第二十条 》 省域城镇体—系,规划、?区域:性城镇体系规划【、县域村镇体系【。规划以及城市—、县人?民政府?组织编制的总体规】划在上报审》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!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员》会,审议:常务委员会组成人】员的审议意见交由】本级人民政府研究】处理研?究处:理情况?应当:及时报?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!常务委员会》  【   镇人民政府】组织编制的镇总体】规划在上报审批【前应:当先经镇人民—。代表大会《审议代?表的审议意见交【由,本级人?民政府?研究处理《 —    组织编【。制机关报送审批省域!城镇体系规划、区】域,性城镇体系规划、】县域村镇体》系规划以及城市总体!规划和镇总体规【划应当将本》级人民代《表大会常《务委:员会组?成人员或者镇人民】。代表大会代表的审】议意见和根据审议】意见:修改规?划的情况一并报【送 《    — 乡规划在》报送审批前应当经乡!人民代表大会审议】;村庄规划在报送审!批,前应当经《。村民会议或》者村民代《表大会讨《论同意 —   》  :第二十?一条  城》市人民政府城乡【规划主管部门—根,据城市总体规划的】要,求,组织编制城市的控】制性:详细规划经本级人】。民政府批准》后报本级人民—代表大?会常务委员》会,和,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! ?  《   ?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!主管部?门根据总体规划组】织编制县《人民政府所》在地的控制性—。详细规划经县人民政!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!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会和上一级】人民政府备》案 【   ?。 其他镇的》控,制性详细规划由镇】人民:政府根据《镇总体规划组织【编制报上一级—人民政府审批其中省!辖市的区所属镇的控!制性详细规》划报省辖市人民【政府审批 【     控制!性详:细规划?必须符合城市、【镇,总体规划并将地块】的用地性质、建筑密!度、建筑高》度、容积《率、绿地率、基础】设施和公共服务【设施:等作为控制》性,详细规划的强制性】内容: : :。     第二】。十二条  》位于城市总体—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!。。范围内的镇、乡和村!庄不编制镇规—划、:乡规划?和村庄规划;位于镇!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!用地范围内的村庄】不编制村庄规划由城!。市人民政府城乡【规划主管部》门或者镇人民政府】依据城市总体规【划、镇总体规划【组织编制该区域的】控制性详细规划【 —    第二—十三条 《 城市、县》人民政府城乡规【划主:管部门或者镇人民】政府可?以依据控制性详【细规划组织编制【主要街区、》重要景观地带、主】要出入口、主干【道两侧和《大型公共服务—设施、?重要交通设施—、,园林绿地、广场周】边等重?要地块?。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!   【  编制《修建性详细》规,划,应当注重空间—设计、?景观设计和》建筑:。艺术:体现地域和民俗特】。色提高城镇》规划建设《水平 ?  —   第二十四条】  组织编制城市】总体规划应当—根据:城市发?。展的:需要编制城市—地,下空:间开:发利用规划》   】  城市《地下空间《开发利用规》划的主要内容包【括地下空间现—状,及,发,展预测地下空—间开发战略开发【层次、?内容:、期:限、规模与布局【以及地下《空间开发实》施步骤等 —     】第,二十五条  郑【州,市的总体《规划、详《细规划应《当统筹考虑省级【机关的用《地布局和《空间安?排需要 《。 《 ,    第二十六条!  城?乡规划报送》审批前组织编制机】关应:当采:取论证会、听证会或!者其:他,方式征求《相,关,单位:。。、专:家学者和公众的【。意见并依法》将城乡?。规划草案予以公告】公告的时间不—。得少于三十日 ! ,     组织编!制机:关应当充分考虑【相关单位、专家学】者和公众的意见【并在报送审批—的材:料中:附具: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! ,  —   ?编制城?乡规划关系群众切身!利益的组织编制机】关应当组织听—证听证会应当公【开举行?听证:会,举行三十日前组【织编制?机,关应当向社》会公告听《证会的代表》。。。应有相关政府—部门、专家》学者、利害关系人】。参加其?中利害关系人—不得少于三》分之一?  【   第二》十七条  城乡规】。划批准后组织编【制,机,关,应当在三十日内【向社:会公布并《提,供,条件方便公众查询法!律、法规规定—不得公开的内容【。除外:   】  各级人民—政府:应当建?。立,城乡:规划:展示:场所免费向》公众开放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