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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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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一条 为了科【学,合理地制定城乡规划!保障城乡规》划的实施统筹城【乡,空间布局改善—人,。居环境促进城乡经】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!续发展根据中华【人民共和国城乡【规,划法(以下简称【城乡规划法)等【有关法律、法规【结合本省实》际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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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条 — ,在本:省行:政区域内制定和实】施城乡规划在—规划区内进行各【项建设活动必须遵守!城乡规划法》和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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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办法】。所称城乡规划包【括城镇体《系规划?、县:域村镇体系规—划、:城市规划、镇规划】、,。乡规:划和:村庄:规划城镇《。体系规?划包:括省域?城镇体?系规:划和区域性城镇体】系规:划城市规划、镇【规,划包括总体规—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!划包括控制性详【细规划和修建—性,详细规?划
【 第》。三条 制定和实施!城乡规划应当坚持】。城乡统?筹、合理布局、节】约土地、集》约,发展和先规》划后建设的原—则正确处理》近期建设和长—远发展、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】益、经济社会发展和!生态环境保护的【关系优化城乡资【源配置?保护历史文》化遗产保持》地方:特色、民族特—。色和传统风貌促进】。城乡:一体化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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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! 城乡规划》工作是各级人民【政府的重要职责实】行政:府统一领导、—规划:部门主?管、相关单》。。位配合?、社会公众参与的】工作:机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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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县级以—。上人民政府城—乡规划主管部门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!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城!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派!出机构按照授权承】担有关的城乡规【划管:理工作?其他有关《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!。好相关的城乡规划工!。。作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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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!、镇人民政府按照城!乡规划法和本办【法的规定《负责本行政区域内】有关的城乡规—划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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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五?条, 城市规划—区内的镇、乡、村庄!以及镇规划区内的】村庄分别纳入城市】规,。划、镇规划》。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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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各类城镇新区—、开发区、产业集聚!。区、园区等应当纳入!城市:、镇总体规划统【一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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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六条 !城乡:规划的制定、—。实施、修改和监督】检查:应当建立健全公众参!与制度充分听—取公众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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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七条 】 经:依法批准的》城乡规划是》城乡建设和规—划管理?的依据未经》。法定程序不得修改】
! 第八条《。 各级人民政府】应当根?据工作?。需要加强城乡—规划管理《机构建设并》将城乡规划的编制】和,管理经费纳》入本级财政预—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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