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】奖励和社会》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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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—十五:条 : 各:级人民政府有—关部门?制,定有关经济与社会发!。展政策应当征求同】级卫生和计划生【育,。行政:部门的意《。见做:好相关政策与—人口和计划生育利】益导向政策的—衔接保?证,计,。划生:育家庭优先分享【改革发展成果并【随着经济社会发【展提高奖扶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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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。二十六条 》 对人口与计划【生育:工作取得显》。著成绩的《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!政府或卫生和—计划生育行政部【门应给予奖励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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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》七条 依》法,办理婚姻登记的【夫妻除国家规—定,的婚假外《增加婚假十八日【参加:婚前医学检查—的再增加婚假七日】;符:合法律、《。法规:。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!家规定的产假—外增加?。。产假三个月给予其】配偶:护理假一《个月;婚假、产【假、护理假期—间视为?出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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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。 《第二十八条 — 在国家提》。。倡,一对夫妻生育—一个子女期》间自:愿终身只生育一【个子女的夫妻由夫妻!双方申请经乡(镇】。。。)人:民政府或者街道办】事处审核发给—独,生子:女父:母光荣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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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符合?规定生育的子女【如系双胞胎或多胞胎!不享受独生子女待遇!
【 第二十九条】 按照《规定:采取避孕措》施的分别享受以下】待,。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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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放!置宫内节育器休息】二日七日《内不安排重体力【劳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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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? (二)》结扎输精管休息【二十一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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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? (三)结扎输卵管!休息二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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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休假期间是国家】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企!业事:业单位?。职,工的视为出勤发给工!资、福利城镇—无业居民和农村【居民接受上》述手术?。的由所在县(市、】。区)或者乡(—镇)人民政府—从计划生育经费中】给予补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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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十条 》 女职工符合人【口与计划生育有关】规定终止妊娠—。按,照职:工生育?保险有关《规定休假和享—。受生育津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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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三?十,一条 凡》领取独生《子女父母光荣—证的凭证享受下列】待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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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】从发证之月起至子女!满十八周岁》止奖给独生子女父母!每人每月《奖励费二十元以上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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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年—满六十周岁》后住院治《疗期间?给予:其,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!二十:日,的护:理假护理假期间【视为出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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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(三【)农村在调》整责任田时对独【。生子女父母》每人按二人(份)】。分,给;:按人分配城镇拆迁安!置、移?民搬迁安置、新【农村建设安置、集】体经济收入、集体】。。福利、征地补偿【等经济?利益时独生子女【家庭多分一人—份;在招收乡(镇)!、村集体《企业事业《职工:及农业经济发展、】贷,款、:扶贫:、救:灾等方面《。给予优先《照顾:
】 : (四)城镇!无,业人员、《个体经?营者和农村居—民申请最低生—活保障、保》障性住?房和其他社》会保障时应当优先保!障并给予《优惠其?。享受:的,各种计划《生育奖?。励、扶助资金和其】。他优惠?资,金不计入《家,庭收入?
— 第三十二】条 对年满六十】周岁符合国家有关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】扶助条件的夫妻按】照国家和《本省有关规定给予奖!励扶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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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】励扶:助标准应随着经济社!。。会发展逐《步,提高并建立利益增长!机制具?体办法?由省人民政府制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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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三十三条 —对独生子《女残疾、《死亡的夫妻和计【划生育手术并发症】患者符合国家有关】特别扶助条件的【在国:。。家扶助标准的基【础上再增加一—倍的特别《扶助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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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国,家对独?生子:女残疾?。、死亡的夫妻特【别扶助标准城—乡不:相同:时,按较高标准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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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对独生子女死亡】的夫妻省辖市、【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给!予救: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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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独!生,子女死亡的夫妻失】去生:活,。自理能力的参照城镇!三无老人或者农村五!保老人?管理体制、供养【办法和标准给—予生:活,照顾和?物质帮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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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十四条 !对参加城乡居民社】会养老保险、—新型:农村合?作医疗和城镇居【民,医疗保险的》独生子女父母—和计划生育》双女父母《当地人民政府—应当给予适当—补贴对居家养老的独!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!育双女父母》实行政府《购买养老服务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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