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五章 奖励和】社会保障《 】 ,   第二十五【条, ,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!部门制定有关—经济:与社会发展政—策应当征求同—级卫生和计划生育】行政部?门,的意见做好相关政】策与人口和》。计划生育《利益导向政策的衔】接保证计划生育【家庭优先分享改【革发展成果并—。。随着经济社》会发展提高奖扶【标准 ?     !第二:十六条  对人【口与计划《生育工?作取得显著》成,绩的单位和个人【各级人民政府或卫生!。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!应给予奖励 【 ?     》第二:十七条  依法办】理婚姻登记的—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!假外增加婚假十八】日参加婚前》。医学检查的再增【加婚假七日;符合法!律、法?规规定生育子女【的除国家规定的【产假外增加产—假,三个月给予其配【偶护理假一个月;】。婚,假、产?假、护理假期间【。视为出?勤 《 , :   ? 第:二十八条《  在国家提倡一】对夫妻生育》。一个子女期间—自愿终身只》生育:一个子女《的夫妻由夫妻双方】申请经乡《(,镇)人民政府或【者街:道办事?处,审核:发给独生《子女父母光荣证【 —    符合规定生!育的子女如系双胞胎!或多胞胎不享受独生!。子女待遇 !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九条  《按照规定采取—避孕措施的》分别享受以下待遇】 ?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一)放》置宫:内节育器休息—二日七日内不安排】重体力劳《动; ?。 : 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二)结扎输】精管休息《二十一日; 】  《。   ?    (三)结】。。扎输卵?管休息二十一—日 《 :    《 休假期间是国【家机关工作》人,员,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职!工的视为出勤—发给工资、福—利城镇无业》居民和农村居民接受!上述手术《的由:。所在县(市、区【)或:者乡(镇)人民【政,府从计划生育—经费中给《予补贴 》 ?。     第—三,十条  《女职工符《合人:口与计划生育—有关规定终止妊【娠按:。。。照职工生育保险有关!规,。定休假和享受生育津!贴,    ! 第:三十一条  凡【。领取独?生子女父母》光荣证的《凭证:。享受下列待遇— 》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一)!从发证之月起至【子女:满十八周岁止奖给独!生子女父母每人每】月奖励?费,二十元?以上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二)年—。满六十周岁后住院】治疗:期间给予其子女每】年累计不《超,。过二十日的》护,理假护理假期间视】。为出勤 【 ,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?三)农村在调整【。责任田时对独—生子:女父母?每人按二人》。(份)分《给;按?人分配?城镇拆迁安置、【移,。民搬迁安置、新【农村建设安置、集体!经济收入、》集体福?利,、征地补偿》等经济利益时—独,。生子女家庭多—分一人份;在招收乡!。。(,镇)、?村集体企业》事业职工及农业经】。济,发,展、贷款、》扶贫、救灾等—。方面给予优先照【顾 》  ? ,      (四)!城镇无?业人员、个体经营者!和农村居民》申请最低生活保【障、保障性住房和其!他社会保障时应当优!先保障并给予优【惠其:享受:的各种计划生—育奖励、扶》助资金和其》他,优,惠资金不计入—家庭收?入 【 ,   ?第三十二《条  对年满—六十周岁符合国家有!关计划生《育家庭?奖励扶助条件—。的夫妻按照》国,家和本省有关规定】给予奖励扶助 】    【 奖励扶助标准【应随着经《济社会发展逐步【提高并建立利益【增,长,机制:具,体,办法由?省,人民:政府:制定 《  》。   ?。第三十三条 — 对独生子女残疾、!死亡的夫《。妻和计划生育—手术:并发症患《者符合国家》有关:。特别扶助条件的在国!家扶助?标准的基础上—再增加一《倍的特?别扶助金 】     国家】对,独生子?女残疾、《死亡的夫《妻特:别扶助标《准城乡不相同时按较!高标:。准执行 》   —  :对独生子女死亡的】。。夫妻:。省,辖市、县级人民政府!应当给?予救助 【     对【独生子女《死亡的?夫妻失去生活—自理能力的参照城镇!三,无,老人或者农村五【保老人管理体制【、供养办法和标【准给予生活照顾和物!质帮助? —    《第三十四条 — 对参加城乡居民社!会养老保险》、新型农《村合作医《疗和城镇《居民医疗保险的独】生子女父母和—计划生育双女父【母当地人民政府【应当:给予适?。当补贴对居家养老的!独,生子女父母》和计:划生育双《女父母实行》。政府购?买养老服务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