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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 奖!励和社会保障— 【 ,。    第二十【五条  各级人【民政府?有关部?门制定有关》经济与社会》发展政策应当征求】同级卫生和计划【生育行政部》门的意见做》好相关政策与—人口:和计划?生,育利益?导向政策《的衔接保证计划生】育家庭优《先,分享改?革发展成果并随【着经济?社会发展提》高奖扶标准 !     第二十!六,条,  对?人口与计《划生育工作取得【。显著:成绩的单位和个【人各级人民》政,府或卫生和计—划,生育行政《部门应?给予奖?励 : 《    《 第二十七条—。  依?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!妻除国家规定—的婚假外《增加婚假《。十,八日参加婚》前医学检查的再【增加:婚假七日《;,符合法律《、法规?规定生育《子女的除《国家规定的》产假外?增加产假三个月【给予其配《偶护理?假一个月《;婚假、产假、护】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!   【  第?二十八?条,  在国家提倡一】对,夫妻生?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!终身只生育一个子】女的夫妻由夫妻双】方申请经乡(—镇,)人民政府》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!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!荣证 —     符合规!定生育的子女如【系双胞胎或多胞胎不!享受独?生子女待遇 【 《    第二—十,九条  按照规定】采取避孕措施的分别!享受以下待遇 【 ,   —  :    (一)【放置宫内节育器休】息,二日七日内不—安排重体力劳动【。; 【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二)结扎—输精管休息二十一】日; 《 ?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三)【结扎:输卵管休息二十一】日 》  ? ,  休假期》间是国家机》关工作人员》或者企业《事,业单:位职工的视为—出勤:发给:工资、福利城镇无】业居民和《农村:居民:接受上述手术—的,由所在县(市、【。区)或者乡(镇)】人,民政府从计划生育经!费中给予补贴 !     第】三十条  女职工符!合人:口与计划《生育:有,关,规定终?止妊娠按照职—。工,生育保险有关规定】休假和享受》生育津贴 — , ?    第三—十一条  》凡领取独《生子女父《母光荣证《的凭证享受下列【待遇 】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:)从发证之月—起至子女《。满十:。八周岁止《奖给独?生子:女父母每人每—月奖励费二》十元:以上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,)年满六十》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!给予其子女每—年累计不超过二十】日的:护理假护《理假期间视为出【。勤 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(?三)农?村在调整责任田【时对独生《子女父母《每,。。人按二人(份)分】。给;按人《分配城镇拆迁—安置、?移民搬迁《。安置、新农村建【设安置、《集体:经济收入、集体福利!、征地补偿》等,经济利益时独生【子女家庭多分—一人份?;在招收乡(镇)】、村集体企》。。业事业职工及农业经!济发:展、贷款、》扶贫、救灾等—方面给予优》先照顾 》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四—)城镇无业人员【、个体经营者和农】村居民申请最低【生活保障《、保障性《住,房,和其他社会保障时】应当优先保障—并给予优惠其享受】的各种计划》生育:奖励、扶助资金【和其他优惠》资金不计入家庭收入! 《。  ?   ?第三十二条 — 对年满六十—周岁符?合国家有关》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!助,。条,件的夫妻按》照国家和本》省有关规定给予【奖,励扶助 【    》 奖励?。扶助标准应》随着经济社》会发展逐《。步提高并建立利益增!长机制具体》办法由省人民政府】制定 —     第三十!三条  对独生子女!残疾、死亡的夫妻】和计:划生育?手术:。并发症患者符—合,国家:有关:。特别扶?助条:件的在国家扶助标】准的基?础上再增《。加一倍的特》别扶:助金 】    国家对【独生子女残疾、【死亡的夫妻特—别扶助标《准城乡不相》同时按较《高标准执行 !    》 对独?生子女?。死亡的夫妻省辖市】、县级人民政—府应当给予救—助   !  :对独生子女死亡【的夫妻失去生活【自理能?力的参照《城,镇三无老人或者农村!五保老人管》理体制?、供:养办法和标准—给予:生活照顾和物—质,帮助 —     第三】。十四条  》对参加城乡居民【社会:养,老保:险、新型农村合作】医疗和城镇居民【医疗保险的独生【。。子女父母和计划生】育双女父母当地人】民,政府:应当给予适当—补贴对居家养—老的独生子女父母】。和计划生育双女【父母实?行,政府购买养老服务】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