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第六章法】律责:任
】
第三【十五条 违反法律!、法规规定生—育第:三个及?。以上子女《的应当征收社会【。抚养费每多生育一】个子:女分别按发现违法行!为时男方和女方户】籍所在地县(市【、区)上一年—度城镇或者》农村居民人》均可支配收》入的三倍征收社【。。会抚养费
【。
:
第—。三,十六条? 社会抚养费的】征收:。、管理和使用按【照,国务院?社会抚养费征收管】理办法的规定执行
!
】 第三十七条 【 按:照本条?例规定缴《纳社会抚养费的【人,员是国家工作人【员的:还应当依法给予记大!过以上的行政处分;!其他人?员还应当由其所【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!纪律处分
》
》。 : 第三十八条【 领取独生子女父!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!终止享受《相关的优惠》待遇:注销独生子女父母】光,荣证其在国家提倡一!对夫妻生育一个子】女期间领取的独【生子女父《母奖励费不再收回】
》
第三十九!条 侮辱、威【胁、殴打从事计【划生育的工作人员】、医:务人员?和其他人员》毁坏其?财物或以其他—方式:阻碍计划生育工作正!常进行的由公—安,机关按照中华人民】共和国治安》管理处罚法处罚;是!国家工作人员—的并给予行》政处分;构成—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
》
第四!。十条 《违,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!行为之一《的由:卫生和计划生育行】政部:。门依据职权责令【改,正给予警《告没收违《。法所:得;违法所得—一万:元以上的处违—法所得二倍以—上六倍以《下的罚?款;没有违法—所得或者《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!的,。处一万元以上—。三,万,元以下的罚款;情】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!关吊销执业证书;是!。国家工作人员的【并给予?记大过以上行政【处分;?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事?责任
》
? : , 》(一)非法为—他人施行《计划生育手》术的;
【。
? (二!)利用?超,声技术和其他—技术手?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!需要:的胎儿性别鉴定【或者选择《性别的人工终—止妊娠的;
【
,
】 (三)进行假!医,学鉴定、《出具假计《划生:育证明的
】
第四十!一条 伪造、变造!、买卖计划生育证】明由:计划生育行政部门】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!得五千?元以上?的处违?法所得二倍》以上十倍以下—。的罚款?;,没有违法所得或者】违法所得不足五千】元的处五千元—以上二万元以下罚】款;是国《家工作?人员的?并给予记大》过以上行政》处分;构《成犯罪的依法追【究刑事责任
【
:
《 , 以不?正,。当手:段取得计划生育证】。明的由?卫,。生和:计划生育行政—。部门取消其计—划生育证明;是国】家工:作人员的并给予【行政处分;》出具证明《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!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!其,他直接责任》人员依法给予—。行政处分
!
《 第四十《二条 ? 国家?机关工作人》员,在计划生育工作【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!成,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;?尚不构成犯罪—的依法给予行政处】分;有违《。法所得的《没收违法所得
【
》 — (一)侵犯【公民人?身权、财产权和【其他合法权益—的;:
— : : ? (二)《。滥用职权、玩忽职】守、徇私舞》弊的;
! : ? (三)—。索取、收受贿赂【的;
》
,
! ,(四)对公》民的生育申请在法】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!不,予办理或故意—。刁难申请人的;
】
》 《 (五)故意!。以征:收社会抚养费—代替采取补救措【施的;
【。
— ? (六)贪污、挪】用、截留《、克扣、《。虚,报计划生育经费【或者社会抚养—费的;
》。
《 《 (七)虚报!。、瞒报、《伪造、篡改、拒报】人口:与,计划生育统计数【据的
?
》 第》四十:三条 《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!行协助计划生—育管理义务的由有】关地方人民》政府责令改正并【给予通报批评—;对单位法》定代表人或主要负】责人、直接负责的主!。管人:员和其?他直接责《任人员依法给—予行政处《分
—
, 第》四,十四条 对不履行!人口与?计,划生育工作》职责或者没有完成】年度人口与》计划生育《工作目?标的省辖市》。、县(市、区)【、,乡(镇)人民政【府、街道办》事处和国家机关、社!会团体、《企业事业《单位、?村(:居)民委员会给予下!列处理
】
》 (》一)当年《不得评为综合性先】进集体和文明单位】;,
?
》 (【。二,)通报批评;
!
? ?。 (三)】根,据情况分别追究主要!领导、分管领导和分!管部门?领导:的责任
! 第四十五】条 : 违反本条例规定】应当由县《级以上卫生和计【划生育行政》部,门给予行政处罚的县!级以上?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也!可以委托乡》(镇:)人民政《府、街道办事处实】施行政处罚
—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