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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章 ! 第三章生育调节! 《 , , :  :  第十四条 【 ,公民有?生育的?权,利也有依法》实行计划生育的【义务夫妻双方在【。实行计划《生育中负有》共同的责任 】   》。  公民实行—计,划生育的合法权益】受法:律保护 【     第十五!条  提倡》一对夫妻生育两【个子女 !。    符合—下列条件《之一要求生育的夫妻!经批准?可以再?生育 —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一)】夫妻双方合》计已生育两》个子:女且没有共同生育】子女的; 》 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二)经—鉴,定两个子《女均为非遗传性病】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!劳动:力,医学上认为可—以再生育的》 ?     第】十六条  夫—妻生育第一个、第】二个子?女的不?实行审批由家庭【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!育登:记服:务制度 —    — 符合本条》例第十?五条第?二款规?定要求再生育的夫】妻应当向夫妻一【方户:籍所在地的乡(镇)!人民政府或者街【道办事处提出申【请乡(镇)人—民政:府或者街道办—事,处应当在五个工【作,日内审核完毕报县级!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!部门批准县级卫生】和计划生《育行政部门应当在】十五个工《。作日内作出》。决定批准生育—的发给生《育证:;不予批准的应当】书面:通知申请人并—说明:理由  !   生育证由省卫!。生和计划生育行【。政部门统《。一印制免费》发放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