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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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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生育调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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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十《四条 公》民有:生育的权利也—有依法实行计—划生育的义务夫【妻双:方在实行计划生育】。中,负,有共同的《。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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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】民,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!权益受?法律保护
!。
第十【五条 提倡一【。对夫妻生《育,两个子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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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!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!生育的夫妻经批准】可以:再生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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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。(一)夫妻》双方合计《已生育两《个子女且没》有共同?生育子女《。。的;
《
】。 (二)经鉴!。定两个?子,。女均: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!。能成长为正常劳动】力医学上认为可【以再生育的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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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第十六?条 夫妻生育第一!个、:第二个子女的不实】行审批?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!实行生育登》记服务?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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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符合本条【例第十五《条第二款规定要求再!生育的夫妻》。应当向夫妻一方【户籍所?在地:的乡(?镇):人民政府或者—街道办事处》提出申请乡(镇【)人民政府或者【。街道办事处应当【在五个工《作日内审核完—毕报:县级卫生和计划【生育行?政部:门,批准:。。县级卫生和计划【生育行政部》门应当在《。十五个?工作日内作出—决定批准生育的【发给生育证;不予】批准的?应当书面通知申请】人并说明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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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生育证由省卫】。生和计?划生育行政部门统】一印制免费发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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