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【 监督?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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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十:七条 省劳动保障!行政部门会》同有关部门根据【本省行政区域内【工伤事故和职—业病救治《特点:制,定工伤保险医疗服务!管理办法统筹规【划和选择工伤—保险医?疗转诊机构》、康复机构》和辅助器具配—置机构;统》筹地区劳动保—障行政部门根据工】伤保险工作需要在】。本统:筹区域内选择工伤】。保险:医疗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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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经办机构《与劳动?保障行政《部门选择的工—伤保险医疗机构【、医疗转诊》机,构,、康复机构和—辅助器具配》置机构在《。平等协?商的基础上签订包】括,服务对象、范围【、质量、期限及解除!协议条件、费用审核!结算办?法等内容的书面协】议明确双方的责【。任、权利和义—。务,协议签订后》经办机构应当向社】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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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十八《条 劳动保障【。。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当!地卫生、食品药【品监:督管理、价格等部门!依,法对:本地工?伤保险医疗服务进】行,监,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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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劳动保障行!政部门、《审计部门和财政部】门,应当依法对工伤保险!基,金的收支和管理情】况进行?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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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对用人》单位:不依法参加工—伤保险?或,者参保后少缴—。、欠缴、拒缴工伤保!险费:的劳动?保障行政部门应【当,依法查处;安全生产!许可证颁发管理【机关不予颁发、暂扣!或,者吊销安全生—产许可?证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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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九条 有》。下列情形之一的作】出工伤认定决定的】劳动保障行政—部,门或者?其上级行《政机关根据利—害关:系人的请求或—者依:据职权?可以撤销已作—出的工伤认定—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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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(一:)违:反,法,定程:序,的;:
【 (《二,)因:提供虚假证据、【欺骗等不《正当手段《而造:成,工伤认定的》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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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《劳动保障行》政部门工《作人员滥用职—权、玩忽职》守作出错误工—。伤,认定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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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(四:)依法可以撤销【工伤认定决定的【其,他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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