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章 工伤保险—。基金
【
:。
《 第七条 工伤】保险基金由下列【各,项构成
】
《 (一)用人单位】缴纳的工伤保险【费;
! (《。二)工伤保险基金】的利息;
】。
(三】)工伤保险》费滞纳金;》
【 (四)依法】纳入工伤保险基金】的,其他资金《
【 ?第八条? 工伤保险费根】据以支定收》、收支平《衡的原?则按照国家有关【规定确?定费率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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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省:辖市劳动保障—行政:部门应当《根据国家有关—工伤保险费》率的规定和行业特】点确定农民工较【为集中行《。业的:费率标准和具—。体,缴费方式报同级人】。。民政府?批准并报省劳动保障!行政部?门备案
! 第九条 !。工伤保?险基金存入社会【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!于本条例规定的工】伤保险?待遇、劳《动,能,力鉴定、工》伤预防、职业康【。复以及法律、法规】规定:的其:。他,工伤:保险费用的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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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单位!或者个人不得将【。工伤保险基金—用于投资运营、兴】建或者?改建办公场所—、发:放奖金或者挪—。作他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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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条 省、】省辖:市建立两级》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!各统筹地区储—备金按当年本—地工伤保险基—金征缴总额》的百分?之七:提留百分之二上解作!为省级工伤保险【储备金百分之五作为!。省辖市?工伤保险储》备金当工伤保险储】备金滚存总额超过当!年,工伤保险基金—收入的百《分之五十时统—。筹地区?劳动:。保,障行政部门》和财政部门应—当减:少储备金提》留,。比例并报省劳动保障!行政:部门和财政部—门同意后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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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储备《金主要用于》统筹地区《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!待遇及工伤保险【基金入不敷出时的】支付统?筹地区储备金不【足支付时同级财政】。。部门应?当先垫付再申—请省级储备金调剂】
】 第?十一:条 : ,职业康复费用—按不超过当年—结存的工伤》保,险基金四分之一的】。比例由统筹地区【经办机构提出用【款支出计划报—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!门和财政部门审【核同意后列入下【年度工伤保险基金】支出预算下》年度据实列》支用于工伤职工【。职业康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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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二条? 在保证》工伤保险待遇、劳】动能力?鉴定费?、职业康《复费用足额支—付和储备金留存的】前提下统筹地区经】办机构?可,以按当年工伤—。保险基?金实际征缴》总额百分之五—的比例提出工伤预】防费使用计划报同】级劳动?保障行政部门—和财政部门审核同】意后主要用于统筹地!。区参保单位工伤【保险工作的宣传【。培训:、,工伤案例分析、工】。。伤事故预防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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