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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【 总 则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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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条 】为了保障因工—作遭受?事故伤害《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!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!补偿促进工伤—预防和职业康复分】散用人单位的工【伤风:险,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。劳动法、国务院【工伤保险《条例及有关法—。律、法规结合—。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!
! 第二条《 本省《行政区?域内的各《类企:业、:不属于财政》拨款支持《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!政拨款的事业单位】。和民间非营利组织、!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!(以下称用人单位)!应当依?照国务?院工:伤保险?条例:和本条例《规定参加工伤—保,险为:本单位全部职—。工或者雇工(以下】。。称职工)缴纳工【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!。缴纳工?伤保险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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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国家:机关和财政经常拨款!。支持的事业单位【、民间非营利—组,织的工?作人员因工作遭受】事故伤?。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!。所在单位支付费用】。具体:办法按国家机关工】作人员?的工伤政策执行【;与之建《立劳:动关:系,的劳动者因工作【遭受事故《伤害或?者,患职业病的》依照本条例规—定执行
! 本条例【所称职工是指—与用人单《位存在?劳动关系(》包,括事实劳《动,关系)的各种—用工形式、》各种用?工期:限的城?乡劳动者但用人单】位聘用的离》。退休人员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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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条 用人》单,位应当每年将本【单位参加工》。伤保险?。。的,职工名单、》缴费工?资、工伤《保险费缴纳》、工伤事故等情【况在本单位内公示】接受职工监督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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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条 工【伤保险?基金在省辖市实行】全市统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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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中央驻豫单位—和省:属,。驻郑单位以及跨地区!、生产?流动:性较大的《特殊行业实》行省直接统筹省劳动!保障行政部》门,可以委托特殊行业】的省级主管部门负责!。工伤保?。险业务经《办,工作:
— : , 第五条 县【级以上人民》政府劳动保》障,行,政部门负责》。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!保,险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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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?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!照国:务,院有关规定设—立的工伤保险经办机!构,(以下称经办机构】)具体承办》。工伤保险事》。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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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六条 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应当努力发展—职业康复事》。业帮助因《工,致残者?得到康复《和从事适《合,身,体状况的劳动建立】工伤预防《、工伤补偿和职业康!复相结合《的工伤保《险工作?体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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