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? 第七章 信—访工作监《督 :   !  第?三十二条  县级以!上国:家机关信《访工作?机构应当《对职责权限范围内】的信访工作加强督查! , , 《    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信访工—作机:构应当对下》列事项?实施督查《:   ! ,   ?  (?一)上?。级和本级人民政府对!。信访工作的决策【和部:署的:。落实情?况; —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二)上!级和本级人民政府】信访工?作机构交《办、转送信访事【项的办理情况; !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三!),上级和本《级,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!门作出?的,处理意?见和:复查、?复核意见执行—情况; 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?四)下级人民政府】相关部门受理—、办理信访事项的情!况;  !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(五)其》他需:要督查的事项—    ! 第三十三条  】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!。构应当建立信访督】查专员制度 】。    — 第三十四》条  国《家机:关信:访工作机构在各自职!权,。范围内对本级—有关部门和下级国】家机关的《下列情形提出督办建!议: 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《。一):。应当:受理而?未受理信访》事项的;《 》。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《二)未按规》定程序?办理信访《事项的;《 , 》   ?  :。   ?(三:。)未按规定期—限办结信访事—项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四)未按—规定报告交》办,信访:事项办理结果的【; 》   《    《  (五)办理【信访事项推诿、拖延!、造假的;》 》     》 ,。   ?(六)不执》行信访事项处理【意见或者《信访事项处理意见】适用法律法》规不:当的;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七)法—律、法规规定—的其他?。情形 【 ,    《收到督办建》议的国家机》关应当在三十—日内反馈督办建【议办理情况;未采纳!督办建议的应当书面!说明理由《  【   第三十五条 ! 国家机关信访工】。作机构对无正—当理:。由拒不执行督办建】议或因不执行—督办建议造成严重】后果的?工作人员应当向有】关国家机《关提出责任追究的】建议:    ! 第三?十六条 《 发挥电视、广播】、网:络、报纸等新—。闻,媒体的监《督作用促进国家【机关依法及》时处理信访》事项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