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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 法】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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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三十七条— 国?家机关及其工作人】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由其主管部门或【者,监察:机关责令改》正;情节较》重,的对直接《负责的主管》人员和其他责任人】。。员给予警告》、记过、记大过处】。分;情节严》重的给予降》级、撤职、开—除处分;构成犯罪的!。依法:追究刑事责任: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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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一)—对信访事项应当受】理,、登记、转送—、交:办、:答复而?不按规定《办理或者应当—。履行:督查督?办职责而《未履:行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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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 (二)推【。诿、拖延《办理信访事》项或者?未按规?。定期:限办结信访事项的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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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三)处—理,信访事项《适用法律、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】法定程序的处理决定!违反法律、法规【。或者政策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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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—(四)处理信—访事项适用法律、法!规错误或者违反【法定程序处理决定】违反:法,律、法?规或:者政策复查复—核机关仍维持处理】。意见:。的;
】 : 《。 (?五):拒不执行有关国家机!关作出的支持—信,。访请求意见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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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六)【丢弃、隐匿》、毁:损、篡改信访材料的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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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 (七)将》检举、控告材料【泄露或者转送被检】举、控告《的单位或者》个人:的;
! (】八)打击报复信访人!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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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】九,),迟报、谎报》、瞒报、漏报或者指!使他人迟报、谎【报、:瞒报、漏报重大、紧!急信访?事项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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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(》十)利用职权徇私舞!弊、索贿受贿的;】
! 《 (十一)》。对违反?社会公?共,秩序、信《访秩序的行为不【制止:、不处理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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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十二)违反!法律、法规规定的】其他行为《
《。
? 国《家,机关主要负责人对】造成严重社会—影响:的信访事项》负有领导责》任的应当引咎—辞职或?者由:其主管部门》。责令辞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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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第三十八条 — 信:访人在信《访活:动中有下列行为之】。一的由?有关国家机关—工作人员劝阻—、批评或《者教:。育经劝阻、批评或】者教育?无,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!警告、训诫》或者制止《;违反集会游行【。示威或者治安管【。理法律?、行:政法规的由公安机关!依法采取现》场处置措施给—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!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事责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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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》)采用走访形—式在非?信访接?待场所提出》信访事项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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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, (》二,)在:。国家机关办》公场所及其周—边、公?共场:所非:。法聚集、围》。堵、:冲击、强占国—家机关故意》损毁、占用信访接待!场所:、国:家机关?或者他?人财物?以及拦截车辆堵【塞、阻断交通或【者以自杀、自伤【、自残相威胁的【;
《
》 (三)!实施静坐张》。贴、散?发材:料、呼喊《口号打横幅、标语穿!着状:衣、出示状纸等滋事!。行为:扰乱国家《机关、社会团体、】企业事?业单位以及公—共场所正常》工作、生产、生活】、,经营秩序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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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【(四)未经》公安机关许可—或者未按公安机关许!可的事项组织、策划!和举行集会、游行、!示威等活动的;【
【 《 (五》)非:法,携,带枪支?、弹药、管制—器具:或者爆炸性、—易燃:性、毒害性、—放射性?、腐蚀性《等危险物质的—;
】。 (】六)侮辱《、诽谤、威胁、殴打!国家机关工作—人,员或者非法限制他】人人身自由》的;:。
】 :。 ? (七?)阻碍?国家机关《工,作人员依《法执行职《务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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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?(八)歪曲、—捏造事实散布谣言或!。者以其?他,方法扰乱社会公共秩!序的;
】。
,。 — (九)滞—留,或者强占《国家机关办公场所、!信,访接待场所》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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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。 (:十,)将无民事行—为能力人、限制民】事行为?能力人、生活不能自!理,的,人弃留在国家机关办!公,场所或?者,信访接待《场所的;
】
! (十一)在—国家机关办公场所】或者信访接待—场所及其周边—、公共场《。所摆放花圈、—骨,灰盒、?遗像、祭品焚烧【冥币:或者停放尸体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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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!(十二)其他扰乱】公共秩序、》妨害国家和公共安】全的行?为
《
第】三十九?条 公民》、法人或者其他组】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!由公安机关予—以警告、训诫或者】制止:;情节严重的由公】安机关?给予治安管》理处罚;构成—犯罪的依法》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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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【(一)煽动、串联、!胁迫、?以财物利诱、—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!者以信访为》名借机敛财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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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二)通过网—络,。制作、?复制、传播有关【信访:事,项虚假信《息,的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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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—)其他以信访为【名扰:乱公共秩《序、: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!的行: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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