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【 工资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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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五条 【用人单位与》劳动者签订劳动合】同应当约定以下【工资支付内容(一】)支付标准;(二)!支付项目;(三【)支付形《式;(四《 )支付周期和【日期;(五)特【殊,情况下工资支付【标准;(六)工资】的,扣除;(七》)其:他工资支《。付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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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【条 用人》单位应当自》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!。系之日起《。计发: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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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七条 》用,人单位?应当足额支付—劳动者?工资:。。。。不得克扣或》者无故拖欠劳动【者,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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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工资必须以—。法定货币形》式支:付不得?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!等替代货币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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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八条 用人单【位向提供正》常劳动的劳动—者(:。含见习、学徒人【员)支?付工资不得低—于,当地最低工资—标准
】 第九条 !用人单位应当每个】月至:。少支付一次工—资,实行周、日、—。小时工资制的可【按周、日、小时计】发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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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条 《 ,用人单位应将工资】直接支付给劳动【。者本人劳动者—本人因故不能领【取,的可:以委托?他人代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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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用人?单位委托银行发放】。工资的应将工资存】入劳动者《本人名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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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】条 用人单位【应,当按照劳动合同【。约定:的日:期支付工资并—向劳动?。者提供个人》工资清单约定的工资!支付日?如遇法定节》假日:。或者:公休日应当提前在最!近的:工作日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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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对完成》一次性临时》劳动的劳动》者用:人单位应当在完【成劳动任务》后即:时支付?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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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第:十二条 用人单位!。应当书面记录—。支,付劳动者工资的【数额、项目、时【间和领?。取工资者的签字【并至:少保存两年备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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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十三条 】 ,用人单位安排劳动】者在法定节假日、】公休日或者法定标】准,工作时间以》。外延长?工作:时间的按照》以下标准《支付:工资(一)在法【。定标准?工作时间以外延【长工作时间的按照】劳动:合同约定的不—低于本人《小时工资《标准的百分》之一百五十支付;(!。二,)在公休日》工作的可按同—等时间补《休;未能补休的【按照劳?动合同约定的本【人日工资标准—的百分之二百支【付;(三)在—。法定节假日》工作的按照劳动合】同约定?的,本人日工资标准【的百分之三百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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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实行《计件工资的》在完成计件定—额任务后《。延长:工作时间的分别【按照本人法定工作时!间计件?单价的百分》之一百五十、百分之!二百、百分》之三百?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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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】明确劳动者工资【标准的以本人当【月实发工资总—额作为支付加班或者!延长工作时》间工资的计》算标准
! 第十四条】 经劳动和社会】保障行政部》。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!工时工作制的其综】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!法定标准工》。作时间的部分为延长!工作时间按》照本规定第十—三,条第一款《的规定?支付劳动者工资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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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五条【 妇女节、少数】民族传统节日等部分!公,民放假的节日—期,间用:人单位安排》其工作或者参—。加社会、单位—组织的庆《祝活动的可按同等】时间补?休;:未能补休的》应当支付工资但【不按延长工作时间】计算;如恰逢公休】日用人单位安排其工!作的按?照公休日的工资标准!。支付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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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第十六条 【以下费用《由用人单《位从劳?动者工资中代扣代缴!(,一)应当由》劳动者个人缴纳的】税款;(二)应【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!的社会保险费—;,(三)协《助执行法院判决、】裁定由劳《动,者负担的抚养费、】赡养费等费用;(四!)法律、法规—规,定的:其他费用《
— 第十七【条 以下》费用用人单位可以】从劳动者工》。资中扣除(一)依】法签订的劳动合【同,中明确规定的—费用;(二)—用,人单位依法》制,定,并经职工代表大【会批准的厂规—、厂:纪中:明确规定《的费用;(》三)用人单》。位与劳动者协商【一致的费《。用
】 按照前款【(一:)、(二)项规定扣!除后的工资余额不得!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!准
【 ? 第十八条 【用人单位与劳动【者依法解除或者终】。止劳动合同的—应当自劳动》。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!日起三日内一次性】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!计发到劳《动合:同解:除或者?。。终止:之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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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按照国家有关【规定计发的经济补】。偿金应当同时—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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