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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—工资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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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【。。条, 用人单位与劳动!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!约定以下《工资支付《内容(?一)支付标》准;:(二)支付项目;】(三)支付形式【;(四? )支付周期和日】期;(五)特—殊情况下《。工资支付标》准;(六)工资【的,。扣,除;(七)其他【工资支付内容—
— , 第六条— , ,。。用人单?位应当?。自与劳动者建立劳】动关系之日起计【发工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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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第七?条 用《人单位应当》足额支付《劳动者工资不得克】扣,或,者无故拖欠劳动者】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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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资!必须:以,法定货币形式支【付不得以实》物或者有价证券【等替代货币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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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第八条 用人单】位向提供正常劳【动的:劳,动者(含见》习,、学徒人员》)支付?工资:。不得低于当地最低】。工资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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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九条 】用人单位应》当每个月至》少支付?一次工资实行周、】日、小时《工资制的可按周、日!、小时计发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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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十条 】用人单位应将工资直!接支付给劳》动者本人劳动者本】人因:故不能领取的可以委!托他人代领》
!。 用人单位》委托银行发》。放工:。资的:应将:工资存入劳动者【本人名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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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一条 用人单【位应当按照劳动合】同约定的日》期支付工资并向劳动!者提供个《人工资清单约—定的:工资支?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!或者公休日应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!日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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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完成一!次性临时劳动的【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!在完成劳动任—务,后即时支付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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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?第,十二条 》用人单位应当—书面记录支付劳动】者工资的数额、【项目:、时间和领》。取工资者的》签字并至少保—。。存两年备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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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。 , ,。第十三条 》 用人单位》安排:。劳动者在法定—节假日、公休—日或者?法定:标准工?作,时间以?外延:长工作时间的按照】以下标准支付工【资(一?)在法定标准工【。作时:间以外延长工—作时间的按照劳动】合同约定的不低于本!人小时工资标准的】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!。;(:二)在公休日工作】的可按同等时间补】休;未能补休的按】照劳动合同约—定的本人《日,工资标准的百分之】二百支?付;(三)在法定节!假日工作《的按照劳动合同约】定的本人日工资标】准的百分《。之,三百支付《
! ,实行计件工资的在】完成:计件定额《任,务后延?长工作时间》的分别按照》本,人法定工作时间【计件单价的》百分:。之一百五十、百【分之二百、》百分:之三百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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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未明确劳动者工资】标准的以本》人当月实发工—资总额作为支付加】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!工资的计《算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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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! :经劳动和《社会保障行政部门】批准实行综》合,计算工时《工作制的《。其综合计算工—。作时间超过法定标】准工作时间的部【分为延长工作—时间按照《本规:定,第十:三条第?一款的?。规定支付劳动者工】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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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五—条 妇女节—、少:数民:族传统节日等部分公!民放假?的节: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!其工作或者参加【社会、单位组—织的:庆,。祝活动的可按同【等时间补休;—未能补休的应—。当支付工资但不按】。延,长工作时间》计算;如《。。恰逢公?休日:用人单位《安排其工作》的按照公休日—的,工资标准支付工【。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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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第十六条 以!下费用由用人单位】从,劳动者工《资中代扣代缴(【一)应?当,。由,劳动者个《人缴纳?的税:款;(?二)应当由劳—动者个人缴纳的【社会:保,险费;(三)协助】执行法院判》决、裁定由劳—动者:负担的抚养》费、:赡养费等费用;(四!)法律、法规规【定的其他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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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:十七条 》以下费用用人单位】可,以从劳动者》工资中扣除(一)】依法签订《的劳动合同中明【确规定的费用;【(二)用人单位依】法制定并《经职:工代表大会批准【的厂规?、厂纪?中明确规定的费用】;(三)用人—。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!致,的费用
! 按照前款】(一)、(二)项规!定扣除后的》工资:。余额不得低》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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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:十八条 用人【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!除或者终止劳—动合同的应当自劳】动合同解除》或者终?止之日?起三日内一次性【付清劳动《者工资工资计发到】劳动合同解除或者】。终止之日《
【 按照》国家有关规定计【发的经?济补偿金应当同时】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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