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二章 工资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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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五条 用】人单位与《劳动:者签订?劳动合同应》当约:定以下工资》支付内?容(一)支付标【准;(二)》支付项目;(—三)支付形式;【(四: )支付《周期和日期;(【。五)特?殊情况下工资—支付标准;(六)工!资的扣除;(七)其!他工资支付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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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六条 【。 ,用人单位应》。当自:与劳动者建立劳【动关系?。。之日起计发工资【
! 第七条 用【人单位应当足额支】付,劳动者工资》不得克?扣或者无故拖欠劳】动者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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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工资必须以法定货】币形式支付不得以】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!替代货币《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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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》八条 用人单位】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!动,。者(含见习、—学徒人员)支付工资!不得低于《当地:最低工资《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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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,。九,条 用人》单位应当每个月【至少支付一》次工资实行》。周,、日:、,小时工资制》。的可按周、日、小时!计发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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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! 用:人,。单位:。应将:工资直接《。支付给劳动者本人】劳动者本人因故【不能:领取的可以委托【他人代领《
】 , 用人单位》委托银?行发放工资的—应将工资《存入劳动者本人名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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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一条 !用人单位应当按【。照劳:动合同约定的日【期支付?工,资,并向劳动者提供个人!工资清单约定—的工资支付》。日如:遇法定节假日或【者公:休,日应当提前在最近】的工作日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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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对完成一】次性临时劳动的【劳动:者用:人单位应当在完【成劳动?。。任务后即时支—付工: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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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十二条 用人【单,位应当书面》。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!的数额、项目、【时间和领取工—资者的签字并至【少保存两年备—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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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三条 用人】单位安排劳动者在】法定节假日、公休】日,或者法定《标准工作时》间,以外延长工作时【间的按?照以下标准支—付工资(一)—在法定标准》工作:时间以外延长工作】时间的按照劳—动合同?约定的不《低于本人小时工资】标准的百分之一【百五:十支付;(二)在公!。休日工作的》可按同等时间—补休;未能补休【的,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!。本人日工资标准的百!。分,之二百支付;(三)!。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!按照劳动合》同,约,定的本人日》工资标准的百分【之三百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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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行!计件工资的在完【。成计件定《额任务后延长工作时!间的分别按照本【。。人法:定工作?时间计件单价的【百分之一百》五十、百分之二百、!百分之三百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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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未明?确劳:动者工资《标准的?以本人当月实—发,工资总额作为支【付加:班或者延长》工作时间工资—的计算标《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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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十四条 经劳动】。。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!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!时工:作制的其《综,合计算工作时间【超过法定《标准工作时间的部】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!照本规定第十—三条第一款的规【定支付?劳动者工《资,
! 第十五条 【妇女节、少数民族】传统节日等部分公民!放,假的节日《。。期,间用人单位》安排其工作》或者参加社会、【单位组织的》庆祝活动《的可按同等时间【补休;未《。能补休的《应当支付工资—但不按延长》工作时间计算;如恰!逢公休日用人单位安!排其工作的》按照公休日的工资】。标准支付工资—
! 第十六条 【以下:费,用由用人《单,位从:劳动者?工资中?代扣代缴《(一)应当由劳【动者:个人缴纳的税—款;(二)应—。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!的社会保险费;(】三)协助执行法【院判决、裁定由劳动!者负担的《抚,养费、赡养费等费用!。;(四)《法律、法规》规定的?其他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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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,。七条: 以下费用用人单!位可以从劳动者工资!中扣除(《一)依法签》订的:劳动合同中明确规】定的费用;(二)用!。人单位?依法制定《并经:职,工代:表大会批准的厂【规、厂纪中明确规】定的费用;(三【。)用人单《。。位与劳动者协商【一致的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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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按照前款》(一)、(二)项规!定扣除后的工—资余额不得低于【当地最低工》。资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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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第十八条 用】人单位?与劳:动,者依法解除或者【终,止劳动合同的应当】自劳动合同解—除或者终止》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!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!计发到劳动合同【解除或者终止之日】
【 按照国家【有关规定计》发的经济补偿—金应当同《时,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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