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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章 :抽样检验的组织、实!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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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六—。条, 全省各级工商】行政:管理部门流通环【节食品抽样检验【实行“统一规划分级!实,施,。”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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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省工商局负—责规划、监督、【指导、考核全—省流通环节食品抽样!检验工作编制省本级!的年度食品抽检计】划报省政府批准后】实,。。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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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各市、县(市、】区)工商局》负责:本行政区域的流通环!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!。并按照省工商局的统!一规:划和当地政府制定】的食品?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!划,编制本行政区—域的年度食品—抽检计划报同—级政府批准后—实施同时抄》报上一级工商部【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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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! 县级以上—工商行政管理—部门:。按照: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!本行政区域的—食品安全年》度监督管《理计划对本辖区范围!。内流通环《节的食品《进行定期抽检—;对计划中确定的重!点食品、《消费者申(投)诉】、,。举报比较多的—。食品、市《场监督检查中发现】问题比?较集中的食品—以及根据查办案件】、有关?部门:通报:的情况对流》通环节的《食品:是否符合食品—安全标准进行不定】期抽检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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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【条 为及时有效地!应对突发《食品安全《事件加强对重要节】日期间食品安全监】管县级?以上工商《行政管理部门—还应当针对本行政区!域内的食品安—全状:况适时开展应急抽】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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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】应组:织实施应急抽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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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? (一?)消费者申诉—或群众?反映的?严重食品质量问题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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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政府其他】部门通报的严—重食:品质量问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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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。 : (三)突发—食品安全事》。。件和:上,级交办?的食品质量案—件;
! —。 (四)举》报人举报的》严重食品质量问题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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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五!)其他?需要实?。。施临时抽检的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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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九条》。 流通环节食【品抽样检验是委【托,检验:。县级以上工商—行政管理部门开展】流,通环节食品抽样【检验应当委托符【合法定资质的食品】。检验:机构承?担
【 ? 第:十条 委》托检验?机构进?行抽样检验应—当,签订委托协》议具体包括以下【几方面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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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【抽样:检验的食品》品种、区域、—抽样总体;
【
》 【(,二)检验项》目和依据的标准;】
】 《 (三)抽检工作!完成时限;
】
【 (四)【对检验结《果的保密要》求;
《
】 , (五)抽检费!用和:违约责任;
【
— (六】),与抽:样检验?相关的其他事—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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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检验项目应当包括!该类食品的安—全指标、卫生—。。指标、?理化指?。标等要能够全面【、准确反映所抽检】食品的质《量状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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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一条 》 承检单位应—当结合承担的抽检任!务依据国家有—关规定制订抽样检验!实施:方案经委托检验的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】审查同意后凭工【商行政管理部门下达!的流通环节食品【。抽样检验委托书开展!抽检工作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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抽样检】验实施方案的内容主!要包括抽样》地区、抽《样场所、检验标准】、检验项目、抽样】总体、判定原则、】费,用,预算、?时间安排《、,异议处理《。等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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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委托检验】的工:商行政管理部—门应当留存》抽样检?验实施方案待抽样检!验结:束,后核实承检单位【是否:按,实施方案与委—托协议的有关条款】。内,容执行抽样检验任】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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