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【 总: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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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第一条 》 为:。加,强流通?环,节食品安《全监:督管理?规范食品抽样检验工!作根据中《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!全法、?中华:人民共和国》食品安全法实施【条例以及《国家工商《行政管理《总局流通环节—食品安全监督管【理办法、《食品:抽样检验工作—制度等制定本—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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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!。 本规定《所称的食品抽样【检验是指县级以上工!商行政管《理部门依据法律【。法规、?规章的相关规—定按照当地人民【政府制定《的本行?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!度监督?管理计?划对本辖区》范围:内流:通环:节的食品进行定期或!者,不定:期抽样检《验的监督管理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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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三条 全省【各级工商行政管【理部门开《展,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!验工作应《遵循本规《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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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第四条 抽样检】验工作应当》遵循以下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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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(一)?抽样检验应按照法】律、法规及相关规定!。执行;
! , 》 (?二)依法《独立行使职权不受非!。法干预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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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抽】样人员或检验人【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!系的应当回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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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五条 》 抽:样检验工作的—实施应?。当与市场巡查、【案件查办、引导经】营者自律等工作相】结合充分发》挥其监督检查作用不!断提高?食品安?全监管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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