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】工伤:认定
【
第】十三条 《 用人单位应当【自职工发《生事故伤害或者【按中:华人民共和国职【。业,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!断,、鉴定为职业病之日!起30日内向所在地!设区的市社会保险行!政部门或者其委托】的县:(市、区)社会保险!行政部门提》出工:。伤认定申请》因职工发生》。交通事故、》失踪、?因,工,外出期?间发:生事故伤害以及受其!他条件限制》暂时不能按规—定时限提《出工伤?认定:申请的经设区的市社!会保险行政》部门同意申请时【限可以适《当延长?但延:长的: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!
《
—用人单位《未按:前款规?定提出工伤认定申】。。。请的职工或》者,其,近亲属?、工会组《织,。自事故伤害》。发生之日《或者被诊断、鉴定】为,职业病?之日起1年》内可以直接》向用人单位》所在地设区的—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!或者其委托的—县(:市,、区)社会保险行政!部门提出工伤认定】申请
?
》 职工—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!动、人事关系发生】争议的依据法定程序!处理争议的时间不】计算在工《伤认:定的申请时限内
!
》 , 第?十,四条 提出工伤认!定申请应当》提交下列《材料
—
】 :(一)工伤认定【申请表;《
【。。 (二!)劳动、聘用—合同复印件或—者其他证明职工与用!人单位?存在劳动、人事关】系(包括事实劳动、!人事关系)》的材:料;
】 【 (三)医疗机【构,出具:的受伤后诊断—证明:书、职业病诊断机构!出具的职业》病诊:断证明书或者鉴定】机构出具《的,职业病诊《断鉴定书
【
? : 属于下》列情:形的还应当在社【。会保险行政部门受】理工伤认定申请后】分别提交相关—证明材料取得证明材!料所需时间不计算】在工伤?认定:的时限内
》
】。 (—一)因履行》。工作职?责受:到暴力伤害的提交】公安:机关有关《证,明、人民法院的裁决!书或者其他有效证】明;
! 》 :(二)因交》通事故或者城市轨】道交:通、客运轮渡、火】车事故受到伤—害,提出工?伤认定申请的—提交公安机关交通】管,。理、交通运输、铁路!等,部门:或者司?法机关?。及法律、《行政法规授权—的,组,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!。。书;
》
》 (三)!在,。因工外出期间因【工作: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!公安:机关证?明或者?。。其他证?明;因发生事故下落!不明认定因工死【亡的提交人民法【。院宣告死亡的证【明;
! ? : (四)在—。。工作时间和工作岗】位因突发疾病死亡】或者在?48:小时之?。内经抢救无效—死亡的提交医疗【机,构的抢?。救,和死:亡证明;
》。
!。 (五—)在抢险救灾等【维护国家利益、社】会公共?利益:活动中受到伤害【的提交有效》证明;
! ? , : , (六)因战、【因公:负伤致残的残疾军】人到用人单位后旧】。伤复:发的提交残疾军人】证和当地民政部门】出具的证明及—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!的诊断?证明;
—
:
!。(七)其他特殊情】形依据有关》法律、法规》、规章的《规定提供相关—。证明:材料
—
第十五!条 : 社会保险行—政部门收到》用,人单位、职工或者】其近亲?。属、工会组织(以】下称申请《人)的工伤认—定申请后《。应当:即时对?申,请人:提,。交的材料《进行审核材料完【整的应当《即,。时最迟?在15日内作—出受理或者不—予受理?的决定材料不完整】的应当以书面—形式一次性》。告知需要《补正的全部材—料收到补正材料后即!时最迟在15—日内作?出受理或者不—予受理的决定
【
!社会保?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!工伤认定《申,请的应当向申—请人出具《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!定书决定不予—受理:的应当向《申请:人出具工伤》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!定书
】 第十六条】 社会《。保险行政部门—受理:职工或者其》近,。亲,属、:工会组织提出的工伤!认定申请需》。要用人单《位提:交有关材料的—应当通知用人单【位用人单位应—当于15《。。日内提交用人单位】未按时提交的社会保!。险行政部《门可以依据职工或】者其近亲属、工【。。会组织提《供的材料《。作,出工伤认定》
【 第《十七条 社—会保险行政部门【受理工?伤认:定申请后需要调查】核实相?关情况的应当指【派两:名以:。上工作人《员进行调查》核实
?
— 第十八—条 社会》。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!受理工伤认定申【。请之日起6》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!决定:并自作出《工伤认定决定之【。日起20日内将认定!工伤决定书或者【不予认定工伤决【定书送达职工或者】其近亲属《和用人单《位同时抄送经—办机构
】
对认定为!。工伤:或者:视同:工伤的职工社会【保,险行政部门应当【核发工伤证工伤【证由职?工本人?保,管
【 《第十九条 工【伤保险费由省经办】机构征收的用人单位!职工:的工伤认定事项【由省社会保险—行政部门办理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