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】电离辐射污染防治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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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第十条? 新建、改建、】扩建可能产》生电:离辐射污《染的建?设项:目应当依法进行环】。境影响评价报省人】民政府环境保—护行政主管部门【或者其授权的环【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!审,查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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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项目!竣工后建《设单位应《当向审批该建设项】目环境影响》评价:文件的环境保护行】政主管部门申请【该,建设:项,目环境保护设—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!的建设项目方可投入!生产:或者:使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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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一《条 : 生:产、:销售、?使,用放射性同位—素和射?。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!法申请领取辐射安】全许:可证使用放》射性同位素》和射线装置进行【放射诊疗的医疗卫】生机:构,还,应当获得放射源【诊疗技术和医—用辐射机构许可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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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, :省,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!政主管部《门或者其《授权的环《境保护行政》主管部门应》当将审?批颁发辐射安全许】可证的情况通—报,。同级人民政府—公安、卫生等行政主!管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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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【、销售、使用放【射性同?。位素的单位》应,当在:领,。取,或,者变更辐射安—全许可证之日起十日!内将领取或者—变更辐射安全许【。可证:的情:况向当地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环境》保护、?公安、卫生等—行政主管《部门报告《
—。 , 第十二条 !生,产,。、销售、使》用放射性同位素【和射线装置的单【。位应当建立和落【实电离辐射安全责】。任制度、从》业,人员安全培训制度】、放射性同位素【使用登?记制度?、放射?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!台账、电离》辐射环境监测方【。案、个人剂量—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!档案以及电离辐射】事故应急预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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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十?三条 生产、销售!、使用?、贮存放射》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!的场所?。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!。定设置明显》的放射性标志和中】文警:示说明射线装—。置的:生,产调试和使用场【所应当具有防止【误操作、防止工【作人员和公众—受到:。。意外照射的安—全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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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】条 生《产,、销:售、使用放射性同】位素的单《位应:当建立健全安全保】卫制度?落实安全保卫措施防!止放射性同位—素丢失、被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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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五条 — 县级以《上人民?政府环境保护行【政,主管:。。部门应?当根据放射性同【。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!、销售、使用—活动的类别制定本】行政区域的监督检查!计划按?照辐射安全风险大】小规定不同的监【。督检查频次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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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六条 使【用放射性同位素【和射线装置进行【放射诊?。疗的医疗卫生机【构应当严格遵—守质:量保证监测》规范避免对患者【、受检者或者—其,他人员一切不必要的!照射;发现设施【、设备异常应当【立即停?止使用采《取防:护措施?;造成超剂量照【射,的及时向《当,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环境保护、卫生【行政主管《部门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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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】条 放射性同位素!应当在取得辐—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!。之间转让转入放【射性同位素》。的单位应当在转【入前:报省:人民政?。府环:境保护?行政主?管部门或《者其授权的环境保】护,行政主管部门—批准转入单》位未:提供放射性同位素】转,让批准文件的转【出单位不《得转: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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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】条 本省行—政区域内跨设—区的市转移使用放】射性同位素的—单位:应当于转移活—动实施前十日内书】面报告移出地设区的!市人: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!。主,管部:门向使用地设区【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!。护行政?。主管:部门备案并接受其】监督管理;》转移:使用活动结》束后应当自结束【之日起?二十日内向》使用地设区的—。市人民政《府环:境保护行政主—管部门办《理备案注销手续并书!面,告,知移出地设区—的市人民《政府环境保护行【政主管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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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跨省、》自治区?、直:辖市转移使用放射性!。同位素的《依照:国家有关规》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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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第十九《。条 在室外、野】外使:用放射?。。性同:位素和射线装—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!家安全和防护标【准的要求《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!置明:显的放射性标—志确:。定专人负责警—戒工作?
— 在室—外,、野外使用放—射源:的单: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!对放射源实行—实时定位监控;【需要贮存的应当贮存!在相对?封,闭的:场所内?贮存场所应当设专】人,看管采?取,防盗、防射线泄漏等!安全防护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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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第二十条《 , 进口、回收—废旧金属的冶炼【企业应当对废旧金】属的放?射性进行监测—如实记录《监,测,结果发现监测结果】异常的应当》采取措施并》及时向当地设区【的市人?民政府环《境保护行政》。主管部?门报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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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一条 】 省人民政》府,环,境,保护:行,政,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!废旧放射源和—其他:放,射性废物处置工作的!。监督检查并》会同有?关部门建立废—。旧放射?源收贮、处置保障】机,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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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禁止将废旧放】射,源和其他放射性废】物送交无相应许可证!的单位贮存、—处置或者擅自处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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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, 第二十二条 】 使用Ⅰ类、Ⅱ【类、:Ⅲ类放射源的单【位,应当在放《射,。源废弃后三个月内将!废旧放射源交回原生!产单位或者返回原】出口:方;确实无》法交回?原生产?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!方的应当送交有【相应资质的放—射性:。废物集中《贮,存单位贮存》使用Ⅳ类、Ⅴ类放】射源:。的单:位在放?射源废弃后》三个:月内应当将》废旧放?射源:送交有相应资质的放!射,性废:物集中?贮存单位贮》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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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产:生其他放射性废【物,的单位?应当按照国家有关】放射性废物》管理的规定》将其产生《的放射性废》物送交有相应—资质:的放射性废物—。集中贮存单位贮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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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—三,条 ?县级以上《人,民,政府有关部门应【当加强对《矿山开采过程中【伴生放?射性矿物《。的管理和综》合利:。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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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利用伴生【放射性矿渣和含有】天然放射性物质【的石材生产制造的建!筑材:料和装饰装修材料应!当符合国家建筑【材料放射《性核素限量标准不】符合标准的不得【出厂、销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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