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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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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一条 】为了加强辐射污染】防治工作《维护环境安全保障】人体健康《根据中华人民共【和国环境《。保护法、中华人【。民共和?国放射性污染—。防治法等《法律、行政法规结合!本省实际制》定,本条:例,
【 第二》条 本条例适用于!本省行?政区域?内,辐射污染防治—。及其监督《管,理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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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条 本条例—所称辐射是指电【离辐射和《电磁辐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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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电?离辐射主要包括【。核设施、核技术利用!、铀(钍)矿—。和,伴,生放射性矿开—发,利用产生的辐射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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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电磁辐《射主要包括信—息传递中的电磁【波发:射,工业:、科研、医疗等活】动中使用《。电磁辐射设施—和设备产生的电【磁辐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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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条】。例所:称电磁辐射设施【和设备是指列入国家!规定的电磁》辐射建设项目和【设备:名录:的电磁?辐射:设,。施和设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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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:四条 辐射污【染防治坚持科学规划!、安全第一、预防为!主、防治《结合、严格管理的原!则
【。。 《第五条 》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应当】加,强对:辐,射污:染防:治工作的领导—将,。辐射污染防治工作】纳入当地的环境保】护规:划,并建立健全辐射环】境,安全:责任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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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六—。条 : 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—环境保护行政主【管部:。门,。对本:行政区?域的辐射《污染:防治工作依法实施监!。督管理
! :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公安、卫生、质量!技术监督《等行政主《管部门按照规定【的职责?对有关的辐射污染】防治工作依法实【施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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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七条 【省人民政府》环境保护行政主【管部门应《当会同有《关部门建《立和完善辐射—环境监测网络对【辐射环境和辐射污】染源实施监测定期】向社会发《布辐射环《境状况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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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环境》保护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加强对辐射环】境监督管理和监测】人,员进:。行有关法律》。、法规、专业—技术:等方:面的培训提高监督、!监测的能力》和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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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八条: 县级以上—人民:政府有关部门应【当组织开展辐射污染!防治宣传普及辐射污!染防治的科学—知,识,增,强公众辐射污染【防治的意《识
! 第九条 任】何单位和《个人有权向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环【境保:护、卫生等行政主管!部门投诉、举报造】成辐射环境污染的】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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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县级—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!护、卫?生等行政主管部【门应当?按照规定及》时调查处理对辐射环!境污染?行为的投诉》和举报或《者移送?有关部?门处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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