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章 选民登记
【
】 ?第十条 年满十八!周岁的村民》不分民族、种—族、:。性别、职业》、家庭出身、宗教信!仰、教育《程度:、财:产状况、居住期【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!。。。举权;但是》依,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!利的人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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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【民的年龄《以身份证或》者户籍登记为—。准计算年龄》的,时间截止到选举【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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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》十一条 有选举】权和:被选举权的村—民一:般应当在户籍所【在地的村进行选【。民,登记
! 无法行使【选举权?和被选举权的精【。神病患者和无—。法表达?意,志的痴?呆人员有医》院证明?或者征得监护人【的同意并经村民选】举,委员会确认可不列入!选民名单《
! 外出两年以—上的村民在选—举日二十日前未参加!选举登记又未书面】委托:本村有选《举,权的近亲属代—其行使选举权的经】村民选举委员会【确认可不《计算在本届选民【数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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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第十二条 【。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!村,居住一年以上且【尽村民义务》的由户?籍所在地村》(居)民委员会【出具未在户》籍所:在地参加选》民登记的证明经【村民代表会议同【意应予以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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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户籍不在本村具有】大专以上学历或【。者中级以《上专:业,技术职称以》及其他优秀人才在】该村工作和》生活一?年以上自愿参选【村民:委员会成员的经村民!会议或者《。村民代表会议—同意:予以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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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】条, 已在户籍所【在村或者居住—村登记?参加:选,举的:村民: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!村民委员会的选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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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! 村民选举委员】会应当在选举—日的二十日前张【榜公布选民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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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村民对【公布的选民名—单有异议的》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!起五日内《向村:民,选举:委员会申诉》村民:选举委员会应当【。自,收到申诉之日起三】日内作出《处理决定并公布【处,理结果村民选举委员!会应当在选举日前】给,选民发放《选民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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