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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章: 规划与建设— : —    第十条 】 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,应当根据经》济社会发展水平【、居民住《房状况和城镇—住房保?障的:总体要求结合财政】能力、资源环境条件!以及人口规模和结】构等编制本行政区域!城,镇住房保《障规划和年度—计划并按规定程序】。批准后公《布实:施   !  :城镇住房保障规划】应当包括《城镇住房《保障:的目标任务、总体】要求、保障》性住房建设和供【应规模、土地—和资金安排以及【规划实施措施和工作!机制等内容 —     !编,制住房保障年度计】划应当?明确年度《内住房保障资金安排!、保障性住房建设】用地指标《、区域布局、—。供应:规模、供应结构、出!租、出售比例及保】。。障对象的范围和【主要政策措施等内容!  【 , ,。 城镇住房保障【规划和年度》。计划应当纳入本【级,国民经济《和社会发展》规,划、年度计》划并与城乡》。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!规划:。。和住房建设》规划:相衔接? , 》    第十一【条 : ,设区的市、县—(市)人《民政府应当》建,立保障性住房建【设用地储备制度【省人民政府每年预】留一定比例新增土地!指标根据全省—城镇住房保障年度】计划及设区的—市,、县(市)》保障性住房建设【规模、规划选—址、项?目审批等《情况:将土:地,指标直接下》达,至项目 !    列入—。。保,障性住房建设用【地储备的《。土地非经法》定程:序不得改《变用途?以划拨方《式取:得的土地任》何部门?不得批准改变用【途提出?改变土地用途—的即收回土地—使用权 《 ,  》   第十二条 】 设区的《市、县(市)人民】政府应当根》据城镇住房保障规划!和年度计划在—国有:建设用地年》度,供应计划中单—独列出保《障性住房《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优!先,供应应保尽保 【  — ,  县级《以上国土资》源部:门应当?会同本级住房—保障:部门:商定保障《性住房建设用地【年,度供应计划》并纳入年度土地供应!计划收回《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和!储备土地应当优【先安排用于保障性】。住,房建设 — ? ,   年《度保障?性住:房(包括棚户区【改造住?房)建设用地不【。得低于当年住宅建】设用地总量的—一,。定比例具体比例【应当符合国》家,和本省的有关规定】   】  :第十:三条:  政府城》镇,住房:保障资金的》来源主要包括:【 》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一)—中央和省住房—保障补助资金—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(二!。)设区?的市、县(市)财政!。预算:安排的资金; !    —  :   (《三):土地出让总收—。入按规定比例提取的!资金; 《 :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四)住房公】积金增值收益扣除管!理费和风险准备金后!的资金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五)《出租、出售保障性】住房所得的政府收益!; :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,(六)通过各—。种方式的《融,资; 【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七!)社会?捐赠的资金》;,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八)通过其—他途径、方式筹集的!资金 【  :   政府》城,镇住房保障》资金实?行专项?管理、分账核算【、专款专用不得挤】占、挪用 —   —。  第十四条  省!、设区的市人—民政府应《当通过划拨资产、直!接注资等方式成【立住房保《障投资建《设公司具《体承担保障性—住房的?融资建设任务 】 《   ? 第十五条  【鼓励金融《机构为保障性住房】建设项?目发放中长期贷【款鼓励担《。保,。机构为保障性—住房建设项》目提供担《保, : ,     第】十六条  县级以上!人民:政府通过土地、【财政、金《融等政策支持—企事:业单位?和社会组织投资、】建设和运营》保障性?。住房鼓励《企,事业单?位、社会《组织和个《人,将符合条件的自有】住房向保障对象出】租或者向社会捐赠】统一纳入保》障性住房《的,管理:范围捐赠的住—房依法享受公益性】捐赠税费减免相关政!。策   !  第十七》条  设区的—市、:县(:市)人民政府—应当统筹保障—性,住,房房源可以通过新建!、改建、购买—、长期租《赁,、社会捐赠、依法收!回、收购等多种【途径筹?集 ?  》。   产权存在【争议:或,者纠纷?、存在?质量安?全隐患?或者不?符合保障《。标准的房《屋不得作为保障【性住房房源 】 ?   ? 设区的市、县(市!。)住房保障部门【应当建立保障性住】房,房源管理《制度保障性住—房的:地段、?户,型,、面积、《价格、交付期—限和保障对》象等信息应当及【时向社会公布 】     第!十,八条  保障性住】房,建设项目采用集【中建设和搭配建设】相,结合的?方式建设 】     保障性!住房采?用,。集中建设的应—当,充分、综合考虑居】。民对交通、就业、】入学、医疗等生活配!套设施的需求— 》    《 保障性《住房与商品》住,房搭配建设的应当同!时规划设计、同【时施:工,建设、同时竣工交付!使用 —     第【十九条  商品【住房:项目应当按》省人民政府规—定的建筑面积比例搭!配,建设廉租住》房,、公共租赁住房因】按规划设《计要求不宜搭配建设!的应:当,经当地人《民,政府批准并报上【一级住房保障部门备!案 ? ?     以搭配】建设方式建》。设廉:租住房、《公共租赁住房的【搭配:。建设的建筑面积、】。建设标准、收回和收!购条:件、价格等内容应当!作为:取得国有建设—用地的前《置条件并在国有建】。设用地划《拨决定书或者国有】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!合同中?明确约定 】     商【品,住房项目《未,按规定落《实搭配建设廉—租住房、公共租【。赁住:房的不得进行土【地出让不得》办理项目审批手【续,不得办理建设用【。。地规划许可证、建设!工程规划许可证【。、建筑工程施—。工许可证、商品房预!售许:。可证等手续 !    》。 搭配?建设廉租住房—、公共租《赁住房的具》体办法由《设区的市、》县(市)人民政【府制:。定   !  第二十》条  保障性住房】建设应当《。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!量安全标准符合【节能、环《保等技?术规范以《及住宅产《业化的技术要—求合理确定保障性】住房的套型结构、室!内装饰装修》标,准和配套设施确保】保障性住房质—量安全 【     承担】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!的开发建《设单:位不得擅自改变保】障性住房用地—性质、规《划设计和《建设标准并严格【按,约,定搭:配建设廉《租住房、《公共租赁住房 ! ,   《  保障性住房面】积标准按国家—和本省有关》。规,定执行 【     第【二十一条《 , 保障?性住房建《设项目按国家—和本省规定享受各项!税收优惠《、免收各项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!府性基金涉及经营服!务性收费《的,按相关标准》的下限?。收费或者给予减【免收费 —   》。  符?合,国家:。和本:省规定的保障性住房!建设项目小区外的】供,水、:供,。电、供气、供—热等配套设施—由,相关企业出资—配套建设并保证【正常使用小区内【的配:套设施由建设单位自!行建设确需委托相】关企业和单位建【设的所涉及的—收费不得高》于建:设成本除《此之外小区内外相关!配套设施建设按【国家和本省》。有关规定不再缴纳】其他费用 】     第二十!二条  搭》配,建设保障《性住房的商品—住房:项,目,按保障性住》房建筑面积占项【目中住房总建筑面】积,的比例享《受政策优惠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