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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节 临时!用地和临《时建设规划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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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第五十九《条 在城》市、镇?。规划区内因建设工程!施工、堆料等需【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应!当先经城市》或者:县人民?政府城乡规划—主管部门同》意报:本级人民政府—土地:主管:。部门审?批
】 第六》十,条 : 在城市、镇—规划区内《进行临时建设建设单!位,应当:向城:市,或,者县人民政》府城乡?规划主?管部门申请核—发,临时建设工程规【划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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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六十一—条 ?。有下:列情形之一的城【市、县人民政府城】乡规划主管》部门不得办理临时】建设工程规》划许可?证:
! (】一,)在历史文化街区核!心,保护:范围:内的;
! (!二,)影响近期建设【规划实施的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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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(三)】影响道?路,交通、公共》安全、市容》等公共利益》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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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: :。。(四)侵占绿地、】水面、广场》、公共?停车场?等公共活动场—地的;
! : : 《(五)?侵占:电力、通《信、人防、气象观测!、地震监测、防【。。洪保护?。区域或者压占—城市地下管线—。的;
! 》 (六《)侵:。占军事用地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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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(七!)法律、行政法【规禁止的其他情形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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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十二】条 ?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证的使用期限【不,得超过二年确实需】要延长?使用期限的应当在有!效期届满之日三十】日,前向批准机》关申请延续手续【经批:准可以延续一次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】过,二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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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临时建设工程!建设规划许可证使】。用期限届满或者因城!。乡规划建设》。需要原批准》机关:通知提前《终止的建设单—位应当?自届:满之日或者接到【通知之日起十—五日内自行拆—除临:。时,建设并清理场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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