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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节 临【。时用地和临时—建设规划《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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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十九条 在!城市、镇规划区【内,因建设?工程施工、堆料等需!要临时?使用土地的》应当先经《城市:或者县人民》政府城乡规划—主管部?。门同意报本级人民政!府土地?主管部门审》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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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第六十条 在城】市、镇规划区—内进:行临时建设》建设单位《应当:向,城市或者县人民【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!。门申请核《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!许可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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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六十一条 】有,下列情形之一的【城市、县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】主管部门《不得办理临时—建,。设工程?规划:许可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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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在!历,史文化街区核心【保护范围内》的;
! 《 (二》)影响?近期建设规》划实施的;》
! (三【)影:响道路交通、公【共安全、《市,容,等公共利益的—;
! (四】。)侵占绿《地、水?面、广场、》公共停车场等—公共活动场地—。的,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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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— :(五)侵占电力、】通信、人防、气【象观:测、地震监测、防】洪保护区域或者压占!城市地下管线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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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?(六)侵占军—事用地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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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 (七)法律—、,。行政法规禁止的其】他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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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十二【条 临时建设工】程规划许《可证的使用期限不】得,超过二年确实需要】延长:使用期?限的应当《在有效期届满之日】三十日?前向批?准机关申请延续【手,续经批准可以延续一!次但延长期限不得】超过二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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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】时建设?工程建设规划—许可证使用期限届满!或者:因城乡规《划,建设需要原批准【机关通知提前终【。。止的建?。设单位应《当自:届满之日《或者接到通知之日】起十五日内自行拆】除临时建《设并清?理场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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