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章 】城乡规划的实施【 — ,   ?  :第二十九《条  城市、—县、镇人《民政府应当》根,据城市总体规划、镇!总体规划、土地利】。用总:体规划和《。年度计划以及—。国民经济《和社会发展》规划:制定:近期建设规划—报总体规划》审批机关备案— 《     第三】十条  《。在实施城镇》体系规划中建立【跨区域城镇发展协】调机制有关》人民政府应》当就区域性基础【设施和?公共服务设施共建】共,享、:生态环境保护、相】邻地:区重:大项目?等方面的规》。划主动进行协商必要!时由共同的上一【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!主管部门《组织协调 — , ,     第【三十一条 》 在自然保》护区、水《。源地和水系》保护区、行滞—洪区、生态控制【区、风景名胜—区,等区域?。保护范?。围内从?事建设活《动除按有关》法,律,、行政法规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】续外必须取》得规划?。许可  !。   在文》物保护单位的建【设控制地带内—进行工程建设其建】。设工程?设计方?案应当根据》文,。。物保:护单:位的:级别经相《应的文物《主,。管部门审查同意后】报本级?人,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审批其中—在全国?重点文物《保护:单位的建《设控制地带内—进行:工,程,建设其建设》工程设计方》案报省人民政府城乡!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】 ,   【。。  在工业用地【范围内鼓励建设多】层标准厂房提高工业!用地:利用效率《并依:法办理有关审批手】续  】。   第《三十二?条 : 城:市、县人民》政府应当结合经济社!会发展水平》和,当地实?际情况依《据城市总体规划、】近期建设规划制定旧!城片区整体改—造年:度计划确定改造范围!、界线并及时公布实!施 《     【旧城:片区:改造应当注》重保:护历史文《。化遗产和传统风貌】配套完善基础—设施和?公共服务设施增加绿!地和公?共空间 】 ,    《第三十三条》  开发利》用地下空间应当兼】顾防空、防灾等要】求并与地面建设工】程合:理衔接依法办理规划!。许可手续《与地面建设工程【同时开发利用地【下空间?的应:。。当与地面建》。设工程?一并办理规划许可手!续 》    》 第三十四条—  不动《产,登记机构核发的房屋!权属:证件上载《明的建筑物用途应当!与建设工程》规划许可证》、乡村建设规划【许可证确定》的用:途一致 《 ?。   《 ,。 任: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擅自:改变建筑物、构筑】物以及其他设施的】用途确实需》。要改变用途的应【当符合城乡规划【的相关规定》满足建筑安全、【环境、交通、相邻关!。系等方面的要求 】  —   第三十五条】  建设工程勘察、!。设计等单位不—得违反规划条件或】者规划许可开—展建设工程相关业】务   !  第三《十六条  任何单】。位和:个,人不得违反建设工】程规划许可及—有关规定擅自改变建!筑,物、构筑物以及其他!设施的?形式、色彩、材【质等确实需要—改变的?应当重新申请办理】建设工程规划—许可 —     获全】国及本省优》秀建筑设计奖—项的建筑《物、构筑物实施建】筑外观改造时—不得改变既有—的形式、色彩—、材质等 》 》    《。第三十七条  【省人:民政府?城乡规?划主管部门应当依】照国家有关技术规】范制定本省城乡规划!编制和规划管理【规定规?范和指导全省城乡规!划工作 !。    城》市、县人民政—。府城乡规划主管【部,门应当依据国家和省!的有关技术》。规范、规《。定组织制定当地的城!乡,规划:管理技术规》定明确不同地—块的:建筑容?积率、建筑》密度、绿地》率等:要求:报城市、县人民政府!批准后?公布实施 —     第!三十八条《  县(市、区)】人民政府应》当组织编制农村住】宅设计方案在征求公!众和:专家意见后公布并】引导村民优》先选用 》     】农,村住宅设计》方案应当充分体现民!族、地方、》农村特色满》。足村民?现代生活需要—注重应用新技术【、新:材料:。、新装?备,、新样式提倡—使用新?型结构体系达到【经济、适《用、抗震、节—能、美观的要求 】  —   ?第三十?九条  城市、县】人民政府城乡—规,划主管部门或者镇、!乡,人民政府《应当依据城乡规【。划和有关技》术规定核发建—设项目选址意—见书、建设》用地规划许可—证、建设《工程规划许可证、乡!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!不符:合城乡规划的建设】项目不?得核发规划》许可证?件 —   ?  各级《人民政?府不:得以会议或》者集体讨论》决定等方《式要求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对不符合—城乡:规划的建设项目【核,发,规划许可 !    《。 ,第,。四,十条  建设单【位和个人《在取得选址意—见书一年内未—。办理建设项目批准或!者核准文件在取【得建设用《地规划许《可证一年内未办理用!地批:准文件在取得建【。设,工程:规划许可证、乡【村建设规划许—可证一年内未办理施!工许可证且未申请延!期或:者申请延期未—获批准的原》规划许可自行失效 ! 《     第四【十一条 《 城市?。、县人民政》府,城乡规划主管部【门或:者镇、乡人》民,政府应当自核发建】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!乡村建设规划许【可证之日起十—个,工作日内在网—站、报刊等媒体【公布规划许可有关内!容 》     —属于住宅建筑的建设!。单,位应当在房屋预售、!销售场所公布—规划条件、建—设工程规《划,许可:证、修建性详细【规划和建设》工程:设计方案《的总:平面图规划条件应当!明确地块的》位置、范围》和面积使用性—质容积率、建筑密度!、建:筑高:。度、:建筑退让、绿地率】、出入?口方位?、停车泊位、必须配!置的公共服务设施和!市政基础设施、【地下:空间开发利》用等规划要求—;以及同步建设的公!共服:务设施和《市政基础设施—建设:时序公布《期限截止《于建设项目规划条】件核实之日 — 》    第四十二条!  城市人民政【府应当加强》对城市道路》以及配套基》础设施建设》的规划管理对城【市交通可能造—成,。。影响:的拟建建《设项目应当进行交】通影响评价对不【符合道?路交通安全》、畅:通要求的应当进【行调整 《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