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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丧葬【用品管理和殡—俗改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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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条 【 火?葬区内禁止生产【、,。销售棺木《等为土葬服》务的:丧葬用品
】
第【二十一条 【 禁止?生产、销售和使【。用锡箔?、冥钞、纸钱、【纸扎等封《建迷信丧葬用品
】
》 第》二十二条 】实行文明、》健康、科学的丧葬礼!仪禁止在殡仪—活,动中进行封建—迷信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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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三条 》 , 殡仪《活动:中禁:。止在:市区和?法规:规定禁止燃放烟【花,爆竹的其它区域、】场所燃放《烟花:爆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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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四条》 实行丧【事简:办禁止大操大办具体!管理办法由省民政部!门商:有关部门另行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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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国家《工作人员死亡—后,亲属自?。。愿将死?者骨灰埋入经—营性公墓《的费用?由亲:属负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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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》二十五条 信!教,公民按?照宗:。教传统?习惯举行丧葬仪【式应当在《县以上?人民:政,府批准的宗》教活动场所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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