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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—丧葬:用品管理和殡俗改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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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第二十条— 火》葬区:内禁止生产、销售】棺木等为土葬服【务,的丧葬用《品
! :第二十一条 !。禁止生产、》销售和使用》锡箔:、冥钞、《纸,钱、纸扎等封建迷】信丧葬用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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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第二十二条》 实行文明】、健康、《。科学:的丧葬?礼仪禁止在》殡仪活动中进行封】建迷:信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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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二十三—条 ? :殡仪活动中禁止在市!区和法?规规定禁止燃放烟】花爆竹的其它区【域、场所燃放烟花爆!竹
【 第二—十四条 实】行丧事简办禁止大】操大办具体管—理办法由省民政【部,门,商,有关部门另行—。制定
! , , 国家工作人员死亡!后亲属自《愿将死者《骨灰埋入经营性【公墓的费用由亲属】负,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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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五【条 ?。 信?教公民按照》。宗教传统习惯举行丧!葬仪式应当在县以上!人民政府批准—的,宗教活动《场所: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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