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】丧葬用?品管理和殡俗改革
!
! 第二十条 】 , 火葬区内禁止【生产、销售棺木【等,为土:葬服务的丧》葬用品
】
第二【。。十一条 《 禁止生产、销!售和使用锡》箔、冥?钞、纸钱、纸—扎,等封建?迷信丧葬用品
】。
,。
:
第二【。十二:。条 实—行文明、健康、科】学的丧葬《。礼仪禁止在》殡仪活动中进—行封建迷信活动
!
,
,
》 第二十三条 】 殡仪活动中禁】止在市区和法规【。规定禁止燃放烟花】。爆竹的其《它区域、场所燃放】烟,花爆竹
! 第二十【四条 《 实行丧事简【办禁止大操大—办具体管《理办法由《省民政部门商有关部!门另行制定
】
国】家工作人员死亡后亲!。属自愿将死者—骨灰埋入经营性公墓!的,费用由亲属负担
】。
:。
》 第二十五条 】 信教公民按照!宗教传?统习:。惯举行?丧葬仪式应》。。当在: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!的宗教活动场所【进行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