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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》土葬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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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五条《 土》葬改革区内的公民死!亡后可以实行土葬自!愿实行火葬》的应:当给予?鼓励和?支持他人不得干涉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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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六条 【 土葬改革—区内死亡公》民的遗体《应当埋?入,公墓:或,在当地人民政府【指定的?荒山、?瘠土内埋葬也可【平地深埋、不—留坟头?
】 第十七条 】 土葬改革—区所:在地人民《政府应本着》有利于发展生产【、节约用地的—原则合理《规划土葬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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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八条 !禁止在耕地、名【胜古迹区《、文物?。保护区、水库—、,河流堤坝和铁路、公!路两侧堆坟或—作为墓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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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】述禁葬区域》内除受国家保—护的革命烈士墓、】知名人士《墓、华?侨祖墓和具有历史】、艺术、科学考【察价值?。的古墓外现有坟【墓均:应限期平毁》或迁移具体办—法由当地《人民政府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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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,。十,九条 —土葬改革区所在【地人民?政府应?积极创造条件逐【步推行火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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