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章 火葬管理
【
】。。 ?第八条 《 火葬区内的公!民死亡后除国家规】定可以实行土—葬的:少数民族外均—应实行?。火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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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九条 【 死者遗体应当尽快!火化因患烈性—传染:病死:亡的:死者亲属或者所在】单位应当立》即报告殡葬管理【机构和卫生防—疫,部门并在2》4,小时内将《遗体火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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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【。刑侦等特殊情—况需要暂《时保留遗体》的须经?县以上公《安机:关批准
! , 第十条 【 : 异地死亡》者的遗体应当—就地火化因》。特殊:情况需要运》往外地的须经当地】殡葬管理机》构批推并办理运尸手!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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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一条】 ? 运:送遗体?应当:使用殡仪服务专用】车暂不具备条件【的地方经《当地殡葬管理机构批!准,也可以使用》其他车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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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二条 】正常:死,亡者的遗体火—化须:。持死:。者,单位:、,村(居)民委员会或!者医院出具的—死亡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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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非正常死亡者的遗】体火化须持县以上公!安机关出《具,的证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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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三,条 : 死者骨灰应当!按照:有关规?定,处理禁止将骨灰【盒装入棺木再行土】。。。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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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! ? ,火葬:区内实行土葬的少数!。民族公民《死亡后应在当地【。民,政部门和《民族宗教事》务管:理部门共同指定的】地点埋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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