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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一章 ?总,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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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一条 》 , 为加强殡葬管理!促进社会主》义,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!建设根?据国家有《关规定结《合本省实《际制: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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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二条 凡【在本省行政区域内】举行殡仪活动和【从事殡葬服务—的单位和个人均【应遵守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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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, 第三条 】 各级人民政府应】。将殡葬工《作列入城《乡基本建设和精神】文明建设的整体规】划
! 第四条 】 各级民政部门是】殡葬管理的主管【部,门负:责,殡葬管理的监督、检!查工作
【
《 :各,级殡葬管理机—构在同?级民政?部门的领导下负【责殡葬管《理,的日常工作》
》
《 第五条 【 殡葬管《理应当大力推—行火:葬改革?。。土葬破除封建迷【。信丧葬陋习》提倡文明、节俭办丧!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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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六条 》 尊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】。。习俗对自《愿实行丧葬改—革的他人不得干涉】
】 :第七条 【人,口稀少、《交通不便的偏僻【深山区为土》。葬改革区其》他地区?为火葬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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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土葬:改革区?的,划定由县(》市)人民政府提【出意:。见经:设区的市人民—政府审核后报省人民!政府批?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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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现已定为】火葬区的不得再划为!土葬改革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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