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】总,则
《
》。 第一条 】 为加强殡葬】。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!质文明和精神—文明建?设根据国家有—关规定结合》本省实际制》定本办法
【
第二!条 凡在本】省行政区域内举行】殡仪活动和从事殡】葬服务的单位和【个人均应遵》守本:办法
! ?第三条 — 各:级人民政府应—将殡:葬工作?列入城乡基本—。建设:和精神文《明建设的整体规划
!。
【 :第四条 各级!民政部门是殡葬【管理的主管》部门负责《。殡葬管理的监督、检!查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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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各级殡葬管理机【构在同级《民政部?门的领导下负责【殡葬管理《的日常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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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五条 】 殡葬管—理应:当,大力推行火葬改革】土葬破除封建迷【信丧:葬陋习提倡》文明、节俭办—丧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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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, 第六条 — 尊重少》。数民族的丧葬习【俗对自愿实行丧葬】。改革的?他人不?得干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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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七条 —人口稀少、》交,通不便的偏僻深山】区为土葬改革—区其:他地区?为火葬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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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? 土葬改《革,区,。的划:定由县(市)人民】政府提?出意见经设区—。的市人民政府—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!。批准
! ?现已定为火葬区的不!得再划为土》葬改革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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