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。章 :租赁当事人义—务
—
— 第七条 》 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房屋?不得出租
【
:
》 ? (:一):属于违?法建:筑,的,;
《
】 (二)—不符合?。安全、防灾等工程】建设强制性标准的;!
】 : , (《三)违反规定改变房!屋使用性质的;
】
【 —(四)?司法机?关或者行政》机关依法裁定、【决定查封或者以【其他形式限》制权利的;》
】。 —(五)法律、—法规、规章禁止【出租的其他情形【
【 ?第八条 出租【住房的应《当以原?设,。计房间为最小—。出租单位人均—承,租建筑面积不得低】于十平方米
—
】 厨:房、卫生间、阳【台和地下储藏室不】得出租供人员居住】
?
第】九条 出租—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!
! (一【)不得向《未提供合《法身份证件或—者证明的自然人、法!。人以及其他组—织出租房屋;
【
《。
,。 (!二)对?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!查及时发现和—排除安全隐患—;
—。
? —(三)?出租房屋用作生产、!。经营、办公场地【的或者?用,作,文化娱乐、体育活】动等:公共场所的应当符】合,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】;
?。
! (四)发现】承租人违反》计,划生育政策的—应当及时《报告房屋所在地人口!和计划生育行政【主管部门;
【
》 【(五)?发现出?租房屋内有涉嫌违】法,犯罪行为的应当【及时:报告公安机关—或者其他有关—部门:;
?
《 ? (六)】依法申报、》缴纳房屋租赁相应】税款;
《
】 , ,。 : (七)法》律、法?规、规章规定应当遵!守的其他行为
【
,
》 ?第十条 承租人】应当遵守下列规【定
—
: 》 (一)提供真实!。有效的身份证件或】者证:明;
—
》 (—二)依法需》要办:理,居住登记的应—当按照规定》办理;
》
【 》(三)按照房屋租】赁合同约定合理使用!。房屋不得擅自—改变房屋结》构和使用《性质;
》
【。 (四)】发现承租《房屋有安全隐—患的应当及时告【知出:租人;
【
》 (五【)遵:守计划生育政策【已婚育龄人员应当】自觉接受居》住地计划生育技术服!务指:导,;
—
《 》(六)利用承租房屋!从事生产《经营活动的应—当依法办《理相:关手续?;
! 》 (七)不得利用承!租房屋非法生—。产、加工、储—。存、经营《易燃:易爆危险物品以及】具有毒?害性: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等!危险物品;
!
: 《 (》八)不得利用承租】房屋:从事传销等违法【犯罪活动;
】。
】 (九)法【律、法规、规章规】定应当遵守的其他行!。为
! 第十一》条 : 房屋?租赁当?事人:应当:依法订立租赁合【同房屋租赁合—同的内容由当事人】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!括以下内容
【
— —(一)房《屋租:赁,当事人的姓名(名】称)、有效身份证件!的种类与号码、【联系方式和》住所:;
《
! (二)房屋的】坐落:、面积、《结构、使用》性质、附属设施家】具和家电等室内【设施:状况;
【。
》 , (三)租金!、押金的数额和支付!方式;
》
! (四)租赁用!途和房屋使用—要,求;
—
— (五—),房屋和室内》。设施的安《全性能;
【
— (六)】租赁期限;
!
: 》 (七)房【。屋维修?责任;
》
,
【 (八)【物业服务、水、电】、燃气等相关费用】的缴纳;
》
,
【 , (》九)争议解》决办:法和违约责任—;
】 (十!。)其他?约定
》
市】房地:产行政主管部—门应当会同工—商行政?。管,理,部门制?定房屋租赁合同示】范文本供当事人【选用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