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二:章 租赁当事人义务!。
—。
? 第七条 】。有下列?情,形之一的房》屋不得出《租
—
: 【(一:)属于违法建筑【的;:
》
《 》(二)不符合安全、!防灾等工程建设强】制性标准的;
【
】 , ? ,(三)违《反规定改变房屋使】用性质的;》
?
】 (四)司法机!关或者行政》机,关依法裁定、决【定查封?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!权利的;
【
,
—。 (五)【法律、法规、—规章禁止出租的【其他情形
》
— 第八条 出!租,住房的应《当以原设计房—间,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!承租建筑面积不得】低于:十,平方:米
【 厨房、卫】。生间、阳台和地【下储藏室不》得出租供人》员居住
》
:
》 第九条 出【租人应当遵守下【列规定
》
《 《 : (一)不得向】未提供?合法身份证件或者】证明的自然人、法人!。以,。及其他组织出—租房屋;
【
:
? ? (二)对出】租,房屋进行安全检查】。及时: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!;
》
》 , (三)【出租房?屋,用作生产《、,经营、?办,公场地的或者用【作文化娱乐、体育活!动等公?共场所的应当—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!定;
?
?
—。 : ,。 (四)发现—承租:人违:反计划生育》政策:的,应当及时报告房【。屋所在地人口和【计划生育行政主【管部门;《
》
!(五)发现出租房屋!内,。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!的应当及时报告【公安机关或》者其他有关部门;】
】 (六】)依法申报、缴纳】房屋租赁相应税款】;
】 — (七)《法律、法规》、规章规定应当【遵守:。的其他行为
!
第十】条 承租》人应当遵守下列规】定
】 《 (一)提供】真实有效的身份证】件或者?证明;
《
?
《。 《 (二)依法【需要办理居住登【。记,的应当?按照规定办理—;
:
【 : : (三)按照房】屋租赁合《同约定合《理使用房屋不—得擅自改变房—屋结构和使用性【质;:
:
》 【(四)发《现承租房屋有安【全隐患的《应,当及时?告知出租人》;,
! : (《五)遵守《计划生育《政策已婚育龄人【员应当?。自觉接受居住地计】划生育技《术服务?指导;
《
》 【 (:六)利用承租—房屋:。从事生?产经营活动的应当依!法,办,理相关手续》;
:。
! ?。。 (七?)不得利用承租房】屋非法生产、加工】、储存、经营易【燃易爆危险》物品以?及具有毒害》性、放射性、腐【蚀性等危险物品【;
?
— , (—八)不得利用承租】房屋从?事传销等违法犯罪】活动;
】。
!(九:。),。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!定应当遵守》。的其他行为
】
— 第:十一条 《 房屋租赁》当事人应《当依法?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!赁合同的《内容由当事》人双方约《定一般应当包—。括以下内《容
—
】 (一)房》屋租赁当事人—的姓名(名称—)、有效身份证件】的种类与《号码、?联系:方式和?住,所;
! ? (二)【。房屋:的坐落、面积、【结构、使用性质、】附,属设施家《具和家电等》室内设施状况;
!
》 : (三)】租金:、押金的数额和【支付方式;
—
?
【 (《四,)租赁用途和房屋使!用要求;
》
》 , — (五)《房屋:和室内设施的安【全性能;
》
《
? (六)!租赁期?限;
》。
》 (七)!房屋:维修责任;
【
— 》 (八)物》业服务、水、电、燃!气等相关费用的【缴纳;?
:
】 《。(九)争议解决办】。法和违约责》任;
! (十!)其他约定
!
市房】地产: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会同工商行政—管理部?门制定房屋》租赁合同《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!。用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