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三章 车辆管【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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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, 第十四《条 客运出租汽】车除:应,当符合?公,安机关交《通管理部门对机【动车辆的统》一规定外还》必须:。符合下列《规定
】 《 ? (一?)车顶安装》客运:出租汽车标志灯装置!显示空车待租、暂】停服务标志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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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。 ,。(二)使《用规定的车型—。和标:志色;在车身两侧明!显位置?标明客运《出租汽?车经营者名称或标志!注明监督电话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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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—)在规定位置贴有客!运出租汽《车起步费《、每公里租费等内】容,的标价签实行明码标!。价;(四《)车身、车厢、行】李厢整洁座套干净】、舒适?车,辆设:施完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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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五)按!照规:定,。放置:客运出租汽车驾【驶,员服务资格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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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》六)法律法》规规定的客运出租汽!车其他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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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五条 】。。 客:运出租汽车转—为非经营性车辆的】客运出租汽车经营】者应当清除客运出租!。汽,车,专用标志和》专用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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