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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四章 经营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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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!条 客《运出租汽《车经营者必须严格遵!守国家法律、法【规接受客运出—租汽车?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!的管理、《监,督,、检:。查,和业务指导严格【财务管理制度—按章纳税缴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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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七条 —客运:出租:汽车经营者应当遵】守,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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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(一)!执行价格主管—部门规?定的收费标准使用税!务机:关监制的发票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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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!二)建立并执行营】运交接班制》。度在客?。运出租汽《车管理机构规定的需!求高峰时段不得进行!营运:交接班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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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【(三)按照》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!构的要求报送有关信!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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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)【不,得,擅自改?变客运出《租汽车的车型—、标志色和》有关标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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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—(五)不《得将客运出租汽车交!于无客运出》租汽车驾驶员服【务资格证的人—员,从事营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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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! 客?运出租汽车》经营者必须建立【健全:安全责任制度和治】安防范措施做好客】运出租汽车》的治安保卫和交通】安全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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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十九条 客!运出租汽车经—营者应对本单—位,从业人员进行遵纪】守法、职业》。道德教?育和专业培训提【高从业?人员的素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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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?条 客运出租汽】车经营者必须—执行市、区、县(市!)人民政府》的各项应急》决定及时完成外事】。、抢险、防疫、救灾!、春运?等涉及国家利益和社!会公共利益的特殊任!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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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运出】租汽车经营者执【行前款规定的特殊任!务各级人《民政府及《其,有关部门《。应当支付相关费用】。或者给予相》应补偿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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