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二章 管理】机构:的,职责 —。     第!六,条 : 客运出租汽车管】。理机构应当遵循公平!、公正?、公开和便民的【原,则实施管《理其职责是 —。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一—)对客运出租汽车】的,发展实行统》一规划依《。。据本条例《。和有关法规制—定客:运出租?汽,。车管理的具体制度;! 》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二)核发》客运出租汽车经【营许可证、营运证和!客运:出租汽车驾驶员【服务资格证; ! ?     》 ,  :(三)配合价格、税!。务部门制《定客运出租汽车统】一收费标准、—收费方法和》收费凭证; 】       !。  :(四)配合公安【部,门加强对客运—出租汽车行》业的治安和交通安全!管理; 》。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五!)对客运出租汽车】经营者?在,经营中遵守法律、法!规和规章的情—况,进行:监督、检查并对其经!营活动进《。行指:导、:协调和服务; !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六)处理】乘客的投诉》    ! ,第七条?  客运出租—汽车管理机》构,。及其工作人》员应当模范遵守和】执,行本条?例,公开办?事章:程提:高工作效率接受群众!监督客运出租汽【车管理机构工—作人:员执行职务时应当】出示检查证件 【 ,     】第八条  全市【客运出?租汽车发展》根据社会《需求和城市道路交通!状况由杭州市人民】。政府统一下达计【划额度?实行总量控制客【。。运出租?汽车在市区的—经营权通过竞投等】方式实?行有偿使用有偿【使用所?得用于城市交—通,基础设施《建设具体办法由杭】州,市人民政府另—行,规定 【   ?  从事《经营客?运出租汽车业—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!具备法律、法规【规定的条件并在获】得客运?出租汽车经营—权后办?。理下列手续 【。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一【)向客?。运出租?汽车:管理:机构申领客运出租汽!车经:营许可证; ! 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二)》向,。工商行?政管理机关办理工】商,登记领取营业执照;! ? ,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—三)在领《取营业执照之—日起三十日内持营】业执照?向,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!税务登记;向保险机!构投保旅《客意:外伤害保险、机动车!第三:者责任强制保险和法!律法规?。规定的其他强制【保险; 【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四)客运出租汽【。车必须安《。。装必要的《安全防范装》置、经质监部门检】。验合格并铅封的【客,。运出租?汽车收费计价器; ! , ,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?五)客运出》租汽车管理机构对办!。。完上:述手续的《。经营者按其》注册:客运:出租车辆发给—营运:证, 《     —第九条  》通过有?偿方式获《得,的客运出《租汽车经营权—经营满?两年后方可转让【受让经?营权的经营者应当】具备:从事客?运出:租汽车经营的—条件转?让双方应当按照【有,关,规定到客《运出:租汽车?管理机构办理转【让变更登记手续【  【   通过行政审批!。等无偿方《式,取得的?客,运出租汽车经营【权经营者因故—不能继续经营的【由负责审《批的客运出租汽车】管理机构收》回不得转让 【。  》   第十条— , 每:辆客运出租汽—车,。配,备的驾驶员不得【超过三名 !     第十一】条  未《取得本市营》运,证的客运出租—汽,车经:营者不得在本市【范围内从事客—运出租汽车营—运,活动 ? , , ?  : , 本市客运》出租汽车应》当按照客运出租汽】车管理机构核定【的营运区域经营不】得从事起点和终点均!在,核定营运区》域外的异地营运【。活,。动 —     客—运出租汽车自核定】营运:区域载客至》营运区?域外时可以自目的】地载客顺路返—回核定营运区—域   !  第十二》条, , 客运出租汽车经】。营者需变更登记事】项,的应在变更》前三十日内分别向客!运出租汽车管理机】构和工?。商行政管理》部门办理有关—变更登记手续在向工!商行:。政管理部门》办理变?更登记之日》后三十日内向税务机!关,。申报办理变更—。。税务登?记, —    第十三条】  客运出》租汽车经营者—要求停业《的应在停业》前三十日内向客运出!租汽车管理机—构申报办理缴—销经营许可证、营运!证、客运出租汽车驾!驶员:服务资格《证及:。收费凭?证的相关手续—向工商行政》管,理,部门:办理注?销登:记手续?并向:税,。务机关结《。清税务手《续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