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运!营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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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《七条: 城市轨道交【通工程完工后建设】单位应当《进行:。工程初验;初—验合格的建》。设单位应当对—城市轨?道交通设施进行【综合:调试和安全测试会同!运营:单位组织试运行【试运行期不得少【于,3个月试《运行期间不得载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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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八条 《 城市轨道交通【项目试运营》前由市人民政—府组织?有,关,行政主管部门和【建设单位开展工程】质量、消防》、安全、人防、【。卫生:、环保、城乡规【划、供电、》档案等项目的—。验收验收合格的【。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!组织开展试运—营,基本条件评审经【评审符?。合试运营基本—条件的经市人—。民,政府批准后由运【营单位开展不少【于1年?的,试运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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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运营期!间运营单位》应当按照设计标【准和技术《规范对城《市轨:道交通设施运行情】况和运营状况进行】安全监测和综合调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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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建设》单,。。位应当将测绘—与地理信息等资料(!数据)提《交测绘与地理信息主!管部门?。备,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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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九条 城》。市轨道交通》。工程竣工验收按【照国家规《定执行经验收合格且!城市轨道交》通设施在《试运营期《间保持正常稳定【运行状态《。的可以投入》正式运营《运营单?位应当?在投入正式运营30!日前向?市交通运输行政主】管部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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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】 , 运营单位应—。当在城市《轨道交通线路—沿线、站台、站【厅、电梯、通道、出!。入口、通风亭、【列车内及其他运营场!。所的醒目位置设置保!障城市轨《道交通安全运营【的各类导向、疏【。散、提示、》警告:、,。限制、禁止等标【志标识?周边物业的》所有人、使》用人应?当予以配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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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运营单位应当【在车站和列车内【配置消防、防爆【、反恐?、,报警、救《援、疏散《照明、逃生、防【护监视等设备并定期!检查、?维护和更新保证其】完好有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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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! 运营单》。位应当按市》。交通运输行政—主管部门规定—的线路、时间、站】点运营并提交相【关基础运营数—据
】。 , 运营单位应当】将,列车时刻《。表、换乘指示—等,公布于车站和列车】内醒目位置列车因故!。延,误或:经市交通运》输行:政主:管部:门同意?调整首末班车—运营时间的运营单位!应当:通过车站、》列车广?播系统?。及媒体等途》径及时告知公众【
! 第十二条 运】营单位应《当,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!业,道德教育和专业技能!培训为?乘客提供优质服务并!遵守下列规定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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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宣传—安全乘车知识—做好行车安全—提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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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? (二)及时并【。清楚播报运营线路】、站点?积极疏?导乘客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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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》(三)维护》车内秩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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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(四!)在:列车内设置供老【、弱、?病、残、《孕和怀抱婴幼儿【。。的乘客?专用:的座:位配备装盛呕—吐物的卫生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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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(五》)在车站、列车内】醒目位置公示城市轨!道交通?乘客守则以及—禁止携带的爆炸性】、毒害性、放射【性,、腐蚀性《。物质或传染病—病原体等危险物品】或国家?规定的?管制器具的目录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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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三—条 运营单位应】当落实?环境:卫生责任制度—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!员按:要求设?置废弃物容器保【持车站、列》车等责任区清洁【落实通风《、空气质量》检测等卫《生管理措《。施保证空气质—量和卫生状况符合国!家,卫生标?。准
》
—运营单位应当依照】国家有?关,标准:落实污染防治—。措施减少《。地面线路列》车运营时的噪—声污染
【。
? , 第十四条— :运营单位《应当执?行价格主《管部门依法确定的票!价提供购票》票据认真执行查【验票证规定乘—。客应当?持有效车票乘车越站!乘车的?乘,客应:。当主动补交越站乘】车部:。分的:票款未购票》或遗失、折损车票】的乘客应《当主动按照出闸【站线网单程最—高票:价补:交票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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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对不按前款规定【主动补?。交票款的乘客或冒】用他人证件、使用伪!造证件购买优—惠票的乘客运—营单位按照前款规定!收取应当补交—的票款并按》。照,越站乘车部分或【。出闸站线网单程最】高票价加收五倍【票款冒用他人证【件、使?用伪造证件乘车和】有其他逃《票行为的乘客其有】关信息可以》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!统,
— 城市轨道】交通因故不能正【常运营时乘客—可持有效车票要【求,运营单位按照—当,次购票金《额退还票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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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五条 !乘客应当遵守城市】轨道交通乘》客,守则和公共》秩序服?从和配合运营单位】工作人员的管—理爱护城市》轨,道交通设《施,维护公?共环境卫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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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城】市轨道交通》设施出现故障或发生!突发事件需》要疏散乘客时乘【客应当服从运营单位!工作:人员的?引导快速有序地疏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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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六条 禁止携!带下:列物品和《动物进站违反规定】者运营单位应当拒绝!其进站乘车:—
【 【(一)重量、体积】超过城市轨道交通】乘客:守则:规定:。的物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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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二)爆《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!性、:腐蚀性物质或—传染病?病原体等危险物【品或国家规定的管】制器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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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》(三)犬只、活【禽等可能妨碍他人安!。全的动物(有—识别标志的服务犬除!外);?
! (—四)有?严重异味、外—表,尖锐或其他易污【损设:施、易损伤他人的】物品;?
—。。 ? (—五)影?响公共安全、—运营安全或城市轨道!交通乘?客守则规定禁止携带!的其他物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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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!条 禁止》下列影响城》市轨:道交通?公共秩序、公共场】。所容貌、《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!:
】 — (:一)擅自在车站内摆!摊设点擅自在车站】或列车?内兜售或派》发物品、报纸、【广告:、宣传品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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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【二)在车《站或列?车内吸烟随地吐【痰、便溺、吐口【香糖及乱扔果皮、】纸屑:、,包装:。物等;
! 【 (三)在车—站、列车或其他城市!轨道交通《设施上乱《涂,写,、乱刻?画、:乱张贴、乱悬—挂物品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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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》。)在车站或列车内】。躺卧、乞《讨、卖?艺及歌舞表演等【;
! (【五)在车站》或,列车:内使用滑板》、,溜冰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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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(六》)影响城市轨道交通!公共:秩序、公共场所容】貌、公共环境卫生】的其他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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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八条 精神!病患者、《学龄前儿童、醉酒】者应当?由其监护人》或健康成年人陪同乘!坐城市轨《道,交通运营单位有权拒!绝其单独进》站乘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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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九条 电力、通!信、供水等相关单】位应当保证城市【轨道交通正常运【营的用电《。、通:信,和用水等需》要
【 第二十条】 :城市轨道《交通运营中发—生故障而影响运营】的运营单位应—当及时排除故—障恢复运营不—。能及时排除故障【。恢复:。。运营的运《营单位?应当组?织乘客安全疏散【。。或换乘?。乘客不得《。在车站或列》车内滞留不得—干扰和影响抢修工】作,
【 第二十一条】 市交通》运输行政主管部【。门和:运营单位应》当建立投诉受—理制度公开投诉电话!接受乘客投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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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运营单位《对乘:客投诉应当》。自受理之日起—10个工作日—内作出答复投诉【人对答复有异议【的可:。以向市交通运输【行政主管部》门,投诉市交《通运输行《政主管部门应当自】受理乘客投诉之日】起10?。个工:作日内作出答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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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二,条 : 交通?运输: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每年对轨道》交通运营单位进行】服务质?量考核评《议具体考核标—准和:评议办法由市—。交通运输行》政主管?部门制定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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