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四章 医疗》事故的鉴定
—
》
第【十六:条 ?省、市、县应当设立!医疗事故技》术鉴定委员会—(以下简《称鉴定委员会)【
:
【。 鉴定委《员,会由有临床经—验、有权威、作【风正派的《主治医师《、主管护师以—上,医务:人员和卫生行政管】理干部以及法医【九,至十五人组成;可】。以设内、外》。、妇、儿等科专业鉴!定小组鉴定时—每个学科《组至少要有三名【。专,业人员参《加
》
: , 鉴定》。委员会人选由卫生行!政部门提《名报请同级人民【政府批准
》
】 第:十七条 各—市、县?鉴定委员《会负责本市、—县内各级全民—、集体所有制—医疗单位以及个体开!业诊所的《医疗事?故的技术鉴定—工作;省鉴定委员会!的,鉴定为最《终鉴定是处理医疗】。事故的依据》市、县鉴《定,委员会的鉴定在没】。有争议的情况下也是!处理医?疗事故的依据
【。
《
? 各级鉴定委员】会没有隶属》关,系独立进行鉴定其】所,作的:鉴定:结论在没有争—议的情?况,下效力相同;—需要重?新鉴定时上级鉴定委!员会可以否定下【级鉴定委员会的【结论
—
鉴【定委员会有权要【求医疗单位》和,当事医务人员—、病人及其家属【。提供有关《资料和口头陈述;有!权直接进行》调查、核实;发【现资料不完整可【以拒:绝鉴定?在遇到定性和—等级判?定,意见难?以一致时可以暂【不作结?论待:进一步调《查、观察或》者核实后再作鉴【定结论
】
高等【院校所属医》院、厂矿企业职工】医院、农垦系统医院!、,部队:。设在:当地:并向地方开放—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!疗事故或者》事件由?该医疗机构的—上,级主管部门》负责处理对处理【结果有争议的可以向!所在市、县鉴—定委员会申》请鉴定
》
?
第十八条! 各市《、县:鉴定:委员会接到请—求鉴定申请后应当做!好调查研《究广泛听《取各:方面:意见认真审阅有关】资料:;必要时聘请鉴定】委,员会:和专业鉴《定小组以外的专家】参加鉴?定会议;受聘—专家在鉴《。定中有表决权经【认真审议后以出【席者的二分之一以】上多数意见作出【书面鉴定结论—如材料不全》或者情节不清有【权要求医疗》单位补充材》料或者对有关事实】情节:进行复?查
《
》 鉴?定应当以事实—为依据符合医学科】学原理并以》。书面形式作出鉴【定结论
】
? 第十九条— 非鉴定委—员,会成员和未经鉴【。定委员?会聘:请,的其:他人员不得参加鉴】。定工作?鉴定:委员会成员是医【疗事故或《者事件的《当事人或者有利害关!系的人?应当回避
—
】第二十条 任【何单位?或者个人不得—干扰鉴定委员会的】工作不得《对其成员进行—威胁、利诱、辱骂】和殴打
】
第二十一!条 鉴定可以【收取鉴定费由—提出方先交付经【鉴定:属于医?。疗事:故的由医疗单—位支付;不属于医】疗事故的由》提出方负《担申:请上一?级鉴定委员会—重新鉴?定时应?。另行:支付鉴定费由—提出:方先交付《经复查维持》原鉴定结论的—。鉴定费由提出方负担!;推翻原鉴定—结论的?由败方负担
!
: ? 鉴定费《的标准根《据实际情《况由:省卫生厅《会,同省物?价,局另行制定
】
【鉴定:委员会的鉴定结【论,包括委托鉴定书、】申请:鉴定书、病历—摘要、?鉴定委员会分析【意见:、鉴定委《员会盖?章和签?发,日期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