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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第四章 基本医疗保!险待遇 】     第】。二十四条  —依照本条例规定【缴纳基?。本医疗保《险,费的用人《单位的从《业人员享《。受个人帐户待遇和统!筹基金支付待遇 !     依!照本条?例,。规定缴纳基本医【疗保险费的失—业人员享《受个人账户》待遇和统《。筹基金支付待遇 】 , , ?。    《依照本条例》规定缴纳基本医【疗保险?费的无雇工的个【体,。工商户、未在用人】单位参加基》本医: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!业,人员以及其他灵活】就业人员退休前【享受统筹基金支付】待遇退休后》享受个人帐户待遇和!统筹基金支付待【遇 ?    【 参保?。人,参加基本医疗—保险:后连续缴《费满:1年方可享受—统筹基金支付—待遇连续中断缴费】3,个月或者累计中断】。。。缴费6个月的停止享!受基本医疗保险【待遇恢复缴费—后,连续中断缴费3个】月的在连续缴费满】6个月后《方可重新享受—统筹基金支付待【遇;累计中断缴费】6个月的《在连续缴费》满1年后方可重新】享受统筹基金—支付待遇 》    】 第二十《五条  参保人【个人帐户余》额用于支付统筹【基金支付《范围之外《的,医,疗费用?;个人帐户不足支付!的由本人《自理: —。。 ,   第二十六【条  参保人—住院治疗或者门诊特!殊疾病治疗实行起】付标准?和年最高支》付限额规定》在起付标准以上年最!高支付限额以下的】医疗费?用由统?筹基金支付80【%以上个人负担【一定比例个人负担】的比例?。。。由省人民政府按【照,不同等级《医疗机?构和参保人的—参保年限长》短确定在一》个年度内再》次住院或者门诊特】殊疾病治疗的不再】实行起?付标:。准其最高支付—限额以下的医疗费】用由统?筹基金和个人分【别,按规定的比例—负担 —    》 年起付标准为全】省上:年度在岗从业—人员年平均工资的2!。。%-5?%具体?标准由省《人民政府制》定 《 ,     —年最高?支付限额为全省上】年度在岗从业人【员年平均《。工资的6《-1:0倍具体标准由省】人民政府按照全【省经济发展水—平制定 》   —  第?二十七条  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!退休人员《按,下列:办法享?受基本医《疗保险统筹》基金支付待遇和个】人帐户待遇: !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《一)累计缴》费年限男《性满:3,0年、?女性满?25年的按照本条例!。规定标准《足额享?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!; 》 : , ,   ?   (二)—累,计缴费年限》。未达:到前项规定的—每减少?1年其?享受的基本医疗保】险待遇?标准相?应,降低3% 【。  《   参加基本医疗!保险的退休人员缴费!。年限未达到》前款第(一)项规定!。的可以一次性—缴纳余?期应:当缴纳的基本—医疗保险费》补足缴费年限后按照!本条例?。规定的标准享受基】本医疗保险待遇补】。缴,。标准以补缴当年灵】活就业人员的缴【费标准?确定补缴前发生【的,医疗费统筹基金不】予,支付 】   ?。。 第二十八条  】20:09年?1月1日前用人单】位依法破产、撤销、!解散、关闭以—及其:他原因终止》在清:算财产?时已为其退休人员缴!纳了基本医疗保险】基金:补偿金?的其退休人员按【照本条例规定足【额享受基本医疗保险!待遇 ?     !第二十九《条 : 从未参加基本医疗!保险的退休人员【可,以一次性缴纳1【0年基本医》疗,保险补偿费后按照本!条例规定享受—相应的基本医疗保】险待:遇基本?医疗:保险:补偿费的缴费标准】按照缴?费当年灵活就—业人员的缴》。费标:准确定具体办—法由省人《民政府另行规定 !    【 第三十条  用】人单位应当参加而】未,参加基?本医疗保《险,或,者参加后又》中断缴?纳基本医疗保—险费的其从业人员】的医疗费用由用人】单位承担 》 ,。 《    用》人单位?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基!本医疗?。保险或者参加—后又中断缴》。纳基本医疗》保险费的《从,业人员可《以向:劳动争议仲裁机【构申请仲裁;对劳】动争议仲裁机构【。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!民法院?提起诉讼 】   《  第三十一条 】 省社会《保险行政部》门根据国家有关【规定会同发改—、财政、卫生、药品!监督等部门确—定基本医《疗保险药品目录、病!种目录、诊疗项【目目录、《医疗服务《设施范围 —    【 按:照国家规定》应当提高个人—支付比例的基—本,医疗保?险,特殊诊疗项目和乙】。类药品由省社会保险!行政部门会同—发改、?财政、卫生、—药品监督等部门【。根据当地基本医疗】保险基金支》付情况、参保人的】承受:能力确定个人自付的!具体比例 【     本】条第一款《和第二款规》定的事项《应当向社会公布【使用未纳入基本医】疗保险范围》的药品、诊》疗项目、医疗—服务设施和超—。过支付标准的—。费用统筹基》金,不予支?付 ? ,   》  第?三十二条  参保人!因患霍乱《、鼠疫等甲》。类传染?病而发?生的医疗费用由统筹!基金全?额,支,付卫生行政部—门确:认的暴发性、—流行性传染病的医疗!费用由人《民,。政,府拨专款《解决 《  》  : 第三?十三:条  参保人—需要在异地医疗【机构治疗的应—当,由定点医疗机构提】出经参保《所在:地社会保险经办【机构批准其享—受的基本医疗—保险待遇依照本【条例执?行  】   省社》。会保险行《政部门应当逐步建立!异地:就医直接《结算制度方》。便参保人异地就【医结算异地就医医疗!。费,。具体结?算,办法;’由省—。社会保险行政部【门会同省财政部【门,制定: ?    — 第三十四条 【 下列医疗费用【不纳入基《本医疗保险基—金支付范围: !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一》)应当从工伤保险基!金中:。支付:的; 《。。  》   ?    (二)应】当从生育保险基金】中,支付的; !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三)》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!;  】 ,。。      —(四)应当由公共】卫生负担的; ! :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(五)《在境外就医的;【 ,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【六)参保人》因酗:酒、:吸毒、自杀自残、违!法犯罪等支出的【医,疗费 】    医疗费用】。依法应当由第—三人负担《第三人不《支付或者无法确定】第三人?。的由基本《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!付,基本医疗保险基【金先行支付后—社会保险经》办机构有权向第三人!追偿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