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章 基本《医,疗保险费征缴
!。
【 , 第:七条 参加基本医!疗保险的《。用,人单位?按本单位从业人【员月工资总额的6】%-8%缴纳基本医!疗保险费具体费率由!省人民政府》决定;其从业人【员按本人月工—资总额的2%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!
《
无雇】工的个体工商户【、未在用《人,单位参加基》本医疗保险的非全】日制从业人员以及】其他灵活就业人员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】按照全?省上年度在》岗从业人员月平均】工资的5%》-,7%:缴纳:基本医疗保险费【具体费率由省人【民政府决定
】
《。 ?省人民政府可以【根据基本医》疗保:险基金收支情况适时!调整基本医疗保【险缴费费率
】
? : 参?保人依照国家规【定退休后不再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!
?
,
》 第八条 》 用人单位》从业人?。员的月缴费》工,资额按照本人实【际工资总额确定但】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!在岗从?业人员月平均工【资的60%低于【60:。%的不足部分应当缴!纳的基本医疗保【险费全部由》其用人单《位缴纳
《。
】 用人单位从业人员!本人月工资总—额,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!从业人员《月平均工资》。300%以上的【部,分个人不再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】。费
—
, , 第《九条 ? 失业人员》在,。领取失业保险金【期间:参加从业人》员基本医疗保险其缴!费,基,数,为全省上《年度在岗从业人员月!平,均工资费率》为用人单位和从业】人,员缴费费率之和【失业人员应当—缴+纳的基本医疗】保险:费,。从失业保险》基金中支付个人【。不缴纳基本医疗保】险费
【
第十条 ! 用人单位及参【保人不得重复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重!复参加的不得重【复享:受,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!多个个?人帐户的只保留一个!帐,户其余帐户予—。以,撤销被撤销个人帐】户余额?应当合并《到保留的帐》户
】 第十一条 !。用人单位在取得营业!执照或者获准成立】后30日内必须到社!会保险经办》机构:办理:基本:医疗保险《登记
》
? 用人—单位依法《终止或者其基本【医疗保险登记事项发!生变更的《应当自依《法终:止或者变更之—日起30日内到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!理相关手续》社会保险经》办机:构应当将登记—。、变更和注销情况】。及时:通知社会保险—费,征,收机:构
】 第十二条【。 用人单位及其】从业人员应当缴【纳的基本《医疗保险《。费数额由用人单位按!月向社会《保险经办机构申【报并由社会保—险经办机《构,核定:用人:单位不按《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!基,本医疗保险费数额】。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!构按照该《单位上?月缴费数额的—11:0%确定其》应当缴纳《数,额;没有上月缴费数!额的由社会保险经】办机构?按,照该单位《的经济状况、—。从业人员人数等有关!情况确定应》当缴纳数额
【
】用,人单位未办理—。基,本医疗保险登记【的由社会保》险经:办机构直接核定其】应当缴纳的》基本医疗保险费数】额
】 社会保险【。经办:机,构应当及时向社会】保险费?征收机构提供—用,人单位社《会保险登记以及变更!。登记、注销登记等】有关情况
!
社—会保险?费征收机《构应当及时向社会保!险行政部门》和社:会保:险经办机构通告基】本,医疗保?险费的征缴情—况
?
第!十三:条 社会》。。保险行政部门—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!和社:会,保,险费征?收机构有权核查用】人单位?的从业人员名册【、工资发放表—、财:务会计帐《册等: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所!需,资料必要时审计部】门,应当予以配》合参与核《查,的单:位应当?保守:用人单位的商—。业秘密
》
— 用人单位—应当如实提供从【业人员名册、工资发!。。放,表、财务《会计:。帐册等基本医—疗保险所需资料不】得伪造、《变造、谎报、瞒报或!者隐匿
》
— 第十四条 【 用人单位及—其从业人员缴纳的基!本医疗保《险费应当按月征缴用!人单位?应当在规定》的期限内按》照社会保险经办机】构核定或者确定【的,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!保险费数额向社【会保险?费征收机构缴纳【基本医疗保险—费,从业人员个》人应当缴纳的部【分由:用人单位从》其工资中代为扣缴】
》
: ?无雇工的个体工商】户、未在用人单【位,参,加基:。本医疗保《险的非全日》制从业人员以—及其他灵活》就业人员按照—季度(季内)—向社会保险费—征收机构缴纳—基本:。医,。疗保险?费
】 , 第十五条 【 用人单位缴纳的】基本医?疗保险费按国家有关!财务规定列支
【
!用人:单位不?。得因缴纳基本医疗】。保险费而降低其【。。从业人员工资—标准
《
《 第》十六条 用—人单位因依法破【产、撤销《。、解散、关闭或【者,。其他原因《终止的依照国家有关!法律、法《规,的规定清《偿其欠缴的基本【医疗:保险费?及,。利息、滞纳金、罚】款
【 : 国有用》人,单,位,依法终止其清—算财产不足以清【偿欠缴的基》本医疗保险费的由】同级财政给》予补助具体》办法由所在》地人民政府规—定
【 用》人单位改制、—合,并、分立、转让【等的原单位欠—缴,的基:本医疗保险费及利息!、滞:。纳金、罚款的具体】处,理办法由所在—。地人民政府依据【国家有关《规定制定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