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四—章 学?校建:设与:安全 !     》。第二十六条  省人!民政:府应当组织编制【教育设施专项规【划;县级人》民政府?应当根据教》育,设施专项规划制定本!行政区?域设:置,义务:教育学校的布局规划!报上级人民政—。府批准并报省人民政!。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!  【   第二十—七条  县级—。以上人民政》府应:。当根据规划提供义务!教育建设用地—并,对公办?学校用地《资金和建《设资金予以》保障  !   第二十八条 ! 新建、改建—。、扩建居民区需【要设置学校》的当地县《级人民政《府应当?按照规?划要求建设》学,校学:校建设应《当与居民《。区同:步规划?、,。同步建设、同步验】收、同步《交付使?用 : :   》  城乡《规划部?门审查修建性详细规!划方案时应当有教育!部门参加审查—教育设施是否规范】设置未按照规定【配置的城乡规—划部门?。不得批准其规划方案!。 :  》   在《旧城区?分散建?设居民?住宅预计《入住的?适龄儿童、少年人数!明显超过当地—义务教育学》位容量需要调—整学校设置规划的在!。规划:调整前城《乡规划部门不—得许可建设》居民住宅 — 《    第二十九】条, ,。 因建设确》需拆迁?学校的房屋征收【部门应当与县—级人民政《府教育行政部—门,协商并?。报上:。级人民政府批—准执行建设》单位应当按》。照先建后拆的原则按!照原面积和用途【优先就近重建归还】产权不得缩小—校园面积不得影【响学校的教育教【学活动?。 —    鼓励—开发:建设单位按照学校布!局规划和建设标准】配套建设《学校配套建》设的:。学校可?以无偿?移交所在地教育行】政部门举办由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按—照国家有关规定【给予政策优惠自行办!学的:应当按照《免试:就近和不收》学杂费的规定优【先满足开发区域内适!龄儿童、少年—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!当,地人民政《府应当向其拨—付相应的义务—教育经费 !     》第三十?条 : ,省人民?。。政,府教育行政部—门应当?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制!定义务教育》。学校的办学条件标准! ? ,     第【。三十一?。条  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及?其有关?部门、学校》应当建立健全学【校产权?登记制度明确—。产权关?系防止学校国有资】产流失?  【   任何单位和】个人:不得侵占、》。破,坏学校的校舍—、场地和教育—教学设施、》设备未经依法—批准不得将校舍【、场地和教育—教,学设:施设备转让、出租或!者改变用途 【     第!三十:二条  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《应当根?据各类?残疾适龄儿童—。、,。少年数量和分—布状况按《。照国家?。有关学校建设标准】合理设置特殊教育】。学校:(班)保障残疾【适龄儿童、少年【接受并完《成义:。。务教育 《   【  普?通,学校应当接收—具有:接受普?通教育能力的残疾】适龄儿童、少—年随班就读并为【其学习、生活提【供帮助 《 ?     第三十!三条  《市,、,州人民政《。府应当设《置专:门学校对具有—严,重不良行为》的适龄少年实施义务!教育 】。。  :  对未完成义务教!育的未成年》。犯和被采取强制【性教育措《施的未成年人执行机!关应当保证》其继续?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!育的教学《工作由教育行政【部门负?责组织实施》所需经费《由省、市、州—人民政?府予以?保障 《。    【 第三十四》条  各级人—。民政:府及其有关部—门应当依法维护学】校及周边秩序为学】生、教职工和—学校提供安全保【障 :   【 , 县级?人民政府应》当定期组织对学【校校:舍的安全检查对【需要维修、改造【的及时予以维修、改!造禁止使用有重大安!全隐患的校舍 !     第】三十:五条  学校应当完!善卫:。生保健设施加—强食:堂等校内公》共场:所卫生和食》品安全?。管理:做好疾病防控—工作: 》     学校【应,当建立健全》校,舍、消防等安全制度!和应急机制》加强安全教育—和应急知识教育【加强消防、防—。。洪、地震等应—急疏散?逃生演练培养—师生的安全意—识和自救互》。救能力 】     学校【应当按照《。国家和省的规定投保!学生意外伤》害校:方责任保险》所,需费用在学》校公用经费中列【支 ?。。     第!三十六条《  学校用于接【送学生的车辆应当符!合国家规定》标准县?级以上人民政府【。教育:、公安、交》通运:输、安全生产—。监督管理等有—关部门应当》依,法加强对学》校用于接送学生车】辆的监督管理 】     第!三十七条《  学校周围两百】米范围内禁止开设】网吧、电《子游戏室、歌舞【厅等娱乐场所—; :禁止流动摊》贩在学校门口经【。营;禁止向未成年人!出售烟?酒 》     第三十!。八条:  任何单位—和个人不得扰—乱,学,校正常?教学秩序未经学校】许可不得使》用学校的场地、房屋!和设备不得在校园】内举行?各类活动《禁止在校园内—。、校门口恢复或者建!。造祠堂、庙宇、坟】茔和进行迷》信,、宗教活动 —。 》   ? ,除教育教学活动需要!外,禁,止任:何人:携带易燃、》易爆等危险物品进】。入,学校禁止携》带各:种管制刀具》进入学校禁止在学】校打架斗殴、赌【博、酗酒、吸—烟或者其他滋—扰教学秩序》和师生?员工正常工作生活的!行为 》 ? ,   第三十—九条  学》校实行校长负责制】公办学校的校长由县!级,人民政府教育行【政部门?依法:。聘任 — :    《县,。级,以上人民政府—教育:行政部?。门应当?完善校?。长任职资格标准体】系、选聘《、,考,核、交流和持证上】岗制度;加》。强对校长的培—训提高校长依—法治校、依法办【学、民主管理、科】学管理和组织实施】素质教育《的能力 — ?  :  第四《十,条  学校应—当完善学生管理制】度和学生《行为规范学》生违:反管理?制度的学校》应当予以批评—教育但不得》责令或者变相责令学!。生转学、停》学、留级、》。退学、提前离校【或者开除学》生对有严重不良【行为的学《生其父母或者其他】法定监护人和学校要!相互配合严加管教】也可以按照有关规】定送:专门学?。校继续接《受义务教育 — ?    》 第四十《一条:。  学校的教育教学!活动由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教育行—政部门统一》管理未经县级—以上:人,民政府教育行政【部门批准学校—不得:。擅,自停课、补》课,、放:假不得组织教师【。或者学生到校外参加!其他非教育教学活动!学校不得违反规定收!取费用?不得违反《规定:出租校舍和场地不】得以向学生推—。销或者变相》推销商品、服务【等方式谋取利益【不,。。得组织学生参—。加商业性活》动不得侵犯学—生合法权《益,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