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, 第三章 】 , 第【一节: 一般规定 【 —    第十—二条:  经营者提供商品!或者服?务应当履《行法律、法》。规规定的义务 【 《   ?  :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!。定或者经营者向消费!者,作,出,承诺:的按照约定或者【承诺履?行但约定或者承诺】违反:法律:、法规?的规定或者有损消】。费者合法权益的除】外 ?     】第十三条《  经营《者不得对商品或者】服务作?虚假宣传或者在业】务宣传和推广中设置!消费陷阱《欺诈:消费者?。 《     经营】者通过广播、电视】、报刊、互》联网、邮《购等方式销》。售商品?或者:。提供服务的所—作的宣传说明应当与!其销售的《商品或者提》供的服务《相一致 】   ?  第十四条  经!营者拟订的格—式合同、商》业广告、《店堂告示、服务【指南、购物凭证【、互联网页面等含】有下列内容的其内容!无效  !   ?    (一—),增加消费者的义务或!者让消费者承担【应当由经营者承担的!义务; 】 ,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 (二)排除、限!制消费者依法—变更、解除合同的】权利;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三)排—除、限制消费—者依法?请,求支付违《约金、损害赔偿的权!利; ?     !。    (》四)排除《、限制消费》者依法选择调解【、申诉或者提—起诉讼解决争—议,的权利; !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五》),减轻、?免,除其:侵害:消费者合法权益【应,当承担?的民:事责任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六)其他对【消,费者不公平、不合】理的规定 —    【 ,第十五?条  经营者—应当依法《在经营场所悬挂营业!。执照和其他行政【许,可证照 《 : ?。    商》品交易市场主—办者:。。、展销?会举办者、》场地和柜《台提供者应》当在经?。营场所的《显著位?置公布监督投—诉,机构的电话、地址督!促,商品交易市场内的】经营:者、参展者、场【地,和柜台的使用者悬】挂营业执照》和其他行政许可证】照 : ,  》 ,  经营者通—。过广播、电视、报】。刊、互联《。网、邮购等方式销】售商品或者提—供服务的应当—将经营者名称、经】营场所、经营—范围、营业执照号】码、购?买条:件、:联系方式等告知消】费者: :。 ?     第十六】条  经营者不【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!售商品、提》。供服务不得擅—自增加服务项目或者!附加其他条件—。 《     经营】者无正当理由不得】拒绝或者延误向【消费者?提供商品或者服【务 《  《。。   ?经营者不得设定最】低消费数《额不得?以消费?者,购买商品《或者接?受服务的数量、用】途等为由拒绝—履行法定义务 【 》    第十七条 !。 经:营者应?当使用合格的计量器!具,以法定?计量单位作为结算标!准保证计量结果【。准,确 》 :。    经营者【。不得将包装物计入商!品的净含《量不得短缺数量【不得拒?绝消:费者:复核计量结果 【 《   ?  第十《八条  经》营者提?供商品或者》服务:应,当明码标价价签价目!齐全标?价内容真实准确 】    】 经营者不得在【标价以外强》。制加价销售商品或】者提供?。。服务:不得收?取任何标价外—的费用 !。   ? 第十九《条  ?经营者提《供商品?或者服务应当向消】费者出?具发票?需要保修的商品【提供保?修凭证并不得加【收任何费用;不得以!收据、保《修凭证等代》替发票 !    《第二十条 》 经营者应当为消费!者提:供安:全的消?费,环境其经营场地、服!务设施、店》堂装潢、商品陈列】等应当符合保—障人身、《财产:安,。全的要求《对可能危及人身、】财产安全《的应当?设,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!应的:防范措施 【     【。经营者在经营场所采!用的安全监》。控措施不《得侵害消费者的隐】私,权 ?    【。 第二十一条—  经营者发—现其提?供的商品《或者服务存在—严重缺陷即使正【确,使用商品《或者接受服务仍【然可能对人》身、财产安全造【成危害的《。应,当立即停止销—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!报告当地工商行政】管理等有《。关行政?。部,门并通过大众传【播,媒,介、:店堂告示或者其【。他方式及时》、有效地告知消【费者召回该商品【或者:对已提供的服—务采:取补救措施》 《。  ?   商品召回或】者服务补救的—。费用由经营》者承担 《 :。    — 第二十二条  经!营者应当《按照国家《和省的规定》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!承担包修、包—换、包?退(以下《。简称“三《包”)或者其他责】任 : ?  ?   商品在包修责!。任期内两次修理仍】。不能正常使用的【经营者应《当承担更换或者【退货的责任并不得】收取折旧费》及其:他费用 】    《 经营者承担—包换责任《的应当?免费为消费》者调换相同型—号、规格的》商,品;经营《者无相?同型:号、规格商品—。的消费者可以要【。求退货经营者不得收!取折:旧,。费及其他费》用  】。   经《营者承担包退—责任的应当一次退清!货款不得收取—折旧费及《其他费用《 》     第二十三!。条  经营者对消】费,者提出的修理—、更换、《。重作、退货、补足】。商品数量《、退还货款和服务】费用:。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!。应当按照法律—、法规规《定或者约定履行不】得故:意拖延或者无理【拒绝 》  《   前款所—称故意拖延》或者无理拒绝—。包括下列《情,形 【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一)经营!者自:接,到消费者提出—履行义务《的要:求或者有《关行政部门》、消费?  :。。者,协会处理争议—的通:知之日?起5日内不作答【复,; 《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二)》经营者在承诺履【行,义务后5日内或【者在消费者同意的期!限内不履《行承诺义《务; ? 《 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(三)经营者!。逾期未履行有—关行政部门》作出的处理》。决定或者《消费者协《会作出的调解协【议 :    】 第二十四》。条  经营者—以促销方《式提供?。奖品、?赠品或?者免:费服:务等的应当保—证质量不得免除其】应当承担的修理、】更,换,、重作、《补足商品数量—。、赔偿损失等责任】。。 —  :。。  第二《十,五条  经营—者提:供商品?或者服务时不得【要求消费者提—供与消费无关—的个人信息 — : ,。   《 , 未经消《费者同意经营者不得!。将消费?者的姓名、性别、】职业:、年:龄、住址、身份【证号码?、学历、《联系方式、婚—姻状况、工作单【位、收?入和财产状况、指纹!、,血型、病史等个【人信息及其家庭的】有关信息向第三【人披露或者》用于其他《用途法律、法规另】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】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