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章 ! ? 第一节 !一般规定 — 《     第十】二条  经营者【提供商品或者服务】应当履行法律、法】规规定?的义务 《 《     经营者】与消费者《有约定?或,者经营者《。向消费者作出—承诺的按照约定或】者承诺履行但约【定或者承诺》违,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!或者有损消费者合】法权:益的:除外 》     【第十三条 》 经营者不》得,对,商品或者服务作【虚,假宣传或《者在业务《宣传和推广》中设置消《费陷:阱欺诈消费者 【  —   ?经营者通过广播、】电视:、报刊、互》联网、邮购》等方式?销售商品或者提供】服务的所作》的宣传?说明应当与》其销:售的商品或者提【供的服务相一致【 ? :     第十四条!  经营者拟订的】格式:合同、商业广—告、:店,堂告:示、服务指南、购】物凭:证、互?。联网页?面等含有下列内容的!其内容无效 【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》一)增加《消,费,者,的义:务或者让消费—者承:担应当由经营者【承担的义务; 】   — , ,    (二)排除!、限制消费者依法变!更、解除《合同的权利; ! 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 (三《)排除、限制—消费:者依法请求》支付违约《金、损害赔》。。。偿的:权利; 《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四)排除!、限制消费者依法】选择调解《、申诉或者提起诉讼!解决争议的权利;】 》     》 ,   (五)减轻、!免除其?侵害消费者》合法权益应》当承担的民事责【任; 》       ! , (六)其他对消】费者不?公平、不合理的规】定, 》     第十【五条:  :经营者?应当依法在经营场】所悬挂营业执—照和其他行政—许,可证:照 —。  :   商品交易市】场主办者、展销【会举办?者、场地和柜—台提供者应当在经营!场,所的显著位置公布】监督投?诉机构的电》话、:地,。址督促商品交易【市场内的经营者、】参展者、场地和柜】台的使用者》悬挂营业执照和其他!行,政许可证照 — ? :   ? ,经营者通过广—播、:电视、报刊、—互联网、邮购等方式!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!务的应当将经营者】。名称、经营场—所、经营范围—、营业执照》号码:、购买条件、联系】方式等告知消费者】 —    《第十六条  经营】者不:。得违背消费者意【。愿搭售商《品,、,提供服务不得—。擅自增加服务项【目,或,者,附加其他条件 !     【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!得拒绝或者》延误向消费者—提供商品或者—服务 《 ?  :   经营者不得】设定最低《消费数额不》得以消费者购—买商品或《者接受服务》的数量、《用途等为由拒绝履行!。法定义务 !    《 第十?七条  《经营:者应当使用》合格的?计量器具以法—定计量单《位,作为结算标准保证计!量结果准确 】 :     经营【者不得将包装物计】入商品的《净含量不得短—缺数量不得拒绝【消费:者复核?计量:结果  !。   第《十八条  经营者提!供,商品:或者服务《应当明码标价价签】价目齐全标价—内容真实准》确, ,  — ,  经营者不得【在标价以外强制【加价销售商》品或者提供》服务不得《收,取任何标价外的费用! : :  ?   ?第十九条  —经营者提供商品【或者服务应当—向,消费者出具发票需】要保修的商品提供】保修:凭证并不得》加收任何费用;不】得以收据、保修凭证!等代替?发票 】    《。第二十?条  经营者应当】为消费者提供安全】的消费环境其经营】场地、服务设—施、店堂装潢、商】品陈列等应当符【合保障人身》、财产安全的—要,求对可能危及人【身,、财:产安全的应当设置】警示:标志并?采取相应的防范【措施 】。    经》营者在经《营场所采用》的安全监控措施不】得侵害消费者—的隐私权 】     —第二十一条  经营!者发现其提》供的商品或者服务】存在:严重缺?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!。或者接受《。服务:。仍然可?能对人身、财—产安全造成》危害的应当立—即,停,止销售商品》或者提供《服务报告当地—工商行政管理—等有关?行政部?门并通过大》众传:播媒介、店》堂告示或者其他【方式及时、有效地】告知消费者》召回该商品或者对】。已提:。供的服务采取补救措!施  】 ,  商品召回—或者服?务补救的费用由【经营者承担 【 ,     【第二十二条  【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!和省:的规定或《者与:消费者的《约定承担包修、包换!、包退?(以下简《称“:三,包,。”)或者其》他责:任 ?     商!品在包修责任期内】两,次,修理仍不能正常使】用的:经,营者应当承担更换】或者:退货的责任并—不得收取折旧费【及其他费用》 》     经营【者承担包换责任的】应当免费为消费【者调换相同》型号、规格的商品】;经营者无相—同型号?、规:格商品的消费者可】以要求?退货经?营者不得收取折旧费!及其:他费用 《    】。 经营者承担包退责!任的应当一次退清】货款不?得收取折旧费及其他!费用: 《     第二十!三条  经营—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!理、更换、重作、退!货、补足商》品数量、退还货款】和服务?费,用或者赔偿》损失的要求应当【按照法?律、法规规定或者】约定履行不得—故意拖延《或者无理《拒绝 》 :     前款所称!故意拖延或者无理】。拒,绝包括下《列情形 】 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一)经营者】自接到?消费者提出履行【义务的?要求或者有关行【政部门、《消费  者》协会:处理:争议的通知之日起】。5日内不作》答复; !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二)经营】者在承诺履行义【务后5日内或者在】消费者同意》的期限内不》履行承诺《义务; 【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 (三?)经营者逾期—未履行?有,关,行政:部门作出《的处理决定或者【消费者协会作出的】调解协?议 【    《第二十四条》  经营者以促【销方式提供奖品【、赠品?或者免费服务等的】应当保证质》量不得免《除其应当承》担的修?。理、更?换、重作、补足商】品数:量、:赔偿损失《等责任 — :     》第,二,十五条  经营者提!供商:。品,。或者服务《。时不得要求消费者提!供与消费《无关的?个人信息 【    — 未经?。消费:者同意经营者不得将!。消费:者的姓名、性别【、职业、年龄、住】址、身?份证号码、学历、联!系,方式、?婚姻状?况、工作单》位、收入和财产状】况、指纹、血型、病!史等个人信息及其】家庭的有关信息向】第三人披《露或:者,用于其他用》途法律、法》规另有?规定的从其规定【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