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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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一般】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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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二条 经营者提供!商品或者服务—应当履行法律、法规!规,定的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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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经《营者与消费》。者有约?。定或者经营者向【消费者作出承诺的】按,照约定或《者承诺履行但约定或!者承诺违反法律、】法规的规定或者有】。损消费者《合法权益的》除外
】 第十三条 ! 经:营者不得对商品或】者服:务作虚假《宣,传或者在业务宣传和!推广中?设置消费陷阱—。欺诈消费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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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经营者通过广播】、电视、报》刊、互联网、—邮购等?方式销?。售商品或者》。。。提供服务的》所作:的宣传说明应当【与其销?售的:商品或者提供的【服务相一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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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四条 ? 经营者《拟订的格式合同【、商业广告、店堂告!示、服务指南、购】物凭证、互联网页面!等含有下列内容的其!内容无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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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— (一)增—加消费者的义务【。或者让消费者承【担应当由经》营者承担的义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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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: (二)排》除、限制消费者【依法变?。更、解除合同的权】利;
】 : :。 (三—)排除、限制消【费者依法请求—支付违约金、—损害赔偿的权利【;,
— (!四)排除、》限制消费者依法选】择调解、申诉—或者提起诉讼—解决争议《的权利;
》
【 (五】)减轻、《免除其?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!应当承担的民事【责任;
【
】 (六)其他【对消费者不公平、】不合理的《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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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五条 《 经营者应当依法在!。经营场所悬挂—营业执照和其他【行政许可证照
】。
》 商品交易市场!主办者、展销会举办!者、场地和柜台提供!者应当在经营场所】。的显著位置》公布监?督投诉机构的电【话、地址督促商【品交易市场内—的,经,营者、参展者—、,场地和?柜台的使用》者悬:挂营业执《照和其?他行政许可证照
】。
】 ,经营者?。通过广播、电—视、报刊、》互联网、邮购—等方式销售商品【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!将经营者名称、经营!场所、经营》范围、营业》执,照号码、购买条件、!联系方式《等告知?消,费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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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》十六条 经营者不!。得违背消费者意愿】搭售:。商品、?提供:服务不得擅》自增加服务》项目或者《附加:其他条件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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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经营者无正当】理由不得拒绝—或者延误向消费者】提供商?。品或者服务
【。
】经营者不得设定【最低消费数》额不得以消费—者购买商《品或:者接受服务的数量、!用,途,等为由拒绝履行【法,定义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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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?。十七条 经营者应!当使用?合格:。的,计量器具以》法定计量单位作【。为结:算标准保证计—量结果准确
【
— 经营者不得【将包:装物计?入,商品的净含量不【得短缺数量不得拒绝!消,费,者复核计量结果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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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十八条 经—营者提供《商品或?者服务应《当明码?标价价签价目齐全标!价内容?真实准?确
《
》 经营者不得在】。标价以外强制加【价销售商品或—者提供服务不得收】取任:。何标价外《的费用?
【 第《十九:条 ?经营者提供商品或】者服务应《。当向消费者》出具:发票需要保修—的商:品提供?保修凭证并不—得加收任《何费:用;不得《以收据、保修凭【证,等代:替发票
【
? ?第二十?条, , 经营?者应:当为消费《。者,提供安全的消费环】。境其经?。营,场地、服务》设施、?店,堂装潢、《商品陈列等应当符合!保障:人身、?财,产安全的要求对【可能:危及:人身:、财产安全》的应当设置》警,。示,标志并采取相应【的防范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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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, , , 经营者》在,经营场所采》用的安全《监,控措施不得侵害【消,。费者的隐私》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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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第二十一条— 经营者发现【其提:供的商品《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!陷即:使正确使用》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!然可能对人身、财】。产安全造成危—害的应当立即停止销!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!。报告当地工商行【政管理?等有关行政部—。门并通过大众—传播媒介《、店:堂告示或者其他方式!及时、有效地告知】消费者召回该商【品或者对已提供【的服务采取补救措施!
!。 ,商品:召回或者服务—补救:的费用由经营者承】。担
《
? 《第二:。十,二条 经》营者:应当按?照国家和《省的规定或》者与消费者的—约定承担包》。修、包换、包退(以!下简称“三包”【)或者?其他责任
》
— : 商品在包修责任期!内两次修理仍不【能正常使用的经营】者应当承《担更换或者退货【的责任并不得收取折!旧费:及其他费用》
【 经营者—承担包换《责任的应《。当免费为消费者调】换相同型号》、规格的《商品;经营者无相】同型号?、规格商品的消费者!可以要求退》货经营者不得收取折!。旧费及其他》费用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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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经营者承担包!退,责任的?应当一次退清货款】不,得收取折旧》费及其他费用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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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《。十三条 《。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!出的修理、更换、重!作、退货《、补足商品数—。。量、退还货款—和服务费用或—者赔偿损失》的要求应《当按照法律、法规规!。定或者约定履—行,不得:故意拖延或者无理】拒,绝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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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【款所称故意拖—延或者?无理拒?绝包括下《列情形
【
? (】一)经?营者自接到消费【者提出履行义务【的要求或者有关行政!部门、消费 者】协会处理争议的通】知之日起5日内不】作答复;
》
! (》二)经营者在承诺履!行义务?后5:日内或者《在消费者同意—的期限?内不履行承诺—义务;
《
】 《 (三)《经营者?逾期:未履行有关行—。政部门作出的处理】决定或者消费者【协会作出《的调解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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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二十四条 ! 经营者以促销【方式:提供:奖品、赠品或者免费!服务等的应当保【证质量不得》。免,除其应当承担的修】理、更换、》重作、?补足商?品,。数量、赔偿损失等责!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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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五条 经营!者提供商品或—者服务时不得要求消!费者提供与消费无关!的个人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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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未经消费者!同意经营者》不,得将消费者的姓名、!。。性别、?职业、年龄、住址、!身份证?号码、学历》、联系方式、婚姻状!况、工作单位—。、,收入和财产状况【、指纹、血型—、,病史等?个人信息及其—家庭的有关信—息向第三人披露或者!。用于其他用途法律、!法规另有《规定的从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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