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三《章 》。 第一节! 一:般规定 》 , 《     第十二条!  经营者》提供商品或》者服务应当履行【法律、法规规定的义!务  】   ?经营:者与消费者》有约定或者经营者】向消:费者作出承诺—的按照约《定或者承诺》履行:但约定或者承—诺违反?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】。或者有损《消费:者合法权益的除外 !   【  第十三条—  经营者》不得对商《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!传或者在《业务宣?。传和推?广中设置消费陷【阱欺诈消费者 【 :    — 经营者通过广播】、电视?、报刊、互联网、】。邮购等?方式销售商》品或者提供服务【的所作的宣》传,说明应当与其销售】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!务相一致 【     第十!四条 ? 经营?者拟订的格式—合同、商《业广告、《店堂告示、服—务指:。南、购物凭证、【互联网页面等含有】下,列内容的《其内容无效 !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一)增加消费】者的义务或》者让消费《者承担应《当由经营者承担的义!务;: 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 :(二)排《除、限制消费者依】法变更、解除—合同的权利; !  《   ?    (三—)排除、限制消费】者依法请求支—付违约金、损害【。赔,。偿的权利《;  】   ? ,。   (四)—。排除、限制》消费者依法选择【调解、申诉》或者提起《诉讼解决争议—的权利; 】。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 (五)减轻、免除!其侵害消费》。者合法权益应当承】。担,的民事责任;—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(六)其他对消【费者不公平、—不,合理的规定 !    》 第十五条  【经营者应当依法在】经营场所悬挂营【业执照和其他行政】许,可证照 》 ,     商】品,交,易市场主《办者、展销会举【办者、场地和柜【台提:供,者应当?在经营场所》的显著?位置公布监督投诉机!构的电话、》地址督促商品—交,。易市:场内的经营者、参展!者、:场地:和柜台的《使用者悬《挂营:。业执照和其他行政】许可证照 》 ,    【 经营者通》过广播、电视、报】刊、互联网、邮购等!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!。供服:务,的应当?将经营者名称、经】营场所、《经营范?围、营?业执照号《码、购买条件—、联系?方式:等告:知消:费者 《     】第十六条  —经营者不得违背消】费者意愿《搭售商品、提供服务!不得擅自增加服务】项目或?者附加其他条—件 《     经营!者,无正当理由不—得拒:绝或者延误向—消费者提《供商品或者》服务 《  》   ?经营者不得设定最】低消:费数额不得》以消费者购买商【品或:者接受服务的数量】、用途等为由—拒绝履行法定义务】   】  第十七条 【。。 经营者应当使【用合格的计》量,器具以?法,定计量单位作为【结算标?。准,保证计量结果准【确 —     经—营者不得《将包装物计入—商品的净含量不得】。短缺数量不得拒【绝消费者复核计量结!。果  】   第十八—条  经营者提供商!品或者?服务:应当明?码标价价签价目齐】全标价内容真—实准确 — ?    经营者不得!在标价以外》强制加价销售商品或!者提供?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标!价外的?。费,用 : :     第】十,九条  经》营者:提,供商品或者服—务应当向消费者出】具发票?需要保修的》商品提供保修凭证并!不得加收任》何,费用;不得以收据】、保修凭证等—代,替发票 《    】 第:二十条  经营者应!当为消费者提供安全!的消费?。环境其经营场—地、服务设施—、,店堂:装潢、商品陈列【等应当?符合保障人》身、财?产安全的要求对可】能危及人身、财产安!全的应当《设置警示标志—并,采取相应的防范【。措施 【  :   经营》者在经营《场所采用的》安,全监控措施不得【侵害消费者的隐私】权  】   第二十—一条: , 经营者发》现其提供的》商品或者服务存【在严:重缺: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!或者接受服务仍然】可能对人《身、财产安全造成危!。害的应当立即停止销!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!报告当地工》商行政管理等有关】行,政,部门并通过》大众传播媒介—、店:堂告示或《者其他方《式及时?、,有效地告知消费者召!回该商?品或者对《已提供的服务采取】补救措施 】     商品召!回或者服务补救【的费用?由经营者承》担 《 ,。     第二】。十二条  经营【者,应当按照国家和【省的规?定或:。者与消费者的—约定承?担包修、包换—、包退(以下简称“!三包”)或者—。其他责任 — ? ,    《商品在包修责任【期内两次修理仍【不,能正常?使用的经营者应【当承担更换或者退】货的责任并不得收】取,折旧费及其他费用 ! 》 ,   经营者—承担包?换责任的《应当免费《为消费者调换相同】型号、?。规格的商品;经【营者无相《同型号、规》格,商品:的消:费者可以《要求退货经营—者不得收取折—旧费及其他》费,用  】   ?经营者承《担,包,退责任的应当一【次退清货《款不得收取折旧费】及其他费《用 :    】 第二?十三条  》经营者对《消费者提出的—修理、更换、重作、!退货、补足商品数量!、退还货款和服务费!用或:者赔偿损失》的要求应当按照法】律、法规规定—或者约定履》行不得故意》拖延或者无理拒【绝  】   前款所—称故意拖《延或者无理拒绝包】括下列情形 】。 :   ?。。  :    (一)【经营者自接》到,消费者提出履—行义务的要求或者有!关行政部门、消费 ! 者协会处理争议】的通知之日起5【日内不作答复; !。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二)经【营者在承诺》履行义?务后5日内》或者在消费者同【意的期限《内不履行承诺义务;! : ,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三)经营!者逾期未《履行:有,关行政部门作出的处!。理决定或者》消,费者协会作出—。的调解协议》 ?  《  : 第二十《四条  经营者【以促销方式》提供奖品、》赠品或者免费服务等!的应当保证质量不】得免除其应当承担】的修理、更》换、重作、补—足商品数量、赔偿损!失等责任 】     第二】十五条 《 经营?者提供?商品或者服务时【不得要?求消费者提供与【消费无关的个人信】息 》     未【。经消费者同意经营】者不得将消》。费者的姓名、性别】、职业?、年龄、住》址、:身份证号码、学历、!联系方?式、婚?姻,状,。况、工作单位、收入!和财产状况、指纹、!血型、?病史:等个人?信息及其家庭的有关!信息向?第三人披露或者【用于其?他用:途,法律、法规》另,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】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