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—章 业主《委托管理与》自行: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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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六十条? :业主共同《决定选聘物业服【务,企业或者其》他管理?。人提供物业》服务的由业主委【员会代表《业主与物业服务【企业或者其他管【理人以书面形式订】。立物业服务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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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业主?委员会依法》与,业主共?同选聘的物业—。服务企业《或者其他管理人【订,立的物?业服务合同》对全体业《主具有约束力—
— 第六—十一条 物业【服务:企业应当在其—。资,质等级许可的—范围内从事物业服】。务,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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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其他管理人应当【在其经营《范,围内从事保洁、【绿化、秩序》维护、设备维护【等物业服务活—动依法需要取得【资质:许可的应当具有【相应资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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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事【物,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!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!职业资格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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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外【物业服务企》业进入本省从事物业!。服务活动应当到【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!乡建设行《政主:。管部门办理资质核】。验备案手《续省人民政》。府住房和城乡—。建设:。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自受《理之日起3日内【完成核验备案手续】
【 房屋行政主管!部门应?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!业的:监督检查加强对【物业服务项目的动】态管理促进物业服务!企业:提高服务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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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六十二条 【物业服务《合,同的主要内容—包括物业服务项【目、服务质量—、服:务费:、物业?服务用房、合同【期限、违约责任、】专项维修资金—的管理和使用等事】项物:业服务企业》或者其他管理人公】开作出的服务—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!则属于物业服务合同!的组:成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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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物业服务项】目包括保安服务【。的应当在物业服【务合同中就保安服】务的服务内容、【服务质量、责任【区分、?。违约责任等》作出明?确约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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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物业服务—质量可以《参照有关《行政主管部》门或者行《业组织制《定,的服务?质,量标准体系约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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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物业服务费的【具体计费方式和【标准由业主大会或】者,。全体:业主与物《业服务企《业,或者其他管》理人协?商约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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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物业服务》企业或者其》。他管理人应当—于物:业服:务合同订《立之日起《15日内将合同在物!业管理?区,域内公?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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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】十三条? :物业服务合同订【立后业主委员会应】当与物业服务企【业,或,。者其他管理人办理】物,。业交:接手续交接记录由】。各方签字确认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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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业主委员》会应当向物业—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!理人移交本》条例第?五十八条规》定的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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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十【四条 《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!物业服务企业—或者其他管理人【应当自合同》。终止之日起15日内!退出物业管理区【域物业服《务企业或者其他管】理人继续提供服务】的业主可以不—支付该期《间物业服务费符【合本条例第七十二】条第三款规》定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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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物?业服务企业或者其】他管理人退出物业】管理:区域:时应当根据本条例】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与!业主委员会办理移交!
】 物业服务合同】终止:时,业主大会选聘—。了新的物业服务企】业或:者其他?管,理人的原《物业服务企》业或者?其他管理人应当协助!做好交接工作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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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六十五条 【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!其他管理《人可以根据业主的】委托提供物》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!的服务项目具体【服务事项、服—务质量、服务费【用、违约《责任等内容由当事人!另行:约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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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】十六条 物业服】务企业或者其—他管:。理人应当《按照物?业服:务合同的约定、【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】以及:相关行业《规范的要求履—行,维修、养《。护、管理《和,维护义务《不得违反物业—服务:合,同约定擅自扩大收费!范围、提高》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!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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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物业?服务企?业或:者,其他管理《人未能履行物—业服务合同约—定或者法律、—法规的义务导—致业主人身》、财产权益受到损】害的应?当依法承担相应【的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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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六十七条 】业主应当根据物业】服务:合同的约定》交纳:物业服?务费物业《服务企业或》者其他管《理人已经按照—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!。定提:供服务的业主不【得,以未享受物业服务】或者:无需接受《相关物业服》。务为:由,拒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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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对未按?照物业服务合同【约定交纳物》业服务费的业—主业主?委员会应当》督,促其交纳经督促仍未!交纳的业《主委员会或》者物业服《务企业、《其他:管理人可《。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!公告物业服务企【业或者其他》。管理人可以依法请求!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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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业主与?物业使用人约定由】物业使用人交纳【物业服务《费的从其约》定物业使用》人不履行《交,费,义务的业主承担【连带交?纳责任?业,主转让房屋》所有权时应当与物】业服务企业或者其】他管:理人结清物业服务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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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管!理区域内已竣—工但尚未出售—或者:尚未交付给买—受人的物业》物业服务费由建【设单位?交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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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六十【。八条 《业,主不得违反物业服】务合同?或者法律、法规【、管理规约实施妨害!物业服务与管理的】行为
! 第六十—九条 《物业服?务企业可《以将物业管理区【。域内的专项物业服】务业:务转委托给》专,业性服务企业但不】得将该?区,域内的全部》物业服务事项一【并委托给他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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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其他管理人》。不得将其专项物业服!务事项转委托他【人,
】 第七十条 】物业服务《合同期限内未—经业主大会同意业】主委:员会不?得,与,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!他管理?人变更物业服务合同!的主要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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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经?业主:大会同意变》更合同的应》当根据本条例第【六十二条第》五款的规定进行公】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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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第七十一条 物】业服务合同期限内当!事人一?方依法行使合同解】除权的应当以—书,面形式告知对方并】应当自告知之日起给!对,方3个月的》准备时间但双—方当事人《。。就准:备时间另有》约定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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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双方当事人应!当在前款规定的准备!时间内继续履行合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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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:七十二条 》 物业服《。务合同期《限,届满:3个月?前业:主委员会《。应当组织召开业【主大会作出续聘或者!另行选聘物业服务企!业或者其他》管理人的《决定并将决定书面告!。知物业服《务企业或者其他管】理人:业主大会决定续聘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】在,物业服务《合同期?限,届满1个月前与【同意接?受续聘的物》业服务企《业或者其《他管理人重新—订立:物,业服务?合,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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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【业服务企业或者其】他,管理人?。。决定:不再接?受续聘的应当—在物业?服务合同期限届满3!。个月前书面告知业】主委员会《;没有?业主委员《会的应?当在合同期限—届满3?个月前在物》。。业管理区域》内公示
! 物业服【务合同约定期限届满!业主大会没》有,作出续聘或者—另行选聘决定也没】有,要求:物业服务企业或者】其他管理人退—出物业管理区—域物业服务企业或者!。其他管理人》按照原合同继续提】供,服,。务的原合《同权利?义务延续《合同权利义》务延续期间当—事人可以根据本条例!第七十?一条的规定解除物】业服务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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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七十三条 】 供水、供》电、供气《、供热等单位不【得因物?业服:务企业拒绝代—。收有关费《用,而停止提供服—务
】 , 物业服务—企,业接:受供水、供电、【供气、供《热等单?位的委托代为收取】有关费用的不得向】业,主收取手《续费等额外费用但可!以与专业经》营,单位约定《收,取报酬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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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】四条 物业管【。理区域内发》生违反治《安、消?防,、规划、环保、消防!、物业装饰》装修和使用等方面】法律、法规的行为物!业服务企业应当制】止并及时向有关【部门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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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有关行政管—理部:门在物业管理区【域内查处《违法行为《的,物业服务企业应当】协助和配合》
】 第七十五条 】 物业服务企业【应,当做好物业》管理:区域:内的安全防范工【作发生突《发性自然灾害、【公共卫生事件、火】灾和供?水、供电、供气等安!全事故时物业服【务企业在采取—应急:措施的同时应当及】。时向有关部门和专】业经营单位报告并】协助做好救》助工作
!。 《第七十六《条 业主》共同决定对物业实】施自行管理的应当就!管理事项、管理【实施方式、管理【责任的承担、人员雇!佣等事?项共同作出约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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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七十【七条 自行管【理,可以采取由业—主直接执行管—理事务?。、选举业《主,委员会或者成立其】他管理机构统—一执行管《理事务以及业主共】同决定的其他—形式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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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前款?。。规定由业主直接执】行管理事务以及成】立管:理机构统一执行【。管理事?务的:。应当推选管理—负责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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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十《八条 业主、【业主委员会》或者管理机构在执行!管理事务《中的权利、义—务及其责《任由:管理规约《约定或者《由业主共同》约定
】 第七—十九条 自行【。管理需要雇佣人员的!由业主?委,员,会与雇佣人》。员依法订立合同没】有,成立业?主大会选举业主委】员会的适《用本条例《第二十条第一—款的:。。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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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第,八十条 自行【管理的?业主委员会、—。管理负责人应当在物!业管理区域内按照约!。定的期限定期—公布管理费》用的收?支情况没有约定或者!约定不明的应—当按季度公布业主针!对收支情况提出的询!问业主?委员会、管理负责人!应当及时答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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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八《十一条 物—业管理区域》内,。。因委:托管理或者自行管】理的连续性中断致使!物业管?理区域内《环境恶化、秩序【混乱严重影》响业主?生活的街道》办事:处或者乡镇人—民政府应当指—导,物业:管理区域所在—地居(村)民委员会!就,环境卫生、》秩序维护等必要事项!组织临时管理相关费!用由业主共同承担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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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—款规定居(村)民】委,员,会组:织,临时管理的期限不】超过3个月》在临:时管:理期限内街道—。办事处或者乡镇【。人,民政府?应,当督促业主决—定有效?的管:理形式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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