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六章 】物业的使用与维【。护 】     第八十二!条  业主、物业使!用人对物业》的使用与维护应【当遵守法《律、法规《。、管理规约的规定】及业主?大会:的决定不得损—害公共利益和他【人合:法权益 ! ,   第八十三条 ! 业主?、物业使用人应【当按照规划许—可、房屋《和土地?权属证书载》明的用?途,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!变物业使用性质 !。。。  》。。   因物业—管,理的需要《。确需改变物业—管理区域内的道【路、场地、物—业服务用房等共有部!分用:。途的应当遵》。。守法律、法规—。规定并?由业主大会》作出决?定需要办《。。理有关手续》的由业主《委员会依《法办理 — ?    业主、物】业使用人《将住宅改《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!遵守法律、法规【以及管理规约外应】当经:有利害关系》的,。业主书面《。同意 ?  — ,  第八十四条【  :任何单?。位和:个,人不:得非法处分、侵占或!者损坏物业管—理区域内业》主共有部分 【。     因!公共利益或者物业维!。护的需要供电—。、供水、《供热:、供气、通信、有线!电,视等单位《确需:临时占?用、挖掘道路—、场地等共有部【分的应当告》知业主委员》。会或者物业服务企】业或者其《。他管理人;物业【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!理人确?需临时?占,用、挖掘《道路、?场地:等共有部分》的应当征得》业主委员会的同意】;业主确《。需临时占用、挖掘】道路、?场地等共有》。部分的?应当征得《业主委员会和—。物业服务企业或【者其他管理人同意 ! :。     前款!规定的?单位和个人》应当于施工前—在物业管理区域【内公示并采取安全保!障措施施工结束【后,应当及时恢复—原状:    ! 第八十五条—  业主共同决【定利用共有》部分进行经营—。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!同意物?业服务企业、—其他管理人未—经业主共同决定不】得利用?共有部分进行经营】 ?     利用!共有部分《进行经营获得—的收益有《约定的按照约定分】配;没有约定或者约!。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!。专有部?分,。占物业管理区域内】建筑物总面积—的比例补充专项【维修资金、》支,付物业?服务费?以及业主大》会或者?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!等业主?委员会应当按照管】理规约的规定定【期公布经营收—益,的收支?情况 ?  — ,  第八十六—条  物业》服,务费以外的管—理业:主共:同事:务支:出的费用有约—定的:。按照约定分》担;没有《约定或?者约定不明确—的按:照业主?专有部分占》。物业管理区》域内建筑物》总面积的比例分担 ! ?     第八十!。。七条  物业管理】区域内按照规—划建:设的车位、车库应】当首先满足业—主的需要其归—属由建设《单,位与房屋买》受人在商品》房买卖合同中—依法约定 !     》约定属?于建设单位所有的】。车位、车库出租【的应当?首先出?租给物?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!、物业使《用,人业主?、物业使用人要【求承租车位、车库】的建:设,单位不得以只—售不租为由拒绝【在满:足,业主、物业使—用,人现有需《要后建设单》。位将车位、车库【出租给物业》管理区?域,以外:的其他人的其租赁】。合同期限不》得超过?。6个月 【     —约定属于建》设,。单位所有的车—位、车库出售时【车,位、车库《数量少于或》者等于物业管理区】。域房屋套数的每户】业主只能《购买1?个车位或《者车库;车位、【车库:数量多于物》业管理?区域房?屋套数的每户业主至!少可:以购买1个车位或者!车库,业主自愿放弃!的除外除超过规【划配置比例且多于物!业管:理区域房屋套—数修建的车》。位、车库外不得出】售给业主《以外的其他人 【 《    《 ,约定属于建》设单:位所有的车》位、车库出租、出售!。。。的应:当在15日前—以书面形式在物【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拟!出租(售)车位【、车库的数量、相】。关证明文件和出租】。(售)价格及承租(!购买)人条件等【   】  第八《十八条  》利,用物:业管理区域内—共有道路《或者其他《相关场地停放车辆】有关车位《的设置、使用、收费!等管理事项由—。业主大会决定车位经!营所得收益的分配适!用本:条例:。第八十五条第二款的!规定 《 :     在物业!管理:区域内的共有—道路或?。。者其他相《关场地停放车辆不】得影响其《他车:辆和行人的正常通】行 《     第八!十九条  物—。业管理区域》内车辆?通行发生事故公安机!关交通管理部门接】到报案的《应当及时依》法,处理 —  ?。   第九十—条  物业管理区域!内根据规划修建的】会所、幼儿》园、学校等其相关】活动不得违反法【。律、法规和》管理规约《的规定应当优先为业!主,提供服务 !     第九十】一条:  物业管》理区域内根据规划建!设的人防工程—平时由?投,资,者,。依照:法律、法规规定使】用和管理经营—所得收益归投资者】。所,。有 【    利用人【防工程进行》经营活?动的:不得违?。反法律、法》规和管?理规约的规》定投资者根》据规划许可利用【人防工程设置车位、!车库出租的》适用本条例第八【十七条第二款的规】定 —     》物业管理区域—内利用?人防工程《进行经营活动的应当!按照非住宅物业【的标准交《存,住宅专项维修资金】、交纳物业》服务费 【     第九十!二条  物业管理】。区域内供水、—供电、供气、供热、!通信、有《线电视等专业经【营,单位应当负》责分户计量》装置或者入》户端口以外设施设】备的管理、》维修、养《护、更?新等责任及相关【费用法律、行—政法规?另有:规定的从其》规定 》。。 ?    《专业经营设施设【备的维护、》保养等费用不得【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!支, : 《    第九十三】条  ?业主、物业使—用人对专《有部分进行》装饰装修禁止下列】行为 】    《(一)损坏或者【擅自改动建》筑物:的,承重结构、主体结构!;  】   (二)将没】。有防水要求的—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!生间、厨房或者将】卫生间改在下层住】户卧室、起居—室(厅)、书房和厨!房等:上方; !    (三)扩】大承重墙上原—有的:门,窗尺寸; 】     (四)!损坏:房屋原有《节能设?施,。降,低节能效果; 【    】 (:五)未经供气、供】暖管理单《位的批准擅自拆【改、移动或者覆盖】供气、供暖管道和设!施; 】    (六)未】经主管部《门批准搭建》建筑物和构筑物、改!变外墙面颜》色,或者在外墙立面开设!门窗;? 《     (【七)法律、法规、】规,章和管理规约—禁止的其他行—为   !  业主、》物业使用人进行【装饰装修之》前应当告知相邻【业主和?物业服务企业物【业服务企业应当将】装饰装修中的禁止】行为和注意事项【告知业主、物—业使:用人以及装饰装【修人员物业服务【。企业不?得限制业主、物业使!。用人除?前,款规定之外的其他装!饰装:修活动 — ,  ?   第九十四条】  :业,主、物业使用人应当!合理、?正,。当,地,使用:专有:部分禁止下列行【为, , 》。。    (》一)堆放易燃、易】爆、剧?毒、放?射性物质《或,者超:。负重的物品; 】    【 (二)制造超【过规定标准》的噪音、振动;【 —    (三)违反!规定饲养动物—; :     !。(四)任意弃—置垃圾、排放污水】、抛掷杂《物; —    》 ,(五)法律、—法规和管理》规约禁止的其他【行为 》     【第九十五条  物业!专有部分出现安【全,隐患危及公共安全、!公共利益和他—人合法权益时业主】应当及时维修养【。护排除隐《患,未维修养护、排除】隐患的物业服务企】业或者业《主委员?会应:当采取防范》措施或者《及时报告相》关管理?部,门   !  :物业共有《部分出?现,安,全隐:患危及公共安全、】公共:利益和他人合法【权益时业主委—员会或者物》业服务企业》。应当及时组织修缮】。或者采取《防范措施 【。。     本】条规:定的安全《隐患属于建设单位责!任的建设单位应【。当及时排除隐患 ! : :    第》九,十六条  物业专有!部分、共《有部分进《行维护、更新和改】造时相关业主或【者物:业使用人应当予【以协助 【    》 第九十七条—  新建物业实行】质量保修金制度 】  —   建《设单位?应当在?申请商?品房交付备》案时:按,照物业建筑安—装总造价3》%的:比例:一次性向房屋—行政主管部门设【立的账户交》存物业质量》保,修,金建设单位已经投保!工程质量责》任保险的所投—保的物业可以—不交存物业质—。。量保:。修金 】    建设—。单位在保《修期限内《不履行保修义务的业!主、业主《委员会或者其委托】的物业服务》企业可以《提出申请经房—屋行政主管部—门核实后维修费【。用在物?业质量保《修金中列《支 : : ,。     物【业,分部保修范》围在质量《保修期届满后—建设单?位,履行了法定保修责任!的房屋行政主管【部门应?当向建?设,单位退还《与分部保《修范围相《对应的物业质—。量保修金本息 【 : :     物业质】。量,保修金的《交存、使《用、:管理和退还》等具体?办,法由:省人民政府制定【  【。。。   第九》十八条 《。 住宅物业、住宅】小区内的非住—宅物:业或者住宅小区外与!单幢住宅结构相【连,的非住?宅物业的《业主在?办理房屋交》付手续时应当按照】国家规定交存专项】维修资?金 《。     住宅!专,项维修资金用于【。物,业保修期届满以后共!有部分的《维修、更新和改【造不得挪作他用 】   【  住宅《专项维修资》金管理实行》专,户存储?、专款?专用、所有权人决策!、,。政府监督的原则 !  》。   自建设单位办!结交:。。。付备案手续之日起2!年仍未出售的住宅物!业、住宅《小区内?的非住宅物业或者】住宅:小区外与单幢住【宅,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!业由建?设单位交存》首期住?。宅专项?维修资金 !    《 ,首期:住宅专项维修—资金应当由业主直】接存: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!专户:建设单位、物业服】务企业不得代收【 ?   》  第九《十九条  住宅专项!维修:资金管理《部门应当加强对代管!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】的管理建立》维修项目审查和【住宅专?项维修资《金使用审核》制度:并依法接受审计【。部门的审《。计监督 《   【  物业服务企业或!者相关业主》按照有关规》定向住宅专》项维修资金管理【。部门申请《使用:住宅专项维修资金】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!管理部门应当在【10日内审》核办理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