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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【 监督检《查
第—四十:三,。条 各级人民—政府:每年应当《向本级人民》代表大会常》务委:员会或者乡、—镇人民代表大会报】告城乡规划的实施情!况并接受监督
!。 第四十四条 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及】其城乡规划主—管部门应当加强【对城乡规划编制、审!批、实施《、修改的《监督检查
【 第四十《。五条 ?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应当采取措施建【。立健全?城乡规划《。督察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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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上级人民政府可以】向下级人民》政府:派驻城乡规划—督察员城乡规划督】察员:负责对所派驻地区的!城乡规划《工,作进行督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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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六条 !城乡规?划督察员发》现派驻地人》民政府规划管—理,。行政行为不当—的可以提出》督察建议有违反【。中,华人民共《和国城乡规划法【。及本条?例规定?情形的应当及时【向派出机《关,报告派出机关应当】予以核实并可—以视情?形向:。派驻地人民》政府发出规划—督察:意见书
【 《。派驻地人民政府应当!根据:规,划督察意《见书进行整改—并及时报告整改【情况:。
第四十七条! 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城乡】规划主管部》门对城乡规划的【实施情况进行—监督检查有权—。采取以下《措施
— 《(一)进入被检查单!位,的工作场所进行检查!;
!(二)要求被检查】的单位?。和人员?提供与监《督,检查事项有》关的文件、资料【及其他材料并进行】。查阅或者复制;【。
(!三)要?求被:检查的?单位和人员就—。监督事项涉及—的问题作出》解释和说明;
】 (四)!责,令被检查的》单位和人员》停止违反《法律、法《规,的行为;
— ? (五》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!。其他: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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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四十八—条 城乡《规划主管部门在【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!和国城?乡规划法及》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时!发现国家《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应!当给予行政处—分的应当向其任【免机关或者监察【机关:提出:处分建议
】第四十九条 依照】中华人民《共和国?。城乡规划法及本条】例规:定应当给《予行政处罚而有【。关城乡规划主—管部门不《给,予行政处罚》的上级人民》政府城乡规划主管】部门有权责令其作出!行政处罚决定—或者建议有关人民政!府,责令其给予行政【处,罚
?第五十条 城—乡,规划主?。管部门违反本—条例规定作出—行政许可的上级人民!政府城乡规划—主管部门有权责【令其撤销或者直接】撤销该?行政许可《因撤销行政许可【给当事人《合法权益造成损【失,的应当依法》给予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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