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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》。章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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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。五十:一条 未《取得建设工程—规划许可证或—者未按照建设—工程:规划许可证的规定】进行建设《的由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?城,乡规划主管部门责】令停止建设;尚可】采取改正措施消【除对规划实》施的影响的》。限期: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!百分之五以上百分】之十以下的罚—款;无法采取—改正措?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!除不能拆《除的没收实物—或者违法《。收入并可处》以建设工程造—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!款
》 :。 前?款所指尚可采取改】正措:施,。消除对城乡》。规划实施的影响的情!形需同时《。满足以下条件
】 , (一【)违法建设工程【处于城?乡规划确定的建【设用地范《围内且不影响近期】建设规划和控制性】详细规划实》施的;?
— , (二)违法建【设,。工程不危害公共【卫生、公共安全【不影响基础设施和公!。共服务?设施正常运》行的;
》 (三】)违法?建设工程不违反【城乡规?划确定的自然与历史!文化:资源保护《要求的;
【 (四【),违法建?。设工:程没有引起相邻纠纷!和不良社会影响【或者相邻纠纷—和不良社会影响【可以:。消除的;
— (【五)违法建设—工程经过改正后【符合规划条件—的
《。 第五十二条 违反!本条例第四十一【条规定?。擅自改变《规划许可房屋—用途:的由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城乡规划】主管部门《责令限期改》正;逾期《不改正的自》逾期之日起按—照每日每《平方米处以五元【以上二十元以—下罚款
》 第五十三条【 建设单位或者【个人有下列行为之】一,。。的,由所在地城市、县】人民: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!门责令限期拆除可】以,处以临时建设—。工程造价一倍以下】的罚款;建设单位或!者个:人逾期未拆除的【依法强制《拆除
— (一)【未经批准进行临【时建设的;
【 —。(二:),未按照?批准内容进行—临时建设《的;:
(!三)临时建筑物、构!筑,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!除的
第【五,十四条 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城乡—规划: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!员违反本条》例规定?的对直?接负责的主管人【员和其他直接责【任人员按照中华【人民共和《国城乡规划》法等法律、》法规的?规定处理
—第五: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!规定的其他行为法】。律、法规有处罚规定!的,从,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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