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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第三章 】经营许可《 【 ,    第》十七条 《 城市公共交通【经营:实,行许可制度从事【公共汽车客运和出租!汽车客?运经营?应当依法取》得,客运经?营权: ?   》  第?。十八条 《 客运管《。理机构实施公—。共汽车客运和—出租汽?车客运经营许可应】当采取招标的方【式并以服务质量作】为主要竞标条件 !    【 公共汽车客—运经营许可不收取有!偿使用费 !     公共汽】车客运经营者不得转!让客运经营权或者以!承包、挂靠等方【式变相转让客运经营!权 【 ,   第十》九条  城》市,公共交通的经营权期!限不得超《过10年 】    》 第二十《条  客运管理机】构应当按照城市公共!交通经营许可—。方案(?以下简称经营许可方!案)实施经营—许可经营许》可方案由《各市州、县(市【、区)?人民政?府交通运《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!价格、财政部门根据!经济发展水》平、市场供求—状况、城市》公共:交通规划等》制订 ? 《     经营许】可方案包《括车:辆数:量、车型、票价、】线路、班次》、站点、经》。营,区域、经营》期限:、安:全生产和服务质量等!内容出租汽车客运经!。营许可收取有—偿使用费的其—经营许可方案还应当!包,括有偿?使用费标准》    ! 经营许可》方案制?订过程中应当举【行听证会 》 》    第》二十一?条  县级人民政府!交通运输、价—。。格、财政《。主管:部门制订的经营【。。。。许可方?案由同级人民—政府核准后报市、】州,人,民政府批准;市、州!。人民政府《。交通运输、价格、财!政主管?部门制?订的经营许可方案报!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经!批准的经营许可方案!报省人民政府交通】运输、价格、财政主!管部门备案》各市:。州、县(市、区)客!运管理机构组织【实,施  】 , , 第二十二》条  申请参加城市!公共交通经营投标】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!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,(一)?有,企业:法人资格; 【 :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—二)有符合》。经营:许可方案要求的运营!车辆:或者相应的车辆【购,置资金; 》 , ?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三)有》健全的运营管理【和安全管理制度; !。  —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四)有符合!运营要求的停车场地!;   !   ?。   (五)—。有合理可《行的运营方》案;: 》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六)法—律,、法规和经营许【可方案规定的其他条!件 —     》个人申请参加出租】汽车客运《经,营投标的应当—具备本条《。。例第二十二条第【二、三、《四,、五、六项规定的条!。件, ?   》  第二十三条 】 客运管理机构【应当:按照招标条》件对申?请人进行《审查符合《条件:的准予参加》城市公共交通经【营许可投标》;不符合条》件的应当向申请【人书面说《明,。不得参加投》标,的理由? , , :  ?   客《运管理机构应当按照!中华:人民:共,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!关规定确《定中标人《。并自:中标:通知书发出之日起】15日内《与中标人《签订城市《公共:交,通经营?许可:协议自经营许—可协议签订之日起】10日内客运管理机!构应当向中》标人颁?发城市?公共:。交通经营《许可证 】     对城【市,公共交?通经营者投》入运营的《车辆客运管理机构】经审核符合许—。可,要求的?应当:配,发道:路运输证《 : 《    第二—十四条  城市【公共交通经营—者,停业、终止经营的应!当向:各市州、县(市、】区)客运管理机构】提出申请并办—理相关手《续 《 ?    依法变更】法定代表人、名称、!经营场所的应当向】市州、县(市、区)!。客运管理机构—备案:客,运管理机构应当换】发相关?证件  !   第二十—五条  省交通【运,。。。输行政主管》部门应当制》定城市公《共交:通服务质量信誉考】核办法各市州—、县(市、》区)客?运管理?机构应当对城市公共!交通经营者》、驾驶?人进行年度》考核并将考核结果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! ? : , ,  对城市》公共交?。通经营者的服—务质:量,信誉考核结》果可:以作为决定新增经】。营许可?的条件之一 【 ,     【城市公共交通经营】者,年度服务质量信誉】。考,。核不:合格的?下一年度不》得参加城市公共【交通经营许可—投标;4年内—累计2次服务质【量信誉?考核不合《。格的:不得参加《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!可投标 !    《第二十六条 — 城市公《共交通经营权期限届!满经:营,者需要?延续经营《的应当在期限届【满60?日前向各市州、县(!市、:区)客运《管理机构提》出申请符合下—列条件的客运—。管理:机,构,应当在期限届满前】作出:是否准予延续的【决定准?予延续的可以逐年许!可 —   ?  :    (一)【经营条件无实质【性改变; 【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二)经【营期:限内:服,务质量信誉考核【全部合格; !      【。   (三)—符合法律、法规和】县级或者市、—州,人民政府规定的【其他条件《 : :     —第二十七条  未】。。取得城?市公共交通经营【。许可:的不得从事城市公】。。共交通经营活—动不得在车辆上【。使用城市公共—交通专用的顶灯、计!价器和服务》。标志等 《 ,